你喜欢勒布朗詹姆斯吗(你是从哪一个瞬间喜欢上NBA勒布朗詹姆斯的?)

网友提问:

你是从哪一个瞬间喜欢上NBA勒布朗詹姆斯的?

优质回答:

从哪一个瞬间喜欢上勒布朗·詹姆斯呢?感觉不是哪个瞬间,好像是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了!

开始是不喜欢勒布朗的,2003年的状元秀,2003黄金一代的最强者!顶着巨大的光环,天赋异禀,有小皇帝的称号,一路打破各项最年轻记录!

但是,就是不喜欢!也许,他的打法太残暴,身体太强大,和普通人距离太远!不像艾弗森可以成为普通人模仿的对象,不像科比有着“谁知道凌晨四点洛杉矶的样子?”名言,激励着普通人去努力!

詹黑最大的吐槽就是——靠身体能打几年?

过程好像也在验证詹黑的说法,季后赛一次次铩羽而归,总决赛被马刺横扫,邓肯留下了“未来是你的”——但现在是我的!

决定一的报团,更是给詹黑提供了更大的槽点!

总决赛2:4败给如日中天的诺维斯基!詹姆斯的总冠军之路越发艰辛!

直至后来2012、2013两连冠!

2014再次败给马刺!

决定二上演了,勒布朗做出了对家乡的承诺“我会带来总冠军!”

似乎从这时候,对这个男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功成名就,名利双收后,仍然顶着巨大的争议回到骑士,完成对家乡的承诺!这个男人不简单!

30岁的男人对身体的要求近乎严苛,百万美元的投入,使得这个男人仍然靠身体打球,十余年不见变化!但是,他更加全能!球场统治力更加强大!

2015年,如果不是伤病,这个男人的承诺就要兑现了!绝地七武士,是站着死的!总冠军成了他必需追求却又充满魔咒的征程!也许从这一刻,开始喜欢上了詹姆斯!

但是,2016年这个男人又站了起来,面对73胜的勇士,詹姆斯证明了自己!抢七大战!给家乡带回第一座总冠军奖杯!承诺兑现!

当他和乐福抱在一起痛哭时,背负的所有压力在那一刻释放!这两个大男人泪奔的镜头,应该感动了无数人吧!反正我的眼眶是湿的!

这时,应该是彻底喜欢上了勒布朗!

2017年面对拥有杜兰特的勇士,全是不甘心!

2018年应该是史上最强的勒布朗!更衣室摊坐在地上的詹姆斯让我不由自主的泪眼婆娑!真是心疼这个男人!

总决赛,真是双拳难敌四手!勒布朗落寞的眼神,令人心酸!

决定三,詹姆斯踏上洛杉矶的土地!继续追逐总冠军!

从小皇帝到老詹,懵懂少年到三旬老汉!

希望这个永远不言败男人,逐梦成功!

能够重现紫金王朝的辉煌,詹眉组合大杀四方!

我也会永远喜欢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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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Wang侃球,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应该也算一名妥妥的詹密了吧,詹姆斯有很多瞬间我都很喜欢:篮球智商高、打球有技术但又简单、自律、对家人的关爱等等,但最喜欢的只有一个,借此机会我也想谈谈我为什么喜欢詹姆斯。

自从我看球以来,我对詹姆斯的喜欢一直要胜过对其他运动员的,从我初一刚刚接触篮球,身边的很多人都是口口声声“科比、詹姆斯”,那时候我就对这两人产生了比较深的印象。终于,一次偶然机会,在电视CCTV5看到了热火和马刺的比赛,那个时候好像就是2013年G6,也就是雷阿伦扳平比分的那一场。开始我并没有关注谁输谁赢,我关注的是:哇,这个人怎么能跳这么高,背影怎么这么好看这么霸气,打球简单但又有好的技术,这是我喜欢的模样,我要记住这个6号。

后来,我知道这个让我难忘的6号就是人们口中的詹姆斯。

我真正有手机,能有头有尾地关注NBA的时候是高一。慢慢地开始了解勒布朗詹姆斯的故事,从他不平凡的出世,到身处贫民窟的童年,到高中打出名气的“king”,再到骑士1.0,我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的故事不一般,十分具有传奇性(从我所查阅的所有资料来看),这也慢慢地加深了我对他的喜欢。

在大多数人看来,他最受争议的地方是“决定一”,也就是所谓的三巨头“报团”。我对此是理解的(可能是我喜欢他的缘故,各位轻喷),因为我觉得在小城市里能把毫无知名度、战绩垫底、无人问津骑士队带到全新的高度,这对一个20几岁的青年来说,已经是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了,何况在07年闯进总决赛。这里就不提摧毁“活塞五虎”的防线,力抗奥克兰魔术和凯尔特人三巨头了。

时间来到2016年,我最喜欢他的瞬间也诞生在这一年。

带着“叛徒”的名义出走迈阿密,带着“救赎”的名义来到克利夫兰,这位已经功成名就的男人,在2016年6月19号实现了那个十一年前的诺言。

“Cleveland,this is for you!”——这是詹姆斯赛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喊出的那一句心里话,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瞬间。

随着世纪之帽和欧文绝命三分的盖棺定论,终场哨声想起,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激烈情绪,留下了那一行英雄般的热泪。那些“这座被诅咒了五十年的城市”之类的谣言,在这一刻,全都被击碎了!

好了,我就说这么多吧,我也不善表达,具体对詹姆斯的感情描述,我可能捋一捋都说不完,如果您想和我一起讨论关于勒布朗詹姆斯的故事,欢迎在评论区交流或者私信我都可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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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看NBA是05年,那时候是因为姚明才开始看的NBA。随后迷上了科比,那时候被他那潇洒飘逸的动作所吸引。但是那时候经常听到一个名字“小皇帝詹姆斯”,经常听到报道说他又砍下多少多少分,又是最年轻的多少分球员。而印象最深的一个是听说他22岁就独自带领球队闯进总决赛,而他那两岁的孩子拿着东部冠军奖杯当“玩具”,这实在是太变态了。

随后上了初中,正式成为了詹密,幸运的是周围几个好朋友也同我一起成为了詹密。09年季后赛,詹姆斯英勇无敌,前两轮毫不费吹灰之力就横扫对手晋级东部决赛。但是当时东部的魔术队确实太过强大,第一局遗憾落败。但是第二局在詹姆斯最后1秒的逆天绝杀下搬回一城。但是由于对手太强,队友给的帮助也有限,最终还是遗憾出局没能见证23vs24。但是最终湖人与魔术的对决也不失精彩。

到了10赛季,碰到加内特归来的强大绿衫军还是没能逃过失败的命运。最终做出决定和好友韦德、波什组成三巨头一起对抗绿衫军老三巨头。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他们按照预料之中的剧本成功的晋级总决赛。但是无奈碰到了开挂般的司机,又一次遗憾落败。

12年,这一年不容许三巨头有任何的失败,因为球队压力、管理层压力和舆论的压力都不允许他们再一次的失败,一旦失败将面临拆散球队的危险。常规赛一如既往的毫无压力,到了季后赛第二轮又是面对老对手绿衫军,在先下两城的情况下被对手连搬三局,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詹姆斯漏出了最著名的“死亡之瞳”,一人狂砍45分15板5助攻,帮助球队赢的天王山,并一口做气赢下了抢七大战晋级总决赛。总决赛面对年轻的雷霆,詹姆斯和热火没有给对手机会以4:1的大比分赢的职业生涯第一座总冠军。那时候的他挥舞这毛巾开心的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13年热火势不可挡,常规赛27连胜,并且季后赛一路高歌猛进晋级总决赛。面对的又是老对手马刺。在这轮季后赛中两对你来我往,大比分交替领先。在第六场马刺3:2领先热火并且那场比赛最后一节一度领先两位数,当主场的球迷都认为要输了而离开观众席的时候,又是詹姆斯带起队友发起反扑直至追到只差三分,波什神奇的一个前场篮板和雷阿伦一个神奇的三分把比赛拖入了加时,并且一鼓作气在加时中击败了对手成功进入抢七大战。在抢七大战中,詹姆斯发挥出色砍下37分12板4助攻的优秀数据再次卫冕总冠军。虽然在14赛季再一次遗憾输给了马刺,但是在热火期间的两连冠也成就了詹姆斯的地位。

15赛季詹姆斯回到骑士,与欧文和乐福重新组成新三巨头。但是无奈在季后赛第二轮中乐福右手脱臼无法上场,特别是总决赛中欧文也受伤了。在失去两大巨头后,詹姆斯就算逆天般的场均拿到35.8分13.3板8.8助攻最终还是不敌勇士,遗憾输掉了第六次总决赛。但是在接下来的16赛季,詹姆斯现场以神一样的发挥,总决赛打出五项数据两队最高的神级数据成功为骑士夺得52年以来第一次总冠军。这一次,他落泪了。天知道他经历了多少的困难和压力,这一次他做到了。虽然17赛季再一次不敌勇士,但是已经没关系了,他足够伟大。

18赛季他成功成为最年轻的30000分先生,并且成为NBA史上唯一一个拿下30000+8000+8000的球员,今天又超越乔丹连续得分上双场次来到了867场,这很有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就。他依然在战斗,还处于巅峰末期,还在继续着他的传奇。很幸运成为詹姆斯的球迷,错过了乔丹科比,但是我把握住了詹姆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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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布朗的球技没得说吧,咱不敢说是联盟第一,但有点必须得承认,詹姆斯很全面,从一打到五,联盟中几乎没人可以做到这点。

来谈谈球品,世界上的球迷对勒布朗球品的评论褒贬不一,但我只从个人的角度来进行评价。那会儿勒布朗和欧文还在骑士,记得有一次,勒布朗抢完篮板后,转身准备进攻,结果回头直接撞上欧文,后者直接倒地。勒布朗二话不说,一手拉起欧文,然后再去捡球。

还记得保罗跟隆多打架的事吗,一个是队友,一个是兄弟,勒布朗直接抱住了保罗,而此后隆多命中绝杀的那场比赛,勒布朗也抱住了隆多。在我看来,勒布朗待人方面应该是一视同仁的,这才是作为老大哥应有的行为。

有人会说勒布朗跟格林之间的事,但事实上,勒布朗跟格林私底下好的很,两人经常聚餐。所以,网络上一些互相喷来喷去的言论,到了球员那里,也不过是一阵风,吹一吹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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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篮球,小时候NBA在中国也不像现在那么有影响力,只听说过乔丹有多么的神。后来,中国长城姚明也踏上了NBA之路,NBA在中国的影响力才慢慢的扩大。但那时候年纪小,对于姚明的NBA生涯也不怎么关注。直到姚明因伤退役,并且随着自己的年龄增大,身边的人个个都在讨论NBA里面的球星,比如,科比、詹姆斯、韦德、保罗、林书豪等,那时候我就开始关注NBA,也就是说,我大概是2013、2014年左右开始真正关注NBA的。

回归主题,对于老球迷来说,勒布朗.詹姆斯是一个争议非常大的巨星,可能跟他巅峰抱团有关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詹姆斯确实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巨星。而我喜欢上詹姆斯是在2015年总决赛的舞台上,詹姆斯带领残阵骑士抗衡巅峰勇士。那个系列赛,詹姆斯各种疯狂表现,既当爹又当妈,以一敌五,所向披靡,孤胆英雄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从此我便开始喜欢上他了。

詹姆斯也确实值得球迷喜欢,他在赛场上的统治力无可厚非,虽然有很多人黑他,但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可真是独一档,他对篮球的贡献也是非常巨大的。而场外的詹姆斯同样值得人们喜欢,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好公民、慈善家等,这些身份足以证明詹姆斯的为人。

当然了,詹姆斯并不是完美的,但他的所作所为显示着——同时也正是公众极少承认的是: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他拥有远超人们想象的名利,但他会把时间、经历和金钱用来帮助和影响他人。名利双收的人通常会想着尽力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或者更糟糕的是,利用已有的名利去开发更多。但詹姆斯会利用自己的平台鼓舞弱势群体,不惜得罪权贵,他关心社会事件,关心人类发展。

如今詹姆斯已经处于职业生涯的最后阶段,我们应该继续支持,一直以来,他在球场上的表现都令我们着迷。但让我们也继续期待,他在球场外如何继续发挥他的巨大影响力。对于一个靠身体吃饭的运动员来说,能做到这些事真的很值得人们为之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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