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之名门少夫人(名门少夫人小说)

古代大户家的少爷卧室有一隔房,妻子不能进,只有丫鬟和小妾可以,这算什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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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时候,是讲究尊卑的一个社会。大户人家里都是有各种各样的规定的,妻子和妾以及丫鬟的身份不一样,同样他们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尽管说那时候的人,是可以娶好几个女人,当自己的老婆的。

但是,这些人里也是分为主人和仆人的。

一般大户人家都是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只有妻子才是正室,也只有妻子的地位是可以和丈夫相等的。

丈夫的所有女人当中,妻是排在第一位的,然后就是丈夫的小妾,最后才有可能是丫鬟。

当然了这个丫鬟不是普通的丫鬟,而是通房丫鬟。

所谓的通房丫鬟,就是他们睡觉的时候,是可以和少爷,少奶奶睡在同一个屋子里的。只不过她睡的这个屋子,是在少爷卧室里的一个隔房之中。

通房丫鬟之所以睡在这里,就是为了照顾少爷或者少奶奶的生活。比如在他们云雨之后,通房丫鬟会给他们打扫卫生,若是少爷和少奶奶同意的话,他也是可以上床伺候少爷的。

当然了这个通房丫鬟也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当的,基本上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通房丫鬟要么是小姐嫁过来一起陪嫁到少爷家中的,因为她对小姐的生活习惯十分熟悉,所以,小姐是离不开她的照料的。还有就是,若是小姐来了例假,她也可以顶替小姐几天和少爷同房。

2、通房丫鬟要么是少爷这边聘来当少爷的性启蒙老师的,他们经常和少爷在一起,少爷结婚之后,他们也可以当做是少爷的通房丫鬟的。

但是,通房丫鬟的地位是十分的底下的。

妾的身份是比妻的低一级,比通房丫鬟的高一级。一个少爷是可以娶很多个妾的,但是,妾和同房丫鬟,都是没有话语权的。

也就是说无论是男主,还是女主,他们都是可以随便的处置妾和通房丫鬟的。可以说他们自从踏入到少爷家里的那一天,就没有了人身自由。

之所以说妻是不可以进入妾或者丫鬟的隔房,原因就是因为妻的身份和地位高,他们不可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去下人住的地方的。

古代大户人家的少爷卧室有一隔房,妻子不能进,只有丫鬟和小妾可以,这算什么规矩?

我觉得这应该算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古代大户人家少爷卧室旁边有一个隔房,就是和少爷,妻子的正房是连着的,里面住的是丫鬟和小妾,也就是通房丫头。

对这间隔房少爷可以进,但是妻子不能进,为什么呢?我们来探究一下原因。

一,这是一条规定。

对大户人家来说,妻子三从四德必须遵守,既然这是一条规定,那么就要遵守,没有为什么,即使妻子有好奇心也不能进去,否则违反了规定,婆婆就会处罚她。

或许在刚嫁入婆家的时候,婆婆就会把家里的家规和一些其他的规定全部告诉新进门的媳妇,要杀一杀媳妇的威风,扬一扬婆婆的权威。

那么对妻子来说,要想做好一些,那么首先要遵守这条规定。

二,丫头的地位很低,被妻子所看不起。

既然是丫头们住的地方,那么就是下人住的地方,是被妻子所看不起的。既然看不起,就不屑于去里面看一看,或者是坐一坐,那样会降低了自己的身价。

而且带着天生的瞧不起,觉得下人们住的地方脏,也小,是不配自己妻子的身份的。打个比方说,如果你觉得一个地方是猪窝,狗窝的话,你会进去吗?当然不会。

三,避免妻子和通房丫头发生矛盾。

女人都是爱吃醋的,因为明知道丈夫会和通房丫头也有那层关系,所以如果妻子进入通房丫头的住的地方,说不定会粗意大发,偶尔发现丈夫的一件物品的话更是生气,所以为了避免矛盾,就不让正妻进入通房丫头住的地方。

四,通房丫头有什么用?

通房丫头在有些时候是丈夫的小妾,在妻子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可以代替妻子行使女人的义务。

但是很少有转正成正妻的,也有例外,包拯的的妻子曾经带了一个丫头过来,也就是通房丫头,后来被收当了小妾,而且生了儿子,成了包拯唯一的血脉,但是因为和包拯关系不好被赶回了娘家。

丫头毕竟身份是下人,一般在地位上实现华丽转变的,真的不多。非常喜欢《大宅门》丫环香秀这一个角色,聪明,大胆,泼辣,有魄力。估计像她这样的角色只在存在于影视剧中。

总之,妻子不能进入通房丫头住的地方是有一定道理的。

古代的参知政事和平章政事是宰相的别称吗?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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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知政事

官名。唐初曾用来称呼宰相,如武德元年(618年)六日,裴寂参知政事;贞观元年(627年)以杜淹参议朝政,三年魏微为参预朝政,十三年刘洎为参知政事。宋代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宋神宗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废参知政事,而以门下、中书二侍郎,尚书左、右丞代替。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复以门下、中书二侍郎为参知政事,而省左、右丞。元代行中书省设参知政事,为行省的副长官。明废。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简称同平章事。唐代中书令、侍中为宰相之职,如以其他官为宰相者,则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意思是和中书省、门下省的长官中书令、待中共同处理国事。唐朝中期以后,宰相办公处政事堂也叫“中书门下”,于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就成了宰相的官衔。肃宗至德年间以后,凡为宰相者义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初沿袭唐制,以同平章事为真宰相。宋神宗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后,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废同平章事;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起,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乾道时又废。宋制,凡节度使加同平章事的,为使相,仅为虚御。辽、金、元多承袭前代旧名而杂乱设置,既有中书令,尚书令,又有左右丞相、同平章事、平章事等。元代于各大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也有平章官名,但其地位更低

参知政事——官名,简称参政,为副宰相之职称。唐高祖、太宗时期,以尚书省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为宰相,以其他官员参议国政者,称为“参知政事”,位次于宰相,不押班,不知印。宋初沿置,参知政事与宰相、枢密使及副使合称“宰执”,为中央最高政务官。其后地位渐高,与宰相同议政事,且与宰相“轮班知印,同升政事堂,押敕齐衔,行则并马”。宋太宗至道二年(996),罢知印押班,除非议论军国政事不得升堂。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制废,以门下省、中书省二侍郎及尚书省左、右丞代其职任。南宋高宗时,复以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正二品。辽、金及西夏亦设。金尚书省置二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合称为执政官,为左、右丞相之副手。元代置为执政官,从二品,职位次于左、右丞,为副宰相,参议政务。明初沿置于中书省,从二品;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废。清代常沿用旧名,亦有称协办大学士为“参政”者,但仅为虚衔,与唐、宋参知政事为实质的副相不同。

平章政事——官名,宰相之称。平章,意为共同议政;唐、宋宰相亦称为平章,故初为宰相的名义职责。唐太宗贞观八年(634)诏李靖“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渐渐演变为官名,简称平章、平章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又有同政事门下平章事。金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与左、右丞相同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中书省、尚书省置,为丞相副贰,从一品。明初中书省置,从一品;行中书省置为长官,从一品,洪武九年(1376)皆废。

又,平章军国重事,初为名义职衔,后演变为官号。唐中宗时始为非侍中、中书令而居宰相职位者之加号。北宋哲宗时,为尊崇元老重臣,始置平章军国重事,以文彦博与吕公著相继为之,位序居宰相之上,六日一朝,非朝日不赴都堂议事。宋宁宗时,太师韩侂胄改称平章军国事,以扩大其职权。宋度宗时,太师贾似道为平章军国重事,独揽朝政,位居丞相之上。

古代的皇上每餐做那么多菜,甚至满汉全席,吃不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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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吃啊,吃不完,剩下的就给那些大臣宫女太监们吃啊,毕竟古代生活条件艰苦,多少百姓连饭都吃不上,做皇帝也不能浪费粮食啊。

这个其实我们不难能想到,第一,能得到皇上的赏赐,那就代表你的荣耀,所以一般皇上能赏赐身边的大臣嫔妃的,那是代表着皇恩,是笼络人心的一种方式。第二,皇帝是九五之尊,他使用过或者是吃过的东西,不是谁能随随便便动的,所以基本上都浪费了,秘密处理掉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

古代的金陵、直沽、临安、汴梁是现在的哪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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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是现在的南京,直沽在现在的天津,临安是现在的浙江杭州,汴梁是现在河南的开封

古代的金陵是现在的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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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金陵,是现在南京的代称。

1、历史由来

公元前333年,楚国灭掉越国。 楚威王受方士妄言蛊惑,为防止日后有人在此称王,便在狮子山以东一带农村埋下金制小人,以镇“王气”,称金人陵寝为“金陵”。同时在石头山上修筑一座城邑,取名“金陵邑”。金陵得名即始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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