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被安排挂职5年,没提拔,申请回原单位不批,挂职有明文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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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也叫挂职锻炼,分上挂和下挂,上挂就是被选派到上一级机关任职,下挂就是到下一级机关任职,比如县城的到市里就是上挂,到乡镇就是下挂。挂职期间,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但组织关系需要转到现单位。
一般而言,能被安排挂职的都属于单位的骨干力量,因为挂职是有条件的,并不是说所有人都能被安排去挂职,态度要好,工作能力要强,学历要高,年龄要轻等等,符合这些条件才可以。
而挂职和提拔是两码事,并不是说安排你挂职了,就一定会提拔你,尤其是上挂,提拔的可能性更低了,因为去上级单位锻炼,是大家都愿意去的,能让你去就不错了,提拔就别想了。而让你下乡锻炼,好多时候是单位的一种无奈之举,比如当扶贫工作队长,大家都不愿意去,所以领导选派的时候只好先答应一些好处,比如优先提拔,这也是很有吸引力的条件,有了这个条件就有人去了,但并不是说你去了就肯定会提拔你。因为提拔一名干部,涉及的因素很多,比如中间换领导了,你与之前的领导也只是口头协定,新来的领导会不会管以前的事,还是另说,所以不要指望挂职就能提拔。
但是,因为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你挂职结束,是理所应当回来原单位的,原单位也没有理由不接纳你,相反,原单位还更愿意让你回来,因为不论什么单位,干活的人都是紧缺的,多一个人干活不好吗?所以原单位不批准你回来,排除其他挂职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你可以据理力争,可以到组织部详细咨询情况。
单位有个同事,就是去年被上挂市里单位半年,挂职期间正好遇到领导调整,等到挂职结束,一把手换了,但挂职到期照样回来了,领导还生怕人家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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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左右,开始实施挂职锻炼,每年双向交流一批干部,一般以处级干部为主。省直的下派到县级,任职副县长或常委,县级的到省直单位,只有副处级职位,但没有具体岗位,配合实职副处级工作。后来又扩大到横向交流,把县级干部挂职到发达地区任职。挂职锻炼一般为两年期限,在原单位保留编制与岗位。这种制度有一弊端,会引起“高官下凡”,在省直没有发展余地,到地方担任实职,两年后利用即往人脉,留在地方任职,挤压了基层干部的晋升空间。2010年前后,把挂职锻炼改为直接派遣,从各部委选拔中青年干部到基层任职,各省选拔厅局级干部,到中直机关直接任职。后来实施“蹲苗计划”,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基层直接担任实职,在原单位不再保留岗位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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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有去边远地区挂职锻炼两年,回来后被分配到下属单位,原单位是公务员,下属单位是事业单位,感觉这样对待去边远地区挂职锻炼的人很不公平,别人去挂职锻炼回来都会提拔升职加薪,可是就因为他在原单位不被领导重视,敢于和领导理论,所以落井下石,欺负人,感觉这样的领导就该换位思考一下,让领导去边远地区挂职锻炼回来降职分配到下属单位,做完领导不能欺人太甚,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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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挂职!自己的人事关糸、工资待遇依然在原单位领取,挂职是有年限的,年限到了回原单位是正常的回归。除非在挂职单位被重用提拨另当别论?挂职年滿需要个人申请由单位批准才能回归,不符合正常的程序。此标题是个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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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单位把看不顺眼的正直同志下放农村,压根就没有执行组织的意图。别说提拔了,回到原来岗位也不可能。想要回单位只有装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