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明星汪涵代言广告涉嫌诈骗230亿元,你支持对他起诉赔偿吗?
优质回答:
支持起诉,但不看好结果!明星没那么傻,代言协议中肯定规避了所有风险!
电视上宣传汪涵代言最出名的、大家最常见的应该是方便面,好像是去年吧,网上还发出视频,汪涵在怕方便面视频是,边吃边吐,最后有人出面澄清说是因为他敬业,拍了好多条,吃了好多桶,实在是吃不下去了,才吐的。
上次这个不知道是不是翻车,但这次代言理财产品,已经是不是翻车了,而是大型车祸。据爆料有37万的投资者上当受骗,230亿元的涉案资金。
大家购买理财产品,肯定是为了赚钱,只有投资肯定有风险。一般不懂行的怎么降低风险?一是跟风,大家都在买,就觉得风险小。二是熟人介绍,朋友的买了,我应该可以买。第三估计才是,看到被信任的大明星代言,才会买。
个人认为很少有人会,一看是明星代言,就去买其产品。这样的人有,但毕竟少。所以等上当受骗了就把矛头对准明星,毕竟对方是公众人物,影响力大!
还有就是明星代言,肯定是有代言合同的。个人理解,也查了相关资料,一般协议中,明星肯定会最大限度的规避自己的风险,如允许你使用什么名字、照片、甚至拍视频广告,但如果出事了,协议里肯定不会注明他的相关责任!这是自保,只拿钱,不担责!
现实中也很少见那个明星因为代言,赔偿给消费者损失,也没有那个明星因为代言而进去的!肯定在代言协议中把责任都撇清了。所以,即使本人和所有人一样都支持受害者去起诉,但不看好结果!
因此,理财需留心,不要跟风,不盲从。明星是要讲道德,既然是公众人物,就应该维护公众利益。你选择业务的时候,能不能做到了解对方、熟知产品?不能只顾高额的代言费,做些虚假的、有误导性的宣传。
其他网友回答
近日,有网友发博称因为汪涵代言某投资软件,37万人被骗230亿,希望汪涵能退代言费并且归还他们的血汗钱。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数不胜数,最知名的就是成龙和陈寒柏,只是没想到汪涵这样以睿智著称的主持人也会在这件事情上栽跟头。
首先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并不能准确认定为金融理财产品,它本质上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的软件,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也就是大家熟知的P2P平台。其次,一般情况下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犯罪活动,代言人也是不用负责的。
很多人会觉得汪涵利用大众对他的信任赚钱,而大众却受到了欺骗这是很没有道德的事情。但其实,明星代言合同是一种包含宣传服务,肖像权与姓名权使用授权内容在内的综合性商事合同。要想彻底去了解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很难的,一般而言也只有广告主才能掌握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代言人是不承担责任的。不过如果代言人明知道这是诈骗行为还要代言的话,就是共犯了。
曾经孙红雷就为某二手车网站代言,后来有一位用户出于对孙红雷的信任去平台卖车,结果被平台压价和欺骗。最后这位用户就起诉了该平台和孙红雷,于是广告被下架,孙红雷和该平台都面临着巨额罚款。
如今汪涵代言翻车一事闹得沸沸扬扬,相信他本人此刻也十分内疚。不过有许多网友认为这件事情是双向的,明星代言时应该多考察一下代言产品为大众负责,而用户在做选择的时候也应该理智思考,撇去对明星的盲目崇拜。你觉得汪涵应该为这次的代言事件负责吗?
这只是从理论上来判断的,毕竟很多投资者都是看中汪涵代言,才去选择了该产品。所以,从情理上来说,汪涵不管有没有责任,他都应该出来给那些受害人道个歉。
不过,如果受害人找汪涵讨要钱财的话,那么这个的确有些不合情理。毕竟,那些钱的运作都是该平台自己的操作,和代言人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最终,儒爷只能说句,涉及钱财的问题,大家还是要多擦亮双眼,千万别人云亦云,要多用自己的「火眼金睛」去发现问题,然后才去选择投资。
关于汪涵代言的网贷产品出事,大家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
「本作品无侵权意图」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
其他网友回答
支持
其他网友回答
此前有个提问我就回答过,支持起诉汪涵,还有一个刘国梁。但律师告诉我们,其实起诉代言人是没有用的。代言人不承担商家的违法行为。除非代言人明知商家违法还配合一起做宣传但又哪有个代言人会承认呢?
在明星代言中,我最意想不到的是三个人。
第一个是孙红雷,这么棒的一个演员去代言某二手车交易平台,结果有他的粉丝被骗了。还把孙红雷和平台一起告了。
第二个是黄渤,同样代言了一个二手车交易平台,口碑也不是很好,明星代言这类平台风险很大,一个不好人设就会塌。
第三个就是汪涵了,一向睿智儒雅的汪涵这次翻车了,很多人说这不怪汪涵,他只是做代言对商家的运作不是很清楚。我想说的是,有些钱该挣,有些钱是不该挣的。
名人和明星是消息最灵通,掌握资讯最前沿的群体。他们自己也有做投资,身边有这么多的投资界大佬,影响力巨大,现在只是一句不知道就能撇开责任,说真的,这钱赚的有点太轻松了。但赚这种快钱的坏处也十分明显,口碑坍塌了,以后再想挣代言费就难了。说不定还会影响自己的事业。无论是看他们的电影、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观众很难进入状态,看到他们就会想到那些洗脑广告。
现在社会风向也变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明白,这个时代最可信的人不是明星而是保护我们健康的人,是保卫我们家园的人。
其他网友回答
支持,但是可能汪涵不需要赔一分钱!
其实这些年P2P暴雷的事情已经不少了,比如前几年最火的“e租宝”就坑了几十万投资人,好像到现在这些人的钱都没有退出来。
所以这次汪涵代言的这款金融产品暴雷,其实我并不意外。
至于投资人找汪涵赔钱这件事,我从情感上是支持的,毕竟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当初大家也是看到有汪涵这么大的咖代言,才信任了这个平台。
现在投资的血本无归,汪涵确实脱不了干系。
但是,也仅仅止步于此了,因为这件事确实不可能让汪涵赔钱,顶多就是让他名声臭了一点!
因为根据《广告法》:
明星代言合同是一种包含宣传服务、肖像权与姓名权使用授权内容在内的综合性商事合同,明星对于代言产品或者服务之外的广告主的经营行为通常难以了解,一般情况下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
当然也有特例,那就是汪涵事先知道了这个平台在从事诈骗活动,事先知道是非法平台,还给这个平台代言,其实这就构成了诈骗罪的共犯。
但是汪涵这种忙的都没有时间赚钱的明星,接这种广告很有可能就是每天的例行公事,估计都不知道自己代言了这个平台。
所以汪涵是共犯的可能性确实很小,也就是现在投资人拉着横幅跑到湖南卫视楼下堵汪涵,完全就是找错了人,也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还是那句话,2020年,谨慎投资,不要乱花钱,毕竟今年我们的目标是不亏钱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