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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的房产证产权年限没有70年怎么办?70年到期后怎么办?

●从各种关于房屋、产权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根据规定,普通住宅的房屋产权是应该有70年的,但是事实上,很多朋友却在实际中发现了一些“与众不同”的现象,虽然是普通住宅的标准,但是其房产证产权年限却并没有70年那么久。那么新房的房产证产权年限没有70年怎么办?70年到期后怎么办?事实上,70年只是一个理想型的数字,一般的房屋,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无法做到长达70年。一、新房的房产证产权年限没有70年怎么办?对于普通住宅,我国法律规定其房产证产权年限是为70年的,但是事实上,这个时间会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起,因此,当房屋真正建成,当业主真正获取到房产证土地证的时候,这个70年就已经被消耗了一段时间了。因此,新房的房产证产权年限没有70年是很正常也很普通的事情。二、70年到期后怎么办?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不动产登记将是推进房地产税法的重要前提。新房的房产证产权年限没有70年怎么办?70年到期后怎么办?想必看完了上述的介绍之后,大家对于新房的产权年限相关知识又多认识了一些吧?

请问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虽然土地所有权有期限,但是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还没有毁坏,就归产权人所有;而土地只是使用权,期限到了之后,就必须要续期。全国大范围出让的40年以上的商住用地和70年产权的纯住宅用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问题近期不会集中出现。从法律逻辑上讲,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而不续期,意味着土地要被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去使用。但是中国现在土地与房屋权属关系的处理,整体上采取的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收回土地的可能不太大。唯一的可能是禁止售卖、未续交土地出让金就不得转让、买卖房屋。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谁知道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7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需要做什么?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请问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问题补充:70年房产权到期后不知道会怎么样,大家能告诉我吗?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理论上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后,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就会被国家收回,当然不能再租赁或买卖了.当然这所指的是非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请问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会怎样?会被回收吗还是怎么样?

●1.产权到期可以续,需缴纳一定费用 2.同样的房子,建议40年产权的可以参考40/70*6000,也就是七分之四乘6000,但是通常40年产权的价格会高于这个数,而且40年产权的地不是作为住宅用地批下来的,40年一般是工业用地,50年是商业用地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个期限的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您所说的二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房子买了始终是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5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还是“付费”;这是关系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买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谁身上都无法接受,说句玩笑话这么重大的事情不解决不是要造反吗?政府早晚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面临的问题,这是关乎民生的问题,所以您不必担心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只要有条件放心大胆的购买。
●所谓的50年产权跟70年产权,不仅仅是使用年限的区别,更大的是房屋性质的区别。50年产权是指商用的或者商住的,不能落户口,但是可以注册公司的。70年产权房子是指普通住宅,那些套房基本都是70年的,这个是可以落户口的。如果从这层定义上来说,50年产权永远都不可能延期到70年产权。

房产权70后怎么处理?是会被回收吗?还是会怎么样呢?

●我们的房子一般产权都是70年了,那70年后产权是怎么个情况呢,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答你心中的疑惑,谢谢!
●商品房产权年限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说到这里,很多人有这样一个疑问:那房屋产权年限到期了之后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一个商品房产权年限续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70年,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是说明房屋土地的使用权是70年,在中国,土地是国有的,70年这个年限,也只是新中国成立后定立的。所以说,目前的房产都还没有到这个70年,现行的法律文件就还没有记录到说70年后会怎么处理。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子会被收回吗?

问题补充: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啊?能不能继续续上产权,还是要归还的?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个期限的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您所说的二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房子买了始终是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5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还是“付费”;这是关系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买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谁身上都无法接受,说句玩笑话这么重大的事情不解决不是要造反吗?政府早晚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面临的问题,这是关乎民生的问题,所以您不必担心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只要有条件放心大胆的购买。
●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非常不准确的,房子产权不会到期,房子本身是您的私有物,永久性的归属您,除非损毁。 有期限的是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产权期限也不同。 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和其他是50年 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算起,如果开发商06年买的地,3年开发,08年买的房子,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时间从06年算起,非常的坑爹。 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可以优先继续缴纳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权,至于这个叫什么费我一下子记不起来了。

谁知道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呢?到时候房子不是自己的了吗?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个期限的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您所说的二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房子买了始终是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5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还是“付费”;这是关系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买 ??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谁身上都无法接受,说句玩笑话这么重大的事情不解决不是要造反吗?政府早晚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面临的问题,这是关乎民生的问题,所以您不必担心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只要有条件放心大胆的购买。
●随着房价的飙升,房产各方面的知识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房产五证齐全、70年产权、公摊、绿化率。容积、层高、房子过户等等一列席的名词渐渐的被人们熟悉了。总所周知,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最长的是70年,属居住用地,其次是工业用地科教文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而住建部仇保兴曾披露,中国的建筑平均寿命是30年。建筑30年的寿命到了,或者70年的使用权到了,房屋和业主何去何从,很多人其实没有深入考虑过,70年产权到期之后房子该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新浪乐居论坛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而今,房价还是不断的飙升着呢!对于工薪阶层的人来讲,购买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一辈子到老了或许才买得起一套房子。想要把房子遗留给子孙,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看来是很不可能了。70年产权到期之后,就只能等着续期或是赔偿了。而很多房屋的业主都认为,30年的建筑寿命,其实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房屋本身,本就是越用越旧,买房投资、保值,其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的增值,即使房屋的建筑寿命到了,只要土地使用权还在,依然能起到保值的效果。因此对于房屋的业主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房屋的建筑寿命到了就推倒重建,但必须保障自己的利益。【延伸阅读】多条家装新规即将出台 ??市民担心以后装房子会更贵政策关于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到底是如何认定?近9成网友打算回常州置业 80后为主力军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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