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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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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都察院。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最高长官(正二品,以左使为首),下设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及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多人(正七品)。都察院与六部相等,左、右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明朝都御史的权力很大,凡官吏之考察黜陟则会同吏部进行,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与大理院审理,合称三法司会审。明代都察院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左都御史类似于中纪委书记,右都御史相当于副总检察长,或最高法院副院长。左都御史比右都御史职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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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表示是正职,是都察院的专职主管领导;右都御史是给地方督抚大员们的“兼职”。
都察院时明清时期的监察机关,以前叫御史台。朱元璋之所以改名字,是为了平衡朝中势力。在胡惟庸一案之后,朱元璋发现中书省和御史台相互勾结了。负责纠察百官的御史台竟然如此堕落,御史中丞涂节竟然和丞相胡惟庸勾结:监察的人和被监察的人勾结。于是,朱元璋把御史台撤销了。
可是,朝廷不能没有监察机构,不然,底下的官员不就没人监督了吗?于是,老朱设立都察院,并实行“左”“右”两套体系。以“左”开头的各级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都是都察院专职官员。而以“右”开头的各级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大都是地方官员兼职(南京都察院都是以“右”开头,海瑞就是南京右都御史)。
总督、巡抚、提督、以及其他地方大员,本来就有“考核群吏”,监督下属的责任。所以,加上“右都御史”“右副都御使”的头衔,也只是再给权力正名罢了。等到清朝乾隆时期,正式下旨:
凡出任总督者,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总河、总漕及各省巡抚,均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其应否兼兵部尚书或侍郎衔,由吏部请旨定夺。
不过,不用朝廷专门下旨授予之后,就少了一份殊荣和责任感,烂大街了。此时都察院的这些“右”头衔也就成了“虚衔”,目的是为了提高地方官的品轶。当然,大家(总督)都是“右都御史”,也就谁也别客气了,该怼就怼。
(文|勇战王聊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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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都明代都察院左右御史的区别,首先就得了解都察院是个什么机构。都察院是明代的重要监察机构,上至皇帝下至百官,都在他们的监察之中,他们弹劾及建议。跟刑部、大理寺、并称三司法,凡有重大案情都要有这三个部门,共同会审,熟称“三司会审”。
明初设立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永乐八年后都察院御史必须是进士出生,要么是监生任御史,一定要学识渊博的之人。永乐帝曾说:“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学识通达治体者。”
永乐以后对御史要求越来越严格,三十岁以下的不能任御史,怕他们没经验,新科的进士不能任御史,必须历任三年以上,才能有资格。又有行文规定凡御史犯罪,罪加三等,如有赃物从重论处!
古代以左为尊,所以左都御史作为都察院的最高长官出任,官阶正二品。又设右都御史也是二品,一起掌管都察院。下又设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下又有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
明朝左御史及左副都御史负责全国范围的官员检举、核查,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巡视地方,巡行天下,安抚军民如,如巡盐御史、巡漕御史、巡农御史等等;或巡查各省,这时则称为巡按御史,可以考核比自己品级高的封疆大吏,还可以接受诉讼和信访,平反冤案。 此后不论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情完毕复命,即或停止派遣。
右都御史有时候还要负责地方的军政要务,民生大事、征收赋税等等。
论官职大小一定是都左御史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