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弟子规》你怎么理解百善孝为先?
优质回答:
百善孝为先释义:
其实“孝”字远不是常人理解的那么浅薄。“孝”是告诉人们长幼两辈人如何和谐相处的道理。传统文化,长辈对晚辈统治压迫式关系,是统治者强加给人们的反动理念,是反人性的理念,是破坏伦理常纲的理念,这一切已经被历史证明
孝字的写法,下面是“子”,上面是“老”,所以《说文》讲“孝”为:善事父母者。老在上,子在下。这是长幼尊卑的次序,礼节。也可以视为子承老,儿子背老父母,这是象形,更是直观的孝行。这是讲得很好,不错。
“孝”的确是讲长辈晚辈伦理关系,长幼尊卑次序之礼,确实是客观的应遵循之道。但长辈晚辈伦理关系,其尊卑次序仅指家庭角色分工上,而决非人格人权人性上。长辈是家长,有决定家庭事务的权威,家庭人员理应尊重这种权威维护这种权威,但这种权威是完全建立在维护每个家庭成员人格人权人性之基础上的。家庭的意义就是保障家庭成员的幸福快乐,如果连人格人权人性都没保障,又空谈什么幸福快乐呢?如果是奴役晚辈式的孝,它还是善吗?
但同时又必须明确,每个人的人格人权人性尊严,都是相对的,又是建立在责任与奉献上的,如果是家庭的败家子,家庭就有权力将其驱除,但不是毁灭他。驱除败家子,是爱护家庭的另一种方式。
总之,对长辈行孝是天经地义的,但孝的方式方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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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地大,没有父母的养育之恩大!一个人,如果连恩大如天的父母都不能孝养,还会对朋友真心相待吗?不孝之人不可为友,应当远离!孝养父母是无条件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父母也是凡人,也会有过错。如果世人都能以父母有过为由不孝敬父母,天下还有谁孝顺父母?所以就这个角度而言,”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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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行孝为先是一个做人的最基本原则,这也是一个做晚辈的人品,首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尊老爱幼,如果一个做晚辈的人不能好好的孝敬自己的父母和长辈,爱护自己的小辈,那么这样的人是很自私的人,只有爱自己,那么这样的人失去了中华传统美德,对待别人对他的好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就是记得人家是应该的,对于自私的人是以我为中心,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及对国家都不会有奉献精神,对于不懂得行孝道的人,对他来说的定义人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