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制度改革看法 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看法

网友提问:

不带观点的讨论:改革前后的农民对国家贡献怎样?该如何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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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改革开放前,农民对国家是全部供献。当时我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我国是农业为基础哇!国家的干部,工人,解放军,学生,商业职员谁不需要粮食?这些粮食叫公粮!另外,农闲时,修水库,铁路,公路,挖渠!造梯田!干这些都是义务工!农民每日吃的饭只有七两粮食,确实是饿着肚子干活。改革开放后,化肥,农机逐渐来到农田,粮食产量高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农民很高兴!后来公粮也不交了!还发百元的养老金!随着农资上涨!种地所打的粮食,不能挣钱了!年轻人结婚费用,养家费用压力太大了!他们只得到域市去打工养家活口!他们所挣的钱,远远不夠用!40,50,60后的人有的老了干不动了!有的生些病干不成了!有的还得接送孩子,这些人也只能靠百元的养老金支撑着了!工薪人员退休了!四千,五千,六千,上万的也有!晚年生活天地之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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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后,只要农民去种地,都是在为人类做贡献!不要忘了我们吃的大部分食物是来自于土地,农民是很辛苦的,年成顺了,有结余,否则还赔本。所以国家提出我们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端在农民手里。所以说希望专家们或者掌权者对于老实本分的农民少一点指责,要像袁隆平那样走进田野,务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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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之前农民每年是交农业税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大集体,不管农业生产的作物收成或收入如何,分配顺序是先国家(公粮),再集体(储备粮),再按人头分基本口粮,再按工分(出工记分)分粮。由于诸种原因多数年辰分得的粮食,是不够吃一年的,饿肚子是常事。土地承包到户后,分配顺序是上交够国家的,剩下是自己的。大集体时期农民喂的生猪长大后,都要低价(当年叫国家牌价)卖一半给国家的,即使是喂来作年猪宰来过年的,都要先卖一头给国家,才能自己宰杀一头自己吃,叫卖一留一,如果只有一头,就要先卖半边给国家才行。还记得,政府(当年的公社)向农民(按人头,不论大人小孩)摊派过鸡蛋任务,限期完成,如果没喂鸡,或交任务时你的鸡没生蛋,就要到集市去买了来交任务,或者向其他农户借来交任务,完成任务的鸡蛋还是计价付款的,只是比市场价低得多。以保证供应党政军机关和城市人口。

还有无偿出劳动力去修公路铁路,甚至机场,我记得有重庆白市驿机场,有湘渝铁路等。

我不知道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农村、农民承接三次知识青年下乡,解决城市就业困境算不算对国家的贡献。

当年的农民是很贫困的,可以用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来形容,但都无怨无悔地为国家尽义务,作贡献。当年农民对国家所作的贡献,与那时的工厂工人对国家的贡献,只是形式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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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自然面前,集体的力量绝对大于个体,小岗村如果不是沈浩顶住压力恢复村集体,小岗村恐怕早不存在了[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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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农民要缴公粮,即缴纳农业税。缴余粮,国家按统一收购价收取,发给缴粮的生产队余粮款。除此之外,诸如国家修建水库,公路,铁路等等大型和较大型基建项目,要从各生产队征调农民义务工,对民工只是给与一定的菜金和口粮补贴。所以,不能否认改革前,农民对国家建设的贡献。改革后,特别是免缴农业税后,粮食这一块,卖不卖给国家,农民说了算。而且,种田者,国家还要给补贴。如果需要民工,国家也要支付工资,不再是义务出工。我认为,改革后,农民对国家已经没有什么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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