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 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是怎样

网友提问:

中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对平民百姓来说到底公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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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50年,公元1711年,时年75岁的蒲松经过48年的挣扎,终于在青州的科举考试中得到了岁贡的头衔,这是蒲松龄一生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进行科举考试了。

蒲松龄的一生,就是参加科举考试不断失败的一生,蒲松龄一生参加过有十多次的举人考试,但是没有一次中的。

最初,他年轻的时候到济南考试,然而因为触犯了当时考试的规定,被张榜除名,颜面丢尽,此后,他再参加各种考试,总是不中。

我们都知道蒲松龄是伟大的文学家,他写出了《聊斋志异》这部伟大的文言小说,而这部小说也在中国文学史上被誉为文学成就最高的文言短篇小说集,但是有如此才华和气魄的蒲松龄,一生却没有得到当时统治者的赏识,这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情。

因此,很多人都说科举制度是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他残害人性,他没有真正拔出优秀的人才,只是进行了一些文书上的选拔,没有考查出考试者真正的才能。

据此,有些人就认为,科举考试是不公平的,甚至是不科学的,不合理的,我认为这样的看法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是同时我们应该也注意到,这种考试制度也是在那个时期,那个时代下的无奈之举。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毕竟是一个延续一千多年的选拔制度,如果没有合理性何以存续如此久远?

公元1687年,蒲松龄参加科举考试,他到济南再一次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这一场考试非常有意思,因为据说这一场蒲松龄得还是很不错的,他一拿到题目就文思泉涌,很有话要说。

但是在这场考试过程中,他写得非常兴奋,竟然跳过了一页纸,留下了一片空白的卷子,按照当时的规定,这种行为应该算作是作弊,所以当时考官直接把蒲松龄赶出场,不让它再进行考试了,这就发生了我们开头所讲到的那一幕。

所以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当时这场考试,它的规则,信度以及他的原则性还是很强的,如果就此无端的说它是一个不公平的制度,或者说他对所有的人都是不公平的,那也是不合理的,这样的规定其实恰恰就是为了防止有舞弊现象的发生,所以才规定不允许有留下空白这样的行为。蒲松龄作为一个考生,不应该不遵守考场规则,这是他的原因,不是制度的错误。

所以草率的判断科举考试是一场不公平的选拔制度,这是不合理的,况且通过蒲松龄一个人的遭遇,我们并不能从中得出客观的结论,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进行切入,那就是科举考试过程中最为人们所诟病的,也是很多人批判已久的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也就是馆阁体。

我们知道很多人在书法中谈到馆阁体,对他的印象总是进行批判的,认为馆阁体最大的问题就是他束缚了人性的发展,束缚了艺术个性化的发展,对于艺术以及书法产生了非常坏的影响作用。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馆阁体,它的诞生其实就是为了考察所要选拔的官吏们,他们日常文书书写的能力的大小。也就是说馆阁体是他们进行日常文书工作最基本的一个要求,如果连这种字体都达不到的话,那么即使是选拔进了中央系统,当上了官员,那也是不合格的。

按照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是一个帝国的官僚最基本的一项能力,而馆阁体,说白了,就是当时官方规定的手写印刷体。

那个年代又没有打印机,也没有激光打印技术,所以所有的文书工作,所有的诏书,或者说任命书,呈递的奏折,各种各样的文件,往来的文书,都需要大量的文职人员和书写人员进行抄录和书写工作,能否具有良好的馆阁体书写能力,是考察一个官僚是否合格的最基本标准。

所以科举考试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考察他对于汉字的书写能力,也就是他们对于馆阁体的掌握能力,这一点是合理的,因为这是极具实用性的技术,并不能作为指责他不合理的地方。

而馆阁体常见于明清两代,在明清两代之前,这种书体还不是很明显的存在着。

在馆阁体诞生之前,科举考试举人所书写的书体完全就是书法类的书体,那么这种完全带有个性化的艺术书体所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常常会会掺杂有批卷人的喜好,甚至当时皇帝喜欢什么样的书体,那么考生就专门学习这一种书体。

我们看起来这种依据皇帝个人喜好,或者说一句各种各样的书法标准来进行选拔人才的制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书法的发展,但是对于一个帝国的官僚来说,他写什么样的书法,甚至是他有什么样的艺术能力,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他最主要的的工作不是艺术创作,而是处理政务和文件。

书法创作,这不是一个帝国的官僚应该掌握的基本能力,如果有一个人,他为了投其所好而专门的去学皇帝喜欢的这种书体,但是在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以及在处理日常的文书工作的过程中,又没有任何能力的话,那么即便是他的书法写的再好,又有什么用呢?

而我们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做穷诗富字。就是说,如果你是穷人家的孩子,那么你就去写诗,去搞文学创作,如果你是富人家的孩子,才可以去学习书法,临摹碑帖,当时书法字帖在市场上的价格还是很高的,普通贫寒人家几乎是没有条件得到很好的书法碑帖,或者说得到很好的书法教育的。

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如果科举考试制度所要求的文字书写能力是艺术上的高度的话,那么对这个人而言,这种规定无疑就是对他的一种不公平,因为他没有那个物质条件去学习这样的书法,或者说得到这样的书法教育,而如果馆阁体作为一种科举考试的标准书写体,那么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改卷的考官以及上层领导个人的喜恶,而更加专注于这个人的文章,以及其他方面的能力和素养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管阁体的推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为了有一个比较良好的选拔人才的氛围,同时也是为了照顾大多数人的一种无奈之举。

这种对于书写书体的硬性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制度的灵活性以及牺牲艺术和人类个性发展为前提的,所以它并不值得提倡,但是在古代集权制度下,这可能是当时那个制度中最好的安排。

对于平民来说,馆阁体在科举考试中能够被广泛的使用,实际上是对他们的一种公平和公正,如果不是这样,那么那些贫寒的人就不可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了。

除了在书写书体上的硬性规定之外,在考察的内容上,科举制度也堪称是千百年来不变的一种考试制度,他考的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儒家的经典,以孔子、孟子等人的儒家经典为主要的内容,来考察当时的知识分子的知识掌握情况,这种僵化的知识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束缚人的思维得到一定的发挥和发展,但是他对于贫寒的子弟来说,却是一种非常友好的制度。

因为这样的话,就可以使得那些得不到最新知识滋养的贫寒人士有更多的机会跻身于上层统治者的行列,而不是去依靠你的家庭和你的见识来决定你是否应该成为这个帝国当时最优秀的知识分子。

综上所述,科举考试制度还是一种相对科学和公正的制度,但是他为了实现最大程度上的公正,是以牺牲人的个性发展和人的思想发展为前提的,所以它是一种利弊参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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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仅对少数有能力考试的人来说是公平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对绝大多数百姓来说,其社会制度还是不公平的,因为百姓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改变,既没有政治上的发言权,也没有经济上的生产资料获益权,只有当统治阶级的奴隶才是百姓的唯一选择,所以说,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改变的,仅仅是少数人的命运,百姓被奴役的社会本质并没有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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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始于隋朝,完善于唐,为宋元明清所沿袭,实行了一千多年。隋朝之前的封建王朝选拔官吏方式主要是选举制和察举制。在夏商周时期高官是世袭的,所谓世卿世禄,更不用说王公家族,诸侯子弟了。地位相对递下的士是被诸侯,卿,大夫推荐选拔任用的,但是平民百姓被选拔任用的概率是微忽其微的。

汉朝选拔任用官吏主要是察举制,即察廉举孝,试想平民百姓的孝悌廉洁几个达官显贵会知道!选出的也大都是膏梁子弟。平民百姓基本上是没戏的。

魏晋南北朝选拔任用官员主要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在两晋南北朝完全被门阀世家所垄断,形成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上品无寒士,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平民百姓想出头,势比登天啊!

科举制面向社会广大阶层开放,不重门第,不看贫富,只要考试合格,就可录用。平民百姓只要肯努力读书,就有可能成为秀才,举人,甚至进士,状元!进而入仕为官为国为民造福!

虽然科举制有许多的弊端,但比起分封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它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是公平的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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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现在差不多,你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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