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资料,詹姆斯把热火老板告了!终于撕破脸了啊…

关于詹姆斯场外的幺蛾子这几年就没断过。
即便NBA并非全美第一联盟,但这仍然不妨碍勒布朗在社交媒体上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流量点。在过去一年的”体育人物话题榜”中,詹姆斯一路碾压其余运动员,是正儿八经的 King of Twitter !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我们见过太多想把自己往勒布朗身边靠的媒体以及品牌,所以说蹭流量这事儿向来是不分国界的。
4-2淘汰热火后,老詹赢下了与莱利以及热火老板的对决。然而场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作为NBA最有钱的老板之一,热火大老板阿里森目前正以“King James”的名字命名一艘游艇,并处于营业模式。
话说这阿里森已经利用“King James”这一商标开展了各种商业活动并以此盈利,加上老詹曾经效力过热火,起初不少人认为这是二人在维持了不错的私交并计划的合作。
然而并不是,作为全球最大的嘉年华邮轮公司老板,阿里森这个行为不过也是在蹭热度罢了。
当然,很多人会说“King James”不过是中二老汉的一种自称,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承认。
不过事实上“King James”虽然不是由勒布朗发明,不过至今他仍然保留了“King James”的商业使用权。并且在美国,这一标签来自勒布朗-詹姆斯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这其实就和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乔丹事件”如出一辙,提到乔丹大伙儿都认识,也听说过这个运动品牌,只不过实际上他们是由两个完全没有关系的公司生产出来的不同产物。
目前阿里森要用这个商标来进行体育有关的项目,且他的邮轮公司计划根据文件名称使用“体育活动和赛事”。
因为邮轮公司申请使用这个名字,所以也为詹姆斯提供了一条法律途径,对使用这个名字提出质疑。
根据美媒的报道,当前詹姆斯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律文件,希望阻止热火老板阿里森旗下的嘉年华游轮集团将“King James”这一标签用于任何途径。
绝技君稍微查了下资料,在美国打一场关于商标侵权的官司,周期大概在两年左右。之所以老詹铁了心要打官司,原因在众多蹭热度的招牌下,阿里森可谓是影响力最大的。
如上文所说,由于詹姆斯曾经效力过热火,因此热火老板打着“King James”的标签具有严重引导消费者将这二者联系起来的心理暗示,简单来说会吸引很多詹姆斯的粉丝本着这艘船的名号而来,从而获利。
而阿里森手下的邮轮公司位于美国,且规模在世界范围内数一数二,影响力自然不是一些小品牌或者小公司可以相提并论的。
否则这样的官司当真要打起来,恐怕一辈子都打不完…
毕竟在Taco Tuesday走红后,全美乃至全球有多少打着Taco James的墨西哥鸡肉卷店开张,总不能每天坐飞机飞到这打一场官司,飞到那再打一场吧…
与其如此,不如静静地喝一碗瓦罐汤,然后结束这疲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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