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宠物狗吓得大学教授摔伤骨折,爱狗人士被判赔十几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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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城市主要污染源之一,在我们小区内,犬吠之声此起彼伏,不堪其扰,更使许多小孩子被惊吓,甚至被狗咬伤的事时有发生。养狗的人还时常解除对狗的束缚,让狗恣意妄为,导致有人打狗之后,引发斗殴事件者,也时有所见。
现在,狗吓倒了教授,实在祸害大了,赔偿罚款之外,应该将狗主人驱逐出境,并处没收其所有资产。若有办法将狗主人杖责八十之后再驱离是最好的。
我讨厌狗,更讨厌爱狗人士。我的一个学生天天在群里为流浪狗筹钱,我真想打那学生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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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内,李教授的“爱犬″,未套狗链,偷袭邓教授,邓教授受惊,用腿抵挡,失去重心,摔倒地上,造成手掌桡骨骨折,住院疗伤。邓教授一纸诉状,将李教授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定李教授负全责,赔偿邓教授医疗等费用共计14万多元。
法院的判决,大众齐声叫好!近年来,狗伤人事件屡有发生,成人、小孩皆有之。甚至有小孩被狗咬伤致死,造成家庭悲剧。因此,城市禁狗呼声强烈!市民急切希望政府出台相应规定,加强对犬只的有效管控,捕捉流浪狗,防止狗便污染环境,严防恶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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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对是否能养狗的态度是无所谓的。因为我本身也比较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而且小动物的确可以代替子女陪伴父母。直到….先是上楼的时候被从楼上下来的狗吓了一跳,它还对着我莫名其妙狂吠,然后是在小区正常走路就被路旁一只狗扑了过来,虽然我及时躲开了,但仍心有余悸。两次经历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它们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温顺。因此我呼吁你可以养狗,但请不要放出来伤害别人,伤害了别人就要承担赔偿!也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对养狗人士进行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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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赔钱了事!应该对狗主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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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赞成法院的判决,狗虽说通人性,但属于没有行为辨别能力,狗伤人或者由于狗的攻击造成别人惊吓,摔伤,狗的主人,也就是狗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天经地义。在农村,家里拴的狗把来人咬伤了,都主动赔偿医疗费,何况李教授明知学校有规定,不让在校区内养狗、溜狗,公然违反规定,还不用狗链栓狗,赔偿都是轻的,校方应该给予处罚。作为大学教授,理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能任意妄为,赔偿十几万也算买个教训。
这个案例也是给那些爱狗者提个醒,爱狗养狗是你的权利,但也要有个度,明文规定不让养的地方不能养,凶狠扰民的狗不能养。大家都生活在一个环境中,相互之间都应该彼此照顾,做什么事应该先替他人着想,是不是让邻居不舒服了,是不是能吓着别人了。我们小区养狗的特别多,有些人就特别不讲究,溜狗也不拴个狗链,粪便到处都是。但有的人就特讲究,溜狗时不仅栓着狗,还带着纸,随时把狗粪清理掉,我还看到一个妇女溜狗时,把狗的嘴套上一个塑料箍,这样就不会伤人了,这些做法都会让人心里舒服,也不会反对养狗。
我们今天的生活富裕了,也有能力讲究情调,泼洒闲情逸致,种种花,养养宠物,也没什么不可,关键是在快乐自己的同时,别防碍别人。你们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