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指什么(洪武三大案分别是)

洪武四大案是指哪些?

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别是:一、胡惟庸案,二、空印案,三、郭桓案,四、蓝玉案。

胡惟庸案,是明太祖朱元璋诛灭丞相胡惟庸的事情,该案牵扯甚广,诸多元勋将才均被诛灭,后朱元璋废止左右丞相,废止中书省,政务分归六部解决,从此以后中国王朝再无丞相一职。

空印案,出现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页盖印公务公文而造成的案子,该案受到朱元璋重视,并因此诛灭数百名有关朝廷官员,实则一个冤案,但是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

郭桓案,出现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贪污受贿案,其受贿额度极大,影响非常深远。

蓝玉案,出现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造反,株杀元勋将才的重大政治案子,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是明朝开国功臣,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军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使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明朝四大奇案完整版?

明朝四大奇案

1、妖书案。

当时著名大儒吕坤采辑了历史上贤妇烈女的事迹,著成《闺范图说》一书。后来郑贵妃看到后,想借此书来抬高自己的地位,于是命人增补了十二人,以东汉明德皇后开篇,郑贵妃本人终篇,并亲自加作了一篇序文。说白了就是抬高自己。后来有人说这本书蛊惑人心,妄议朝政等并禁止了。

2、梃击案。

梃击案也是郑贵妃引起的,也是为了帮助自己的儿子争夺太子位子。

3、红丸案。

朱常洛登基成皇帝了,沉迷于酒色,所以身体并不好。太医医治了很久都没什么效果。后来他听说鸿胪寺丞李可灼仙风道骨,有仙丹。于是让他呈上来,自己吃了之后果然有精神了,还能下床走路了,不过这只是回光返照,当天夜里,朱常洛就猝死了。

4、移宫案。

移宫案发生在朱常洛去世之后。皇帝去世后,太子朱由校按理应该继承皇位。不过李选侍控制了乾清宫,与太监魏忠贤密谋挟持朱由校,想要通过这样坐上太后的位子,这下大臣们不干了。在登基大典快到的时候,大臣们和太监联合起来,把朱由校从宫中抢走,这样才完成了登基大典。

明朝四大案完整版?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所引发的著名四大屠杀案件。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

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罪妄言者。朱元璋都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蓝玉案早还是胡惟庸案早?

胡惟庸案和蓝玉案都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时间上胡惟雍案早一些。胡惟庸案起于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当时胡惟庸被告发谋反,以“窃持国柄,枉法诬贤,……蠹害政治,谋危社稷”之罪被诛,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等高官一同被处死。蓝玉案是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蓝玉被告发谋反,下狱凌汛后族诛。蓝玉案中受牵连的将领以及高级文官皆被处死,死者达万余人,军中骁勇之士被大批屠戮。

明初四大案先后顺序?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彻底铲除对朝廷有威胁的人而策划的四大著名事件。

明初四大案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九年或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

洪武四大案哪四案?

答:洪武四大案哪四案是:空印案

胡惟庸案

郭桓案

蓝玉案

空印案,

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空印,就是在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时再填写上具体内容。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朱元璋认为官吏可以利用空白文书簿册作弊,所以要严惩使用盖有官印空白文书簿册者,因为牵连人数众多,为明朝初期一著名大案。

有关空印案的处置,以至于发生时间,所杀人数,存在许多疑点。空印案是惩治贪官污吏还是乱杀无辜,后人对朱元璋评价上亦存在分歧。

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简称胡狱,为明初四大案之一。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后设殿阁大学士供皇帝作为顾问,朱元璋结束了中国的丞相制度,加强了专制皇权。

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丞相一职,后来在永乐帝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郭桓案

郭桓(?-1385),明朝初年大臣,官至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其他官吏,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史称“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蓝玉案

蓝玉案,是指明洪武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历史事件。此为明初四大案之一。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朱元璋以蓝玉案为契机,不仅诛杀蓝玉一门,连傅友德、冯胜、王弼等公侯在内,一律牵连。

洪武四大案是哪四案?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所引发的著名四大屠杀案件。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也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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