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意思和寓意?
“之”的意思和含义:
1.往:由京~沪。君将何~?
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不得。取~不尽。操~过急。言~成理。取而代~。有过~无不及。反其道而行~。
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不觉手之舞~,足之蹈~。
4.指示代词。这;那:~二虫。~子于钓。
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
(1)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
(2)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家。无价~宝。缓兵~计。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
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激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就下,极为自然。
之是一词多义?
一词多义
(1)之:①水陆草木之花。(的,结构助词)
②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助词,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义。)
③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助词,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义。)
④何陋之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表强烈反问,无义。)
(2)清:①濯清涟而不妖 (清澈。)
②香远益清 (显得清幽。)
(3)远:①香远益清 (形容词作动词,远播。)
②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形容词,远远。)
之的古今异义?
之的古义
zhī
①<动>到……去。《为学》:“吾欲之南海。”
②<代>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廉颇蔺相如列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③<代>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论积贮疏》:“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郑伯克段于鄢》:“爱共叔段,欲立之。”
④<代>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
⑤<代>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汉书?蒯通传》:“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⑥<助>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邵公谏厉王弭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⑦<助>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师说》:“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⑧<助>定语后置的标志。《劝学》:“蚓无爪牙之利。”
⑨<助>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词(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作“得”。《捕蛇者说》:“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⑩<助>用宾语前置的标志。《师说》:“句读之不知。”
⑾<助>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补足音节,没有实义。《赤壁之战》:“顷之,烟炎张天。”
⑿<助>用在“前”、“后”、“内”、“外”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表示对方位、时间、范围等的限制。《教战守策》:“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
之的今义
之zhī
〈书〉本义:(动)往:(动)往
之zhī
(1)〈书〉(代)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取而代~|反其道而行~。
(2)〈书〉(代)虚用;无所指:久而久~|手之舞~;足之蹈~。
(3)〈书〉(代)这;那:~二虫|~子于钓。
之zhī
(1)〈书〉(助)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
(2)〈书〉(助)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之在各种词后的意思?
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如:“之死矢靡它。”(《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w
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第三,“之”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
“之”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助词、连词、介词、语气词。
1.助词“之”的用法有五种情形:①用在修饰语和被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