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浏览不良网站网警会抓怎么样 浏览不良网站会被网警记录在案吗?

浏览不良网站会留案底吗

浏览不良网站一般不违法,所以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过去的犯罪记录,若被法院被判决有罪的,会留下案底,且无法消除,会影响到自身和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等的政审。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底会被封存,一般无法查询,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虽然浏览不良网站不违法,但是传播、贩卖淫秽信息的,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会受到处罚,可能会留下案底。行为人传播淫秽信息的,一般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淫秽物品包括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以牟利为目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会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延伸阅读

小明长期用某外国“翻墙”软件,浏览色情网站,已有两年之久,近日,被网警查获,小明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小明很是不解,自己只是浏览了一下,并没有传播、分享,怎么也会被处罚呢?

我们先来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涉及到浏览黄色网站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进行传播了,一种是组织播放了,对于其他的,都不构成违法。很明显,小明只是自己浏览,所以他的行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那么小明为什么会被处罚呢?

原来啊,小明违反了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法条链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小明这种“翻墙”行为绕开了我国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违反了本法第六条,因此会被予以警告并处15000元一下罚款。

所有,小明被处罚不是因为浏览色情网站,而是用“翻墙”软件。

那么,屏幕前的你,有用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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