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实习报告
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怎么算?
●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目前有三种观点,即:记入往来款项、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记入“营业外收入”。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项收入是用于奖励单位专门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的,所以其收支应该通过往来款项核算。这种观点是不恰当的,因为单位取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并不完全用来奖励具体办税人员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规定,手续费收入可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而并不是完全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也明确规定,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据此,该项收入不应计入往来款项,而应计入单位收入。 代扣代缴手续费是企业提供了一定劳务后取得的收入。企业只要正常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该经济利益就可以确定获得。又由于手续收入的比例是确定的,从而该经济利益也是可以计量的,因而它符合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基于此,对于手续费收入,企业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而非“营业外收入”。相应地,有关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对代办人员的奖励支出也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 手续费收入对于单位来说,主要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流转税方面,该项收入实际上是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劳务而取得的收入,因此应按照营业税中“其他服务业”的税目,按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所得税方面,该手续费不仅在会计上应作为收入核算,在税法上,也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考财行[2005]365号)。另外,《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规定,对于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照规定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对于卖方而言,会涉及到的税费有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交易手续费等。 1、普通住宅满5年且为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 3、普通住宅未满5年的,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总价的5.56%,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 4、非普通住宅满5年且为唯一一套的,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差价的5.56%; 5、非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差价的5.56%; 6、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总价的5.56%。
●河北房产过户费用怎么收:买方缴纳1%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140平米以上的3%)。卖方缴纳1%个人所得税,产权不满二年的还要缴纳差价5.5%的营业税,满二年的免。税费有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1%,契税:面积小于140平米的1.5%,大于140平米缴纳3%。此外买方承担小额的评估费和手续费。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房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计算缴纳的?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以上为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什么是企业缴纳土地契税会计分录?
● 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 补缴当年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预缴土地增值税 一、开发公司等主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从略,下同。 二、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三、其他非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如果房产未转让清理完毕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已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以往年度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房地产转让收入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对往年所得税的影响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仍有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缴纳的滞纳金、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当年申报所得税时,企业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土地增值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以此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和会计处理。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足额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假如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半年。3月16日,企业开出支票,缴纳上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7500元(1250×6)。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假定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4月2日企业开出支票,缴纳一季度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3750元(1250×3)。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3750 贷:银行存款 3750
●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和会计处理,请问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和会计处理。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足额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假如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半年。3月16日,企业开出支票,缴纳上半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7500元(1250×6)。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假定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4月2日企业开出支票,缴纳一季度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3750元(1250×3)。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3750 贷:银行存款 3750
●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以上为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问下私人企业老板用钱要如实告知会计吗
问题补充:我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公司老板喜欢我,说要给我买房,要付一部分钱,其余钱分六个月结清,可我怕他骗我,和房产开发商串通一气,比如先和开发商签合同,带我去签的合同只是个套.所以我让他一次性付款,这样可以马上拿到房产证,可以知道是我的名字,他也有这个钱,可他说无法向会计解释钱的用途,不行,我认为他是老板,要用50万还不容易,怎么拿这个理由搪塞我,所以和他吵了一架,他年销售5000万,怎么可能用50-60万还要告知会计呢?你们能告知我是否无法过会计这关呢,还是他没有诚意?
●住房公积金是对单位的一个政策,准确的说,只有公务员,事业单位,还有国企才享受这项待遇,而私企的话,好的也会有这项待遇,如果你是在单位上班,很显然,必须缴纳,因为财务做工资的时候会直接扣的,如果是私人企业,你不想缴纳的话可以,去申请一下,但是损失的是你自己。。因为公积金是你交多少,单位同样出多少,就是说,到你退休的时候,你拿到的可以是你缴纳的一倍,对于买房还贷的人很有用,而且利率低。很多人没有都想办法办呢
●国有企业相对私人企业要正规很多,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律也相对自觉很多。因此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职工都有住房公积金的。你所在的企业没有住房公积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应该到人事部门问问清楚。 1、该企业全体职工都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话,是企业违反国家的法律,职工应通过工会或职代会明确提出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有些企业老国有全民工有住房公积金,新招的合同制工人没有。这也是违反劳动法同工同酬原则的,可以通过劳动冲裁解决。 3、如果企业因经营效益问题,无力支付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恐怕该企业需要整顿了,尤其是企业领导人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如果是属于落后产业技术的,其存在的必要性都值得考量。
●保险是必须要交的,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要交的,很多私人企业就没有交。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积金一般可以用于买房和房屋的装修,其他原因不得提取公积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如何写会计实习报告
●主要是根据你实习的会计岗位的职责和具体操作流程来写。
●上网去搜一篇做参考,或者看上一年师兄师姐的模版,编一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