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定义儿童?
1、儿童是指0到18周岁。
2、儿童是指从生命诞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类。儿童时期的年龄段根据时代与国家各有不同。而较多国家的定义与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相同,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的年龄不到18岁的。
儿童属于什么群体?
从心理学和教育学的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
儿童指的是0-18岁,不是具体的年龄段,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18岁以前个体发育成熟之前,都可以称之为儿童。在儿科学的范畴内,常根据不同的年龄特点,将儿童分成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和青春期。其中刚出生到出生28天之内称之为新生儿期,一岁以前称之为婴儿期,1-3岁称之为幼儿期,3-5岁也就是在入小学之前,称之为学龄前期,6-12岁,也就是儿童在小学学习期间,称之为学龄期。一般女孩到了9-11岁,男孩在11-13岁就进入到了青春前期,大概在16-18岁左右青春期结束,标志着个体发育成熟。
法律儿童的定义?
我国目前立法还没有“儿童”的定义,比较明确的是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最新的《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由此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定义是清楚明了的。
二、关于儿童的法律规定
涉及儿童相关年龄的法律,最早的是《收养法》,该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婴儿和儿童,儿童的年龄上限则是不满十四周岁,但是没有区分出婴儿和儿童的年龄。
《义务教育法》则没有关于儿童年龄的具体规定,但它规定了儿童的入学年龄。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同时,该法将儿童与少年并列,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无论儿童是指10岁左右以下的未成年人,还是儿童的年龄上限为不满十四周岁,均不存在儿童犯罪的情形,只存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说法。同时,为了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相关罪名以惩治危害儿童的犯罪行为,如拐卖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本身并未对儿童予以定义,以及对儿童的年龄予以界定。
虽然我国法律对儿童没有定义,对儿童年龄也无直接界定,但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作过比较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8号)第第九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而行政法规中,只有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有所涉及。该办法第三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儿童”的明确定义,但对儿童年龄的界定,还是应以14周岁为上限,仅有刑事领域中为了保护未成年权益,对婴儿、幼儿、儿童做了划分。那么,在国际立法上,对此有无规定?
国际法关于儿童的规定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规定:“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1989年11月2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符合其宪法第二十五条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的前提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履行《公约》第六条所规定的义务。
按照该《公约》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则其儿童含义等同于我国法律上的未成年人。可见国际公约中的儿童实为广义的概念。
部门规章关于婴儿、幼儿及儿童的规定
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年1月10日)第1条规定:本细则适用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本细则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
二、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第3条规定:婴儿指0-12月龄的人,幼儿指12-36月龄的人。
三、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第3条规定:婴儿指0-12月龄的人,幼儿指12-36月龄的人。
四、卫计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第2.2条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是一种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补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添加在6-36月龄婴幼儿即食辅食中,也可用于37-60月龄儿童。
小孩的定义是什么?
小孩其实官方定义是12岁之前,也就是所谓的童年阶段!0~12岁成为小孩,12岁到18岁称为青少年,18岁以上成为青年,这是官方法定规定的。
婴儿和儿童界定标准?
婴幼儿和儿童的区分主要是通过年龄来进行区分,正常情况下,一岁之内的孩子称之为婴儿,1-3岁称之为幼儿,三岁以上的孩子称之为儿童。
儿童的界定年龄,通常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8岁以下可以称为未成年人,也就是儿童,另外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组织也明确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一般界定儿童的年龄就以18岁作为标准。在医学上,通常将18岁以下的儿童进行进一步划分,不同的年龄阶段,儿童的生长发育、体格甚至疾病都有不同特点。儿童的生长发育是持续不断的过程,中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但是为了区别不同年龄阶段的特征,在医学上将儿童人为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1、新生儿时期:是从脐带结扎到28天的时期;
2、婴儿时期:儿童出生以后到1岁的时期,婴儿时期包括新生儿时期;
3、幼儿时期:是指1-3岁的儿童;
4、学龄前期:指3-7岁的儿童;
5、学龄期:指6-13岁这个阶段,是青春期前的阶段;
6、青春期:指13-18岁。
国家规定零到几岁称为儿童?
18周岁之前
一般在18周岁之前都属于儿童的范畴,儿童的概念是相对于成人而言,目前成人的标准是满18周岁,所以在18周岁之前都属于儿童。具体来说儿童又可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新生儿期:即孩子在28天之内,关注孩子营养以及体重增长;
2、婴儿期:1岁之内称为婴儿期,婴儿期疾病主要以营养性疾病为主;3、幼儿期:1-3岁前为幼儿期,孩子接触面比较广,活动范围广,但抵抗力比较低下,容易受到各种感染性疾病的影响,要注意防护;
4、学龄前期:满3-6岁属于学龄前期,孩子生长发育迅速尤其智力发育,社交比较广,要注意孩子各方面的培养;
5、学龄期:6岁以后称为学龄期,面临课业压力,疾病谱也有变化;
6、青春期:10岁以后进入青春期,要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我国法律规定儿童指几岁到几岁?
10周岁以下就是儿童。就是从出生算起,0至10岁的孩子。儿童也属于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中,未达到18周岁的公民都算是未成年人。现在国家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有着诸多的保护措施。
儿童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在儿童违反法律的时候,就要由监护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未成人年都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达到14周岁,但又不满16周岁时,是负相对刑事责任的年龄。因为在这个年龄段,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及控制能力,所以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如果年满16周岁,做出了犯罪行为的话,就要负刑事责任了。因为16周岁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这个年龄段已经有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在触犯了法律的时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儿童指的是?
儿童 [ér tóng]
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
《列子·仲尼》:“闻儿童謡曰:‘立我蒸民,莫匪尔极。’” 唐 杜甫 《羌村》诗之三:“兵革既未息,儿童尽东征。” 清 金人瑞 《下车行》:“儿童合掌妇女拜,三年有成我能謳。” 巴金 《探索集·访问广岛》:“我看见许多健康活泼的 广岛 儿童,在他们周围开放着美丽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