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青春文学的另一副面孔 ——读江飞《纸上还乡》

江飞是我们这个专业的在读博士生,他来北京不久就与我联系,想找我打球。听说他会打球,我喜出望外。我的水平不高,但似乎也在寻找旗鼓相当的对手,这样不光能活动胳膊腿儿,还能切磋技艺,提高一把。如此好事,何乐而不为?那天我们相约去北师大校门外的“乒乓之家”专卖店,他启用新底板粘贴新胶皮,我买一盒三星红双喜乒乓球也换掉了拍子上的旧胶皮,这种架势,似乎是要大战三百合。一切准备停当,我们来到我所在小区的地下层里开打。我使横拍,正手反胶反手生胶,学的是王涛当年的那种打法,但我不会拉弧圈。江飞用直拍,两面反胶,能拉弧圈球,还会直拍横打,仿佛是王皓现身。王涛对王皓,落伍的“60后”老兵遇到了打法先进的“80后”小将,我不敢掉以轻心了。我得想办法控制他,不能让他起势发威。果然,我战术运用得当,与他苦战11局,最终以六比五险胜。
那次过招,让我见识了江飞不俗的球技。此后我们又相约多次,往往互有胜负。与他打的次数多了,我也琢磨出他打球的一些道道。他步伐极好,常常能把死球救活;他喜欢在中远台发难打回头,让我猝不及防;那些不出台的球,低到尘埃里的球,他居然也能拉起来,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但是他也有短板,他拉球常常慢半拍,虽然有时也能化险为夷,却失去了最好的拉球点。他似乎也不大会调整情绪,如果输了两局,他可能就要接着输了,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
与北师大文学院聂大昕博士配对儿打比赛的小视频(2015.10)。聂博士也是80后小将,青年才俊,打球、研究汉语言文字学都有好身手。委屈他当回江飞替身。
但是,我们大概有一年左右没打过球了。我知道他是在跟雅各布逊较劲,忙活开了他的博士学位论文。
不打球之后,我收到了他的散文集《纸上还乡》(敦煌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其实,打球之初,他就把《纸上还乡》送给我了,只是那时的《纸上还乡》是他自己装帧设计的,三辑内容排列有序,封面内饰很是讲究,全然已是一本书的模样,就只差一个书号了。我问这本书的去处,他说他正在联系出版社。
这么说,江飞前来读博,不光带着他的球拍,而且还带着他的散文集。他的球打得不错,散文写得怎样呢?我有些好奇了。于是打开集子读了几篇,马上就形成了一个基本判断:小小年纪,散文能写到这个份上,了不得。
正式出版后,我把这本整合成两辑的篇什一一读过来,关于江飞散文的印象逐渐清晰了。如果要说这本散文集的主旋律是什么,我觉得应该是母亲、父亲与故乡罗岭。这不光是指这本书关于父母与故乡的文字最多,而且也指江飞30岁以前的情思主要聚焦在这里。然而,父母与故乡似乎也是散文写作的永恒主题,那么多人写过这个主题之后,江飞又该如何去运笔呢?
那似乎是一种毫不避讳的写法。他写母亲卖鱼,写着写着就插入了母亲在北京的经历:“现在回想起来,我和母亲都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向安分守己、谨小慎微的母亲,怎么也在北京的许多街道上兜售空白黄色录影带呢?母亲知道那是犯法的事,她也曾为此被便衣警察带到派出所,两次。……母亲并没有告诉那个年轻的警察,她有两个儿子,和他一般大,都在读大学,为了高昂的学费,她铤而走险。”(《鱼,飘在空中》)他还写到母亲喜欢打麻将,“我不止一次地劝过母亲,她那看似坚韧实则虚弱的身体,根本不能长时间低头,僵坐,动脑,受气,赢少输多的定理她也是知道的,然而在料理完繁乱的家务事之后,沉浸于四方城中找寻片刻的轻松和慰藉,似乎已成为她最后的精神寄托。不打牌,一个下午做么呢?母亲问我,我想了半天,竟无法回答。”(《不断死去,或浴火重生》
这种写法不是孙犁《母亲的记忆》那种散点透视的写法,也不是李南央《我有这样一个母亲》那种完全暴露式的写法。江飞显然是在写母爱,写自己对母亲的理解,但是他没有把母亲的“犯法”之事隐掉,而是让它落入到为给儿子挣学费不惜铤而走险的叙述结果中。在这种叙述面前,我们似乎无法说这位母亲如何“伟大”,她给我们带来的是比“伟大”更复杂的心理感受。而母亲为什么会把打麻将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这大概也是做儿子的江飞所无法回答的。实际上,不光江飞无法回答,天下母亲的种种“非理性”之举,可能往往会超出所有做儿子的理解能力。无法回答就只好把问题悬置,或者像孙犁写母亲有斗纸牌的习惯时,引用母亲的说法(“这是你爷爷吩咐下来的,你们不要管我”)加以推诿,这都是一种高明的写法。
这种写法会让母亲的形象变得生动、丰满且复杂起来,而母爱等等也就有了深度。
当然,这并不是说,江飞关于母亲就只写了这些,而是说,相比于“她一把抱住我,很快流下泪来,似是失而复得的喜悦,又像是永不撒手的悲伤”(《向死而生:一个抑郁症者的回忆》)之类的描述,那种写法更有一种陌生化效果。如果说江飞对母亲的正面叙述是娓娓道来中突然发力,如同打球时反复摆短之后的“正手抽杀”,那么,他对母亲略带负面色彩的描摹就是“直拍横打”。他在不经意间起板,球路因而变得不规则了,让接球者感到不大舒服,却又极具杀伤效果。
江飞对其父亲的描述也让我深思。在他笔下,他的父亲多才多艺。他“会唱歌,弹脚踏风琴,拉二胡,打乒乓球,他还会将倒塌的院墙重新砌起来,一个人侍弄菜地和家禽”(《刀口》)。然而,作为一名有着三十多年工龄的小学教师,“父亲始终保持着一个文人的姿态生活在乡下,虽然现在他的面容和罗岭的农民别无二致,……但是,我知道:他的心里始终潜藏着对城市对文学的最初向往和想象”(《谁看见哪颗缓慢的心》)。这样一位父亲,显然知道自己既进不了城,也无法在文学方面有多大作为了,于是他把所有的技艺传给儿子,让儿子去延伸自己的希望,把梦想变成现实。他陪儿子打球,“奋不顾身”地跑动扣杀;他新写出诗文,会写上“请吾儿(青年散文家江飞先生)雅正”;而“更多的时候,他戴着老花镜,欣赏我们发表的作品,并拿给亲戚朋友们看,比我们更加高兴”。这种父子之间的互动充满着别样的温馨,让人羡慕。
但是,这位父亲却病了,他“突然倒卧在罗岭的马路上”,他住进了医院,身体里安装上了永久性的心脏起搏器。于是我们看到,描述父亲的病,并在描述中上升到对生命的关注,就成了江飞散文中时而潜隐时而彰显的主题。在《父亲是怎样炼成的》中,他非常详尽地记述了自己的妻子生产、女儿一天天长大的过程,这自然是对生命诞生的惊叹与感喟,但其中也分明接通了写父母的那条主线,我甚至读出了“不养儿不知父母恩”的话外音。而那篇《那些走着走着就消失的身影》,写的则是罗岭街上无数匆匆离世的生灵,那是对生命消亡的叹息。我曾写过《过年回家》的长文,其中有一节《赵家胡同》,本意就是想写原来那条热闹喧哗的胡同现在已经沉寂,因为我所熟悉的胡同的主人们一个个已经作古,死得无声无息。但那一节内容终于没有写成。如今,我可以把江飞写的罗岭街读成我的赵家胡同了。
我没能写出《赵家胡同》,但江飞却让罗岭不断出现在自己的散文中,这让我感到惊讶。他的散文让我意识到了我们与故乡之间的关系。
江飞的第二本散文集《何处还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每个人都有故乡,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时刻把故乡装在心中的。比如我,我在江飞写散文那个年龄,所做的事情似乎是对故乡的不断逃离——上大学去太原,读研到济南,那似乎都是逃离的预演,但我折腾几下,只是逃出故乡100公里,在长治那座小城里盘桓十年。我不甘心,于是又谋划着一次更大的逃离,最终逃到了北京,终于与故乡有了750公里的距离。我至今也没去细想我的这种逃离用意何在,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为许多人设计的人生轨迹吧。这种轨迹叫做少小逆反,老大皈依。
但是,江飞似乎不是这样。对于父母,“在经历青春的反叛和乖张之后,我很快就学会了妥协,不再自以为是,而是安静地理解他们的生活和内心”(《看见母亲,叫他回家》);对于故乡,他好像也在本该“逆反”的年龄就开始了深情的回望,甚至用频繁的“还乡”去触摸它,亲近它。他说:“还是回罗岭去吧。‘即使走路,我也要回乡’。很长时间了,我总需要找各种理由回到那里。那里是我的故乡,有我的父母和许多不为人知的亲人,或许还有更多让我放心不下的事。”(《一个夜,一场雪》)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遭遇困惑与尴尬,因为他毕竟进入了城市,习惯了无法习惯的城市生活,又渐渐对曾经习惯的乡村生活不再习惯。以前他对半夜鸡叫猪哼哼习焉不察,但后来那些声音却成了让他无法入眠的噪音。于是他醒悟道:“原来‘习惯’也会变的!第三天,我决定回城。每次回来就像做客,总住不了几日,母亲边准备午饭,边自言自语,神情黯然。我无言以对,母亲说的是实情,罗岭于我仿佛真的成了短暂停留的客栈,每次的往返就像是困倦城市时必要的停顿,它更像是我纸上存在的罗岭。我终于迈出家门的背景,更像是仓皇的逃离。”(《声音》)
读到这样的文字时,我松了一口气。我本来以为江飞是少年老成的,他早早就走在了“皈依”的路上,但这种表白又意味着现实还乡的虚妄。他对城市似无特殊好感,其中既有当年在城市迷路的心理恐惧(《两个夜晚》,又有如今在北京“风沙扑面”的现实感受(《北京之下》)。他似乎还没有完全进城,但好像也无法顺利返乡了。在城与乡的频繁切换中,他遇到了许多人都遇到过的问题,那是一种被晾在城乡地带之间走不进去也退不回来的苦闷,或许这就叫做现代性苦闷?
然而,即便如此,我还是赞成他频繁还乡的举动的,那不光是能与父母团聚,而且显然也能接上生命的地气和元气。读着江飞的这本散文集,我想的事情是,一个人在年轻气盛时就学会了与故乡交往,与双亲对谈,肯定比老大不小才突然觉悟要更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发展,因为那是消除自己火气、戾气和浮躁之气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因为这本散文集,我甚至还改变了我对散文的某种成见。我原来受孙犁老先生的启发,信奉他那个“散文是老年人的文体”的散文观。但读着江飞20多岁写下的文字,我忽然觉得人到中年或老年再写散文,或许有些太保守了。因为回忆固然能过滤掉生活的杂质,留下那些值得记写的文字,但一把年纪再来回忆往事,一是记忆已漫漶不清,二是失去了生命的在场感。如果我也像江飞那样,年轻时多写几笔这样的文字,岂不是会少了一些遗憾?许多人年轻时都喜欢照相留影,那是留住自己青春容颜的一种方式,但为什么我们不把春青的记忆与思绪也用文字拍摄下来呢?我们羞于懒于或疏于记录,究竟是出于何种原因?
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是我想,其中的一个原因可能是我们还缺少一副好笔墨,我们还不能把眼中所见心头所想转换成纸上文章。
于是我需要说一说江飞的文笔了。当今的青春文学我虽读的不多,但对一些代表性的文字似乎还有些印象。它们或者气象峥嵘,张牙舞爪,或者过分雕琢,阴柔气太重。这至少说明,青春文学虽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理由,但它还不是成熟的文字。广义而言,江飞的散文也可列入青春文学的范畴,但它显然要比许多青春文学更加成熟。江飞的取材与主题已显示出它与青春文学的某种抵牾,而不断的回望与返乡也锁定了他的写作姿态——那是一种低就与谦恭。这些东西加起来,大概促使他选择了一种内敛的表达。于是他的文字并不张扬,能句句落到实处;但也不是那种洗尽铅华的朴实,而是散发着一种唯美的气息。这或许得益于他写诗的训练?他的许多题目都富有诗意,他的许多句子都很讲究,似乎就是诗一样的语言。比如,“那些幽暗的失去光泽的衣物,仿佛胆怯的兽,匍匐着,相互挤靠在黑暗里,散发出奇怪的陈年气息。它们似乎蛰伏了很久,刚刚醒来,昏昏沉沉,又似乎各怀心事,含着对往昔的回忆,打发余下的时光。”(《衣橱记》)再比如,“记忆就像那些杂草,茂盛地纠缠在一起,而根总埋在我们无法看见无法触摸的过去。草除去,路便可以显现,而记忆无法除去,它只会越来越浓,重重叠叠,一层覆盖一层,就仿佛那个巨大的牛仔包,浓缩了故乡所有的山水和悲喜,压在异乡人的背上。”(《看见母亲,叫她回家》)像这种句子,我是断然写不出来的,就只剩下欣赏的份儿了。
但是,就像打球一样,我似乎也看到了他表达乃至取材上的一些问题。江飞的叙述绵密细致,但似乎没有给散文留下足够的空间,有时读起来还不够舒展。个别篇章所记之事过于琐屑,它们是不是有被写成散文的必要?类似这样的问题,我觉得还是可以讨论的。或者说,这样的问题,随着江飞年龄的增长,也许会自然消除。因为他毕竟还很年轻,何况他还在研究雅各布逊的语言学诗学。我想等这篇博士学位论文做完,他的散文技艺一定也会大为长进,因为文学理论和写作实践,许多道理是相通的。
但是,我似乎也得提醒江飞,这种相通一定要适可而止。如果居然通到乒乓球技术这里,那可就麻烦了。
2012年12月7日
 原载《中国图书评论》201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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