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和强奸犯一起,共享“浙大人”这个光荣的称号吗?

01昨天,浙江大学上了热搜。原因是浙江大学有个叫努尔特·巴特尔的少数民族学生,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而浙大对该生的处理仅仅是“留校察看处分”,此举引发网友热议。说实话,浙江大学这个处罚结果真的让人三观震碎。如果没有这个声明,浙大学子根本不知道自己三个月前已经和一个强奸犯共处一个大学。而更让人生气的是,在这个声明下面,浙大党委学工部的进一步解释。原来浙大在5月份就已经研究了处罚结果,最终却因为四个原因对强奸犯从宽处理:一、初犯;二、强烈悔罪;三、来自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四、毕业生。根据网友的爆料,这些从宽处理的依据基本都站不住脚。第一,初犯?努XX不仅不是初犯,反而是个惯犯。之前就采用过迷奸等方式,祸害过二十多个学妹。第二,悔罪?努XX在强奸被判刑后,没有看到什么悔过。反而在朋友圈欢乐地晒与博士女朋友的毕业照,记录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的幸福的生活。第三,来自贫困地区?据知情人士透露,努XX十分热爱夜店酒吧之类的场所,有几个固定的“约着玩的伙伴”,还很钟爱摄影。不知道一个来自贫困地区的大学生,玩摄影和蹦迪的钱从哪来的?第四,毕业生?据努XX同班同学爆料,他根本不是网上传言的那样已经取得浙江大学双证毕业,他入职的公司,也只是实习岗位。努XX之所以没有拿到双证,不是因为他犯了罪,而是因为他还有一门课挂科没考过。就这样一个连毕业门槛都达不到的学渣加人渣,浙江大学却要强行以毕业生的原因高抬贵手,真的让人无语。02浙大对强奸犯努XX从宽处理的理由都站不住脚,唯一符合事实的就是其少数民族的身份。而这也是最让大家不满的地方。根据公开信息,努XX是哈萨克族人,高中在深圳市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就读,2015年在新疆高考,享受50分加分,考到浙江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一年后选择土木工程专业就读。大学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已经是公开的潜规则。但这个事情上,还是要强烈谴责浙江大学的恶臭做法。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已经融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之中了。即使各民族在物质发展上还有差距,但在道德法律层面应该统一度量。强奸罪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严重伤害受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这点不用多做科普。浙大却无视受害者承受的所有伤害、无底线赦免罪责、无底线讨好犯罪者,这种无底线退让,真的能换来所谓的团结吗?我看不能!无底线纵容少数民族里的败类,是对守法少数民族最大的侮辱和伤害。强压脑袋的故作大度,实则逼迫他人卑躬屈膝,反而会埋下潜在的大撕裂。浙大嘴上喊着民族团结,但手上却在撕裂民族感情。03有人贴出了浙大的校规校纪,说浙大这个留校察看的处分符合校纪。因为根据浙大现行的校规,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表面上看,浙大对努XX的处理,无论是留校察看还是开除学籍,都符合规定。但为何就轻不就重,这就涉及到一个双标的问题。根据浙大公布的案例,此前有人被判的刑罚比努XX更轻,也被开除学籍了。比如,2015年,浙大的吕某某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但是学校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努XX的刑期比这个案例更重,结果却是留校察看,你说浙大有没有双标?有努XX珠玉在前,从今以后,浙大因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而作出的开除处分,都会变成笑话。被开除的学生本人,以及他周围的人,都会把那个学生的违纪举动,和努XX的犯罪行为作对比。规矩之所以成为规矩,并不仅仅只是纸上的文字,更重要的是规矩被切实的执行。现在正是高考结束后的招生阶段,对于负面事件的处置和公共能力,会直接影响到考生的报考选择。希望浙大用实际行动捍卫百年名校的尊严,而不是搞一些荒唐的操作,让广大学子和强奸犯一起,共享浙大人这个光荣的称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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