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鉴定_单位对个人的工作鉴定

单位工作鉴定单位工作鉴定

在哈尔滨私企工作 有工伤认定书 鉴定为6级伤残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大概能赔多少钱

问题补充:在哈尔滨私企工作 有工伤认定书 鉴定为6级伤残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大概能赔多少钱
●【工伤六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个月本人工资;(二)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伤残津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黑龙江省政府 黑政发[2003]89号(摘要)】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工伤职工离岗前46、39、32、25、18、1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均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父亲1968年生,湖北人,路桥公司职工,93年在工地工作时染上血吸虫病,然后进行了工伤鉴定,单位

问题补充:我父亲1968年生,湖北人,路桥公司职工,93年在工地工作时染上血吸虫病,然后进行了工伤鉴定,单位也一直给报销治病医疗费,但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工作,而且一直在治病,没有收入,家庭情况不好。现在发展为肝癌晚起,人快走了,请问因为是工伤,人如果走了单位能给补助一部分钱吗,大概能有多少
●首先你要知道工伤是需要鉴定的 如果你可以证明肝癌晚期是由于血吸虫病所导致的 并附有医院方面的权威证明 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这笔补偿款 否是一分钱都没有 你先去工伤鉴定科鉴定工伤吧 如果可以把肺癌鉴定成为工伤 就可以做工伤鉴定等级 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鉴定出的工伤等级 对你父亲进行补偿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 那么工伤保险给出的补偿额度 由单位全额支付 如果工伤造成职工死亡 对应的补偿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和工伤鉴定科会给出标准的 依据你父亲的情况 应该是没有工伤保险 如果你父亲死亡 你又可以证明 致死疾病由工伤造成 你就可以在工伤保险基金给出补偿标准后 向单位讨要

在工作单位造成右耳传导性耳聋,双耳听力损失大于41dB 可以申请工伤或职业病鉴定吗

问题补充:在工作单位造成右耳传导性耳聋,双耳听力损失大于41dB 可以申请工伤或职业病鉴定吗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是一个农民工,因为工作患了尘肺病,但是单位不开工作证明,无法做工伤鉴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摆脱这种窘境?

问题补充:我是一个农民工,因为工作患了尘肺病,但是单位不开工作证明,无法做工伤鉴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摆脱这种窘境?
●1.那只能先确认劳动关系了!2. 尘肺病是常见的职业病,但是全国有48%的工人曾经因为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这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而被拒绝的共达到83%,这确实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我把昨天刚发一个有关职业病的博文地址给你看下,希望对你有用: http://panzhend.blog.163.com

工作中因单位原因导致我呕吐血,口鼻出血,心肌供血不足心脏缺血,工伤鉴定后不允认定工伤为什么?

问题补充:工作中因单位原因导致我呕吐血,口鼻出血,心肌供血不足心脏缺血,工伤鉴定后不允认定工伤为什么?
●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才能认定为工伤,疾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请问函授生毕业鉴定表里的“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应该填什么内容?

问题补充:“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里应该填同意毕业?还是填本人的工作学习情况?
●这是你工作单位填的。对你工作表现的评定。不是你填。
同意毕业,是由学校填。
工作单位没权利同意你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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