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标准及规范有哪些内容 医院建设标准及规范有哪些要求

医院建设标准及规范有哪些?

医院建筑规范有如下规定:

1、医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医院性质,以及部门、科室的功能要求,确定在全院或局部实施采暖与通风、普通空调或净化空调。

2、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以热水为介质,不应采用蒸气。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便于清洗消毒。

3、符合规范表规定的Ⅲ级、Ⅳ级洁净用房,应采用板式或光管式散热器采暖,且应采取防护、防尘措施。

4、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按规定选取。

5、当采用自然通风时,中庭内不宜有遮挡物,当有遮挡物时宜辅之以机械排风。气候条件适合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保持清洁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6、凡产生气味、水气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应设机械排风。

7、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2)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

(3)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一个系统。

8、无特殊要求时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

9、空调机组宜设置在便于日常检修及更换的机房或设备夹层内。

延伸阅读

医院楼梯设计规范?

第3.1.5条楼梯

  一、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

  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第3.1.6条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第3.1.8条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

  第3.1.9条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第3.1.10条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板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3.1.10的规定。

三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答:三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

医院消防设计规范?

医院室内消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2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位置,消火栓宜布置在楼梯口附近。

2 .手术部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必须设置在洁净区域时,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

3 .护士站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看到有这样贴近本身专业的问题,那么我就赖解答一下:

首先对于医院规划设计我们要先找到依据,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利用可靠的经验数据才能指导我们完成这么复杂、庞大的项目。国内目前对于医院设计有以下几本规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根据近十年来各种综合性医院的规划设计开展过程来看,基本均以前者作为作为前期规模确定的依据,后者作为方案细化设计的依据。

作为医院建设管理者,在开展整个项目之前会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确定项目整体规模。站在业主视角,最直观的规模数字就是“床位”,一般通过床位数可以估算出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而总用地面积作为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的重要经济指标,将影响项目整体的选址;总建筑面积则影响地块内的建筑形态。

以一个1000床规模的三甲综合医院拟建项目为例,首先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表中(见表2)对应的床位用地指标算出基本用地面积:1000*109=10.9公顷

表2.1 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 (平方米/床)

总用地面积=基本用地面积(A)+科研、教学用房单列用地面积(B)+室外配建停车用地面积(C)+预防保健、单列项目、发展预留用地面积(D)

其中B项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C项按各地交通、规划部门的指标配建,机动车位按40平方米/辆进行估算用地面积(此面积已含通道,绿化隔离带等);非机动车位可按2.5平方米/辆进行估算。

D项在《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规定可按不超过11平方米/床进行估算,但实际操作中对于发展预留用地的需求各不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比较合理。

以上总用地面积指标计算后对于地块的选择可以有明确的概念,需要注意的是地块需至少两面临城市道路为宜,并且主入口与主干道路间有缓冲广场;地块以形状方正、地势平缓为宜。

另一个重要的技术指标是建筑面积。拟建医院建筑面积同样先通过拟设床位数查表(见表2.2)计算得出基本建筑面积=90*1000=90000平方米

表2.2 综合医院建设建筑面积指标 (平方米/床)

总建筑面积=基本建筑面积(a)+单列项目建筑面积(b)+科研、教学用房建筑面积(c)+地下车库建筑面积(d)

其中b项可见表2.3,对应医院实际需求确定面积指标。

c项中科研用房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教学用房以表2.4中的数据估算。

d项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于不计入容积率,并且车位指标同样需要结合当地交通、规划部门的规定配建,因此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也可大致按35平方米/辆估算。

表2.3 综合医院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表2.4 综合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平方米)

在计算得到总建筑面积后,根据表2.5的比例可以由基本建筑面积(a)计算得出各部门的建筑面积.

表2.5 综合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需要注意的重点难点

各大功能板块面积划分可以根据医院实际侧重情况有所调整,门诊部包含众多科室,诊间布置、流线组织由设计师为主;各科室间面积比例必须按照医院

自身特点、科室实力进行划分,这个步骤多由医院高层进行决策,这也是发生改动最多的部分,许多工程在施工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调整平面布局的现象,导致造价增加、工期延误。如何确定各科室间的面积配比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前一般是设计师通过医院提供的日门诊量进行诊间数量估计,具体可以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3.2节的医疗工艺参数进行测算,如门诊诊间数可以用50-60人次/日进行计算;同时院内各科室讨论的结果也会提供给设计师,但是这个“结果”经常会变化,一方面由于医院科室众多,众口难调是必然的;另一方面由于基建程序较为紧凑,前期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全的情况。作为基建管理者自然不希望已确定的内容反复的修改调整,这样的过程往往不能将项目引向最好的方向,规划设计的过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决策者在众多影响因素中作出取舍,满足主要矛盾,减少次要矛盾的原则才是最理想的指导思想。

重症监护病房(ICU)的病床数量一般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8%,每床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15m。

手术室数量则以医院总床位数的2%或50床/间估算,也可以按外科病床数的4%或25床/间设置手术室。

对医院规划设计管理的一些展望

从医院管理者的角度看新建工程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可以说虽然有规范、标准指导设计方向,但是“主动权”仍然是在院方:一期、二期如何实施;预留土地面积的分配;科室间面积配比等等均以院方意见形成最终图纸,如果院方管理者不做好前期论证调研,过度依赖设计师为其掌舵,必将影响后续工作的准确性,一旦在施工阶段发现偏离了预期,那么已为时晚矣。

对于这项工作以笔者从事设计、管理的经历结合当前行业发展有以下浅薄的认识供同行参考:1.应用最先进的BIM技术对多个方案进行建模,直观的展示平面实际情况;2.管理者对医院布局形成多方案,可邀请同行、专业设计师进行会审,得到相对合理的意见,根据意见自行取舍;3.对于医院建设管理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咨询公司,邀请经验丰富的设计专家、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库,不同于方案、扩初报审时的评审以政策法规为主,咨询公司的服务对医院负责,对于医院来说能够避免走弯路是首要目的,专家的经验往往是医院管理者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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