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时间为多长?
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时间一般为一年。近几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的同时,还要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实行一岗双责考核,并要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所以说,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时间为一年。
延伸阅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简介:“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意义:“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应用范围:
(1)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 )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4)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意义?
一岗就是党员自身所处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是对于自身所处岗位要负的工作责任,另一个是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也需要负担责任。针对我们党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要在做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同时把防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一同规划布置。不仅仅要提前规划,还要事后考核问责,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
一岗双责要求:
1.党的领导干部要和职能部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协助党委管理好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业务经营工作和党风建设工作同时经营规划,一同考核检查。
2.建立健全问责制度。针对干部没有落实党风廉政的情况做到一案双查,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3.责任落实到位。党的领导要协助职能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个工作内容中,列出责任清单,分化责任。
4.坚定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认真管理党内政治生活。不管是领导干部个人的重大事件还是公司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或者是上级党组织领导的决策执行,都要及时请示报告。
5.经常性的开展党内教育。党章,党内准则,党内条例都要仔细研读,细细揣摩,做到能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把党放到第一位。
6.要经常对于智能部门强调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回头看的精神。抓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日常工作中要着重解决抓长,抓常,抓细的原则,防止反弹回潮的情况。
7.领导干部也要做好个人作风建设。在八小时工作之外,要管理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防利益输送,人际交往要谨慎点。
一言以蔽之,一岗双责要求的是党内领导人做到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具体做法?
一、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责任”,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明确两个责任,必须提高以下认识: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牢牢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书记一个人的责任,而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作为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集体责任自己也应负主要责任,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支持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四是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负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督查,严肃查处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发挥党内监督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组织领导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并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是进一步落实不同层级领导责任。首先,要制定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
其次,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既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子女,又要加强对班子和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
三是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制定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意见,搞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对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落实其他各部门的责任。其他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法院各业务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要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将廉政监督延伸到审判执行工作一线。
三、加强廉政教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只有三管齐下,多措并举,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普遍与个别相结合,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履行的职责来确定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在教育方式上,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通过政治学习、上党课、学习报告会、廉政演讲、读廉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廉政意识。
二是抓好“两面性”教育,增强教育的示范性和警示性。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是反腐败不可缺少的一环。一方面,要注重学习、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利用正面教育引导人、鼓舞人;另一方面,也要用反面典型教育人、警示人,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足以能够触动感官神经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让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感受到震慑,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蜕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有监察责任。同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体现在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上。
一是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党委(党组)重视是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政班子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二是要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党委(党组)动员和协调各部门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纪检监察工作“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的局面。
三是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党组)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工作上的各项改革和重大活动,纪检监察部门需参与其中。
四是要关心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建设。党委(党组)不仅要注意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而且要十分注意在政治和生活待遇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与业务干部一视同仁。
五、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杜绝在选人用人上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在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培养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制度保证。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干部任用条例》不仅是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也对改进完善整个干部工作有着重要指导作用。要把其精神贯彻到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中去,不断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任干部正导向。选任干部,要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上来。要坚持“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坚持重视基层,坚持“四不唯”。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注重竞争择优,注重实际能力素质,注重日常考核和分类分层考核,注重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三是严把选任要求,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从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以及纪律等各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许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落实这些要求,就必须严把程序关、纪律关、监督关,真正选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
六、以身作则,做廉洁表率。
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领导干部来讲,从政就要“正”,不仅要正己,还要正人、正风。党政领导干部不但要带头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率先垂范,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和职责,就是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好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坚强战斗力,保证经济社会发展顺利进行。
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如果领导干部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台上讲腐败,台下又在搞不正之风,就会失去党心、民心。
榜样是最好的说服,示范是最好的引领。党政领导干部要以公正廉洁作为立身之本,以廉政勤政来塑造自身形象,以实际行动做廉洁自律表率,就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支持。
教师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没有法律专门的提到教师一岗双责的问题。教师“一岗双责”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贯彻落实的,有教师“一岗双责任” 目标管理任务书和教师“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其内容如下:教师“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地、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各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预防学校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抓安全,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的格局。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现与各校及各处室签订“教师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其责任内容如下: 一、各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加强学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本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中心学校各处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校日常事务、文件档案的安全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化解、排查、解决、处理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负责查处发生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教务处主要负责各学校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组织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各学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信息资料档案;负责教学仪器、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负责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训考试的安全;负责学校作息时间、放假、收假的安排,加强对教师上课(如:迟到、缺席)及值日、值班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电教设备、计算机网络等安全的管理工作。 3、总务处主要负责各学校资金、财产、饮用水、用电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校舍、设备、消防、防雷和新建校舍质量监督等安全工作;健全和完善学生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4、各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负责各处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责任到各办公室岗位人员。 三、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中心校下发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细则、实施方案,具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主任要落实好每周安全主题教育课,每学期必须拟定专项安全教育教案12课时;每天要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等各项教育;每月对教室的用电、用水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学生各种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尤其是在公路上)追逐打架、不滑栏杆、不做危险游戏等;加强防溺水和雪凝天安全教育等。学生发生任何意外都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给相关学校领导汇报。 四、学校开展大型集会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教师必须对学生安全全面负责。因班主任不到位发生的责任事故,由班主任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五、所有任课教师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学校、任课班级班主任搞好各项安全教育,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实行每天上午、下午点名制,发现缺课学生,及时与家长、班主任(不是班主任的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及时调查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如果任课教师向班主任及时反映情况,而班主任没有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承担50%责任。 六、教师要按时上课,上课时间内不得离开教室,如因上课不及时或擅自离开教室出现的责任事故,或者上课期间由于任课教师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则全部责任由该教师承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学生上课期间回家(学生生病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否则,出现的事故由该教师全部责任。 七、原则上不提倡教师课外在校内为学生进行辅导,凡要求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教师,教师必须至始至终在场。因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补课教师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一岗双责”责任状考核期为2011年9月6日至2012年7月20日。凡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当、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中心校或上一级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校、签字学校各执一份。 清水铺镇中心校(章)校长(签字): 小学(章)校长(签字): 20XX年9月6日 教师“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学生在课堂上出现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上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并作进一步处理。 2、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事先向学生讲清讲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 4、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5、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班主任或校方开出的通行条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校园。 7、下午放学,由最后一节课的授课教师负责课堂最后一分钟安全教育。 8、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对学生进行阻止和教育,并联系班主任,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学校。 9、教师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 10、本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11、学校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科任教师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 (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教师签名: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有哪些?
一、责任范围
(一)镇党委对镇机关和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成员、副镇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科长(站长)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镇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领导下,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
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领导和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6.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