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概念中包含的内容有 什么是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概念

一、应急管理的概念

(一)应急管理的定义

所谓应急管理就是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应对、恢复的过程。我国叫突发公共事件,美国、俄罗斯叫紧急情况。我们管理突发事件部门叫应急办,美国叫紧急情况署,俄罗斯叫民防、紧急情况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简称紧急情况部。这个概念包括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管理。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

突发公共事件就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紧急事件。第一,它是突然发生的;第二,必须是紧急事件;第三,必须造成严重损失。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及标识

突发公共事件是分类的,分级的,为了便于被公众了解,又是有标识的。

突发公共事件分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延伸阅读

应急管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任务是什么

应急管理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政府的应急职能部门,必要时需要多部门联动并协调合作。因此,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防准备。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  2、预测预警。及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向社会预警,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3、响应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快速组织相关应急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控制事件继续扩展。  4、资源协调。应急资源是实施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的基础,应急管理机构应该在合理布局应急资源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资源共享与调配机制,以有效利用可用资源,防止在应急中出现资源短缺的情况。  5、抢险救援。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发生后的迅速扩散以及波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要求应急救援人员及时指挥和组织群众

5.6应急管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叫做“一案三制”。  

  “一案”是指应急预案,就是根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  

  “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

  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就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门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等。  

  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国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 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建设和生产强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 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 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15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四)公共卫生类,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四条 为应对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公司至少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应急预案,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公司本部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电网分列孤岛运行应急预案,应对电网稳定破坏应急预案,全厂停电、失电应急预案,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公司本部地震应急预案,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煤炭紧缺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电厂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设备、设施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电气设备污闪事故应急预案,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性急性中毒应急预案,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应急预案,控制室火灾应急预案,电子设备间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档案室火灾应急预案,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

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二)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3.气象灾害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风灾天气应急预案,异常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局部暴雨应急预案,异常低温天气应急预案,异常大雪应急预案。

(三)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预案”包括:?????????

第七条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司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结合业务范围为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基层企业应急预案,是基层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 公司本部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本部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公司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公司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第十一条 办事机构: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发生事件性质设在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二)公司设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部值班室,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每天24小时电话值班,安全生产部值班室工作人员实行每天24小时岗位值班。

第十二条 现场机构

(一)公司各单位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在公司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实际应急工作需要,设置应急办公室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

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督促落实公司领导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及时向公司报送突发事件、事故的有关部门情况,指导和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

(二)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做出决策;

(三)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请示并落实上级指令,审定并签发向上级机关的报告;

(四)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五)审定并签发公司重大事件的预案;

(六)根据情况派出公司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七)编制、审核新闻发布材料并报公司统一发布;

(八)组织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评估和修订;

(九)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

(十)审批重大事件应急救援费用。

第十五条 办事机构的职责

(一)办公室

1.分析处理现场的信息,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负责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跟踪事件发展动态,沟通情况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件动态信息;

5.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

6.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

(二)应急值班室

1.接受应急报告并立即报告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做好过程记录和交接班纪录;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

1.负责领导、指挥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政府、相关上级机关和公司领导小组;

2.负责调集人员、救援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调整救援抢险方案;

4.收集有关资料,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5.核实应急终止条件,申请应急终止。

(四)公司各部门

1.总经理工作部

(1)负责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和应急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工作;

(3)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4)保障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系统通信系统的安全;

(5)负责本部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2.计划部

(1)制定应急工作的资金计划;

(2)对应急经费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3.人资部

(1)做好群体性事件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并协助企业做好思想稳定、政策解释、法律法规宣传;

(2)编制应急管理的培训计划,监督实施,完成培训工作总结;

(3)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

(4)协助建立公司应急专家库。

4.财务部

(1)负责金融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制定应急工作的资金计划;

(3)对应急经费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负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5.监审部

负责应急工作过程的监察,完成检查报告。对应急经费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6.工程管理部

(1)负责在建工程突发事件包括重大施工机械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在建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习;

(3)负责督促在建工程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准备;

(4)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工作。

7.安全生产部

(1)负责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和完善;

(3)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指导协调工作;

(5)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8.安全监察室

(1)指导、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

(2)指导、监督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完善工作;

(3)指导和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预防、监测、预警

第十六条 预防工作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应根据经营性质和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种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预想和应急准备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扩大。

第十七条 监测工作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潜在隐患及时开展分析预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各单位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预案规定的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 预警工作

根据监测监控的分析结果、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各单位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事件影响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应急准备,预防事件发生和扩大。

第五章 应急响应及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 响应分级

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将重大突发事件分为一级(公司)、二级(分公司)、三级(基层企业),具体事件/事故响应详见各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启动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一条 预案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一)发生本规定第四条中所列重大突发事件时;

(二)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时;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求启动应急预案时;

(四)所属基层企业需要公司帮助时。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

(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企业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等,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突发事件未得到有效控制,应提高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内部和外部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所在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四)参加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五)公司领导小组指派的人员进入重大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时,应当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有关企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二十三条 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终止条件,在现场指挥机构确认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得以控制、导致事件、事故扩大的隐患消除后,经公司应急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应急结束。

第二十四条 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当根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和职工与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物资保障

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有关物资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内部设立相应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需要与地方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在各单位成本中列支,按实拨付,并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四)交通运输保障

应保证应急情况中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五)通信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六)根据本企业应急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技术保障、治安保障等)。

第六章 信息报告及新闻发布

第二十五条 信息报告

(一)发生本规定第三条中所列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的,所在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三个渠道”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上报;

(二)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三)接到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示,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调查情况;

(四)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作出报告;

(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企业,应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1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六)任何企业和个人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七)公司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向公司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隐患,举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公司接到报告、举报后,应当立即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信息发布

公司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发布程序,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发布工作由公司经理工作部统一管理。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七条 应急恢复

各单位在事件得到初步控制后,积极采取措施和行动,尽快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二十八条 善后处置

各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偿和补助,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开展保险理赔、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调查与评估

各单位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公司有关部门作出报告。

必要时,由公司负责或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明确对事件责任的处理意见和今后对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八章 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对职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应对职工开展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职工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十二条 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组织编制单位应组织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方式分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综合演练三种形式。应急演练应由演练组织单位编制演练方案,并经演练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五条 在每次应急预案启动后或演练结束,以及现场重大设施变化,应及时组织对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及时更新应急预案。

第九章 奖惩规定

第三十三条 奖励

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三十四条 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按照本规定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者;

(二)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

(三)对重大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者;

(四)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者。

第十章 应急预案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风电场、光伏电站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应视所在地方情况到地方政府部门备案,或按有关规定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七条 对已备案、审批的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编制,应重新备案或审批。

十大应急管理思路

第一,把以防为主的原则统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面对极端天气事件和其他非常规突发事件,由于其致灾因子作用时间短暂、没有规律可循、难以精准预警、无差别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灾害一旦发生,应急救援只具有有限的补救意义。不困于早虑,不穷于早豫。以防为主是应急管理的“黄金法则”,且应急管理应成为政府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必修课”。唯有如此,才能把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理念落实、落细,避免“脆弱性早已注定”的遗憾。

第二,将底线思维与“两个至上”相融合。在风险高度复杂、高度不确定的时代,底线思维有助于人们对风险的精准研判,因为非常规性才是风险的常态,这是一个人类今天必须直面的残酷现实。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应急管理以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为基本价值遵循。当风险表现出极端不确定性时,我们按照底线思维,“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做最坏的打算和最好的准备,就是“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必然要求。

第三,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并加强统筹协调。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应对,必须将政府、军队、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协同应对的局面。社会多元参与可能会形成自发秩序,但更可能造成无序和混乱,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组建了应急管理部门。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中,这一部门应被赋予统揽全局的更高权威,发挥统筹协调的更大作用,进而在权责匹配的前提下,实现“一个口子管到底”,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

第四,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强化上下联动。所有灾害都是地方的。属地最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隐患,最有条件在第一时间处置灾情,最清楚本地的情况、要求、资源和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的程度、范围,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可以实现应急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但是,有的突发事件演进升级迅速,很快就超越了属地的能力,这就需要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密切的协同关系:上级加强对下级的指导,下级及时向上级报送信息。未来,地方各级应急部门可受应急管理部和属地双重领导并以应急管理部领导为主。这由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质所决定。

第五,整合实现国家减灾委、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自然灾害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实现“四指并拢”,增强综合协调的力量,形成更具权威性的新“国家减灾委”。同时,这也有助于避免多路信息报送、政令分头下达可能产生的混乱现象。由于四个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的组成单位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整合的可行性比较充分。

第六,提升地方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形成资源、力量的“正金字塔”型分布形态。我国应急管理的资源与力量配置和权力等级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越往下,“事多人少责任重”的现象就越为突出。到了街道、乡镇,政府权力体系的末梢往往没有专门应急管理组织和人员。虽然机构改革遵循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但是,考虑到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明显增多,为基层应急管理扩充编制、增加投入十分必要,因为基层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是为人民守护江山的最基本力量。为基层赋能,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第七,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每当巨灾大难来临,公众都可以看到应急救援人员舍生忘死的身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国家安全生产救援队等应急救援力量全年备勤,工作具有高风险、高压力、高负荷的特点。同时,应急管理部门“责任重、权力小、事情多”。国家应该出台一系列专门的优待政策,提升全体应急管理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满足度,让应急管理成为人人艳羡的职业,使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这项崇高的事业。

第八,增强地方官员的应急处突能力,赋予一线响应人员一定的临机决定权力。今天,应急管理不仅是政府管理的一部分。它与常态管理一道,成为政府管理的AB面。多次重大突发事件都表明,地方官员的应急处突能力不强,就难以做到“慎易以避难,敬细以远大”,也可能会导致风险迅速放大升级。结果,针尖大的窟窿形成了斗大的风。一些地方官员不懂应急、不学应急、不会应急,危机感知能力差,平息事态能力低。我国应借助多元化教育资源,强化对地方官员应急处突能力的培训力度,同时也可以把从事过的优秀人才调整到吃劲的岗位或把更多的领导干部放到应急管理部门轮岗。对于一线响应人员,应急管理的制度设计要有弹性,使其具备一定的临机决断权力,而不是事事都要拘文牵义、按章行事。

第九,摒弃“技术至上主义”,实现应急管理制度、文化与技术的有机整合。应急管理要相信科学,但不要迷信技术。智慧技术代替不了智慧人脑,一些新概念也因难以操作而处于探索之中。应急管理是科学与艺术的统一。通常,技术在管理的框架下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当然,技术有时也会推动制度的创新,如信息技术的整合功能就可能撬动坚硬的数据壁垒。但是,技术决不能被抬上“神坛”,仿佛一切应急管理政策都必须需要经过技术的“加持”才显得灵光无比。此外,应急文化是应急制度的支撑,是对应急能力起到更持久影响作用的“软力量”。

第十,发展应急管理学科,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应急管理学科发展,离不开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从这个意义上,学问是学科的基础。学科不过是一套独特的知识体系,需要学者潜心研究。从“非典”以来,我国应急管理研究呈现出项目化、潮汐化的特点,以至于知识体系的构建相对滞后。

应急管理的概念

(一)应急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

(二)应急工作的主要目标:

对紧急事件做出预警;控制紧急事件的发生与扩大;开展有效救援,减少损失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状态。

(三)应急救援的对象

是突发性和后果与影响严重的公共安全事故、灾害与事件。事故、灾害或事件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些事故、灾害或事件主要来源于以下8个公共安全领域:工业事故,自然灾害,城市生命线,重大工程,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公共卫生,人为突发事件。

(四)应急救援的特点:迅速、准确、有效。

(五)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险、危害进行监测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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