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过气,暗恋迟暮

偶遇许久不见的高中同桌,两人寒暄了一阵,聊起她当年仰慕的那位男老师。

老师教历史,三十岁不到,当时未婚。

他不像其他那些把衬衫扎进西装裤、皮带恨不得勒到胸口的古板男老师,他衣着休闲,T恤牛仔裤,阳光得像刚毕业的小伙子。

他风趣幽默,不仅讲历史课本里的内容,还讲些历史人物的趣事甚至绯闻。

在玛丽苏小说被禁止、网络词汇还没兴起的那个年代,女生们想夸异性,是词汇量非常有限的,那时,她这样夸老师:“风度翩翩……博古通今……想嫁给他”。

“想嫁给他”绝对是对异性的一种最高赞誉。

可我是三好学生和共青团员呀,我这么正派的身份,是要起到模范作用的,我不能让自己的好朋友走上歧途,我自然要说服她打消念头。

我就这样劝她“听人说,嘴唇薄的人薄情寡义,你看历史老师,他嘴唇那么那么薄,估计不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现在听到这种对话,会觉得很震惊、觉得姑娘们很早熟吧,但这其实太正常不过了。

严肃应试教育下的少女们,电视里学来的“大人言论”总要有个显摆的地方,不敢跟男同学太多往来,但上课认真盯着男老师看是不违反规定的。

倘若总盯着一个异性看,他刚巧又有一点魅力的话,是很容易产生爱慕的。如果做一个“女生成年之前最想嫁的人”的问卷调查,男老师绝对是个高频答案。

啊,说了这么多,这位女同学后来跟历史老师有没有什么进展?

当然没有,因为她胆小,幸好她胆小。

她就这样仰望着、爱慕着直到毕业,然后在毕业后的一两年恍然大悟。

我问她恍然大悟了什么?

她说:“大一时有个高中学妹加了我QQ,我问起历史老师,学妹说老师好有趣,举了一堆他上课的例子,个个都是我也经历过的老梗,她讲起老师时的花痴模样,好像当时的自己,天真得可笑。

大二过年期间在街上碰见了他,我突然发现他好矮,可能只有一米六多一些,头发也有一点秃,他还穿着教我时穿的那件藏青色羽绒服,简直一个小老头。我感觉,他没有当年讲台上那种发光的样子了,只是一个认真工作的普通人。

我大学刚入校时还跟室友讲起他呢,后来再也没讲了,我觉得自己当年挺傻挺幼稚的,那时候不懂事吧,也没有什么欣赏异性的眼光。”

我对她的回答有些失望。

希特勒即便在成为纳粹之后,他出生的城市也没有取消他当年荣誉市民的称号,市长认为,这是历史的一部分,非把历史弄得比原来好看一些,那是不幸的。

用“那时候不懂事”、“没有眼光”来掩盖历史、掩盖自己的成长和青春,那也是不幸的。

我童年时喜欢的歌手,现在已经过气了,再次复出也没有东山再起;我少年时喜欢的作家,现在写的少了,在文学上也一直没有太大成就。可是一说起他们,我就忍不住感慨万千,并不会觉得年少的自己没有眼光。

还有很多人的偶像,他们江郎才尽了、嫁做商人妇了、甚至是出轨了、吸毒了……粉丝感到生气,感到丢脸,撕掉墙上的海报,删掉微博的转发,企图掩盖曾经疯狂迷恋他们的事实。

不再爱他是你成熟的标志,但爱过他这件事,就不要否认了。

爱他时他光满万丈,是你的太阳,是你的盖世英雄,这便够了。
(首页图来自奥地利插画师LisbethZwe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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