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雷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句话出自哪里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雷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句话出自哪里?

这段话出自《金刚经》第三十二品:

第三十二品 应化非真分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延伸阅读

一切有为法是什么意思?

一切有为法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的意思。 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如《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华严经》卷二十五载:“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伪诳诈,假住须臾,诳惑凡人”。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怎样理解?

仁清法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就是指的一切事相,一切我们能够扑捉到的,能够接触到的事相。就像梦一样,是幻化的。是缘起的,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就像露水一样是短暂的,也像闪电一样。下雨的时候打一个闪电,在空中是非常短暂的显现。一切事相都是这样,都没有本来不变的自性。

  比如用人的寿命来讲,有的人活20岁,有的活120岁。那么活120岁也好,活20岁也好,在佛教讲的那个历史长河当中,那个时空观当中,应该是非常短暂的。所以《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就是一切的事相,都是变化的,都是无常的,都是趋于毁坏的,就是有生必有灭。最大的特点是:“成、住、坏、空”,作为有情众生来讲是“生、老、病、死”。这是一切有为法的最大的特点。

《金刚经》就是讲到一切的事相是暂时的、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是异于自性而存在的。“应作如是观”,就是释迦牟尼告诉我们,应该这样去观照,应该这样去理解。《金刚经》是揭示的诸佛如来的体性,体性和事相它是相对的,也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体性就是理体,理体是通过事相来揭示的,来显现的。体性,假如因缘具足的话,它就会随着因缘变现一定的事相。

摘自仁清法师《佛学疑难答辩》——金刚经的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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