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包括

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姓名、年龄、职业、时间、流向、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为接转组织关系的外来流动党员建立外来流动党员登记簿,由接收单位党组织或属地党组织统一负责管理。

二是建立联系汇报制度。要求外出党员每季度用信件或电话向原所在地党组织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和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对外出流动党员可由党支部成员实行一对一或一对二分工联系,了解外出参加活动的情况。对外来流动党员,要求他们积极参加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外,要定期与原所在地党组织进行联系汇报。

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事前要通知外出或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内记载的内容,根据其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延伸阅读

如何加强农村党员管理,提高党员责任意识?

一、要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村级党组织要组织生活制度,要“创先争优”活动“一讲二评三公示”的活动要求,每月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党会,每三个月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改进活动,组织生活质量。分类,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对农村体中党员的管理。乡(镇)党委要对农村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党性观念,自觉先进性;培养一两门实用技术,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管理上要灵活性,分类,分层管理。农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从业特点,决定了农村党员管理上的多样性,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党员的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实用、实效”原则,健全规章制度,走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分类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党员队伍的流动性,外出党员增多,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外出登记制度,使在党组织的视线之内,而不游离之外;对老年党员可划分党的办法,指派一名支部委员其教育管理,使老党员老学,老管,老为;对从事种养加工业的中青年党员,责任制管理,促其作用。

二、在党员教育上实效性,放矢,按需施教

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农村党员熟练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把最新科技运用于生产实践的能力,带领党员致富的能力农村党员教育的,解决好农村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等问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的千差万别,区分层次,分类,放矢。对那些思想守旧,无开拓创新精神的农民党员要主要工作,采用培训、实地参观、现场示范等,用身边的人和事,用新技术带来的可观效益促其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对那些科技素质低,致富本领的农民党员有计划地市场经济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党员人人都有一技之长,致富能力;对那些头脑灵活,率先致富的青年党员,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农广校、农函大的培训,、有意识地带领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

三、在党员发展上严肃性,严把“入口”,畅通“出口”

党员队伍结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是新下发展党员工作的主攻方向。发展党员要摆脱束缚,放宽视野,从靠的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率先富起来的致富能人,骨干力量,从复退军人和村干部中发展党员,从源头上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发展党员要“十六”字方针,“两推四公示”、责任追究制度,把好“培养关”、“考察关”、“发展关”和“审批关”,注重质量,不求,,培养,成熟,发展。,要以从严治党为,畅通党员“出口”,那些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党员作用,不政策,民主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反复教育仍不悔改的,要《农村党员积分考评制》的办法组织,绝不姑息迁就,从而农村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要抓好农村的党员发展工作

要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把有文化的优秀青年农民、科技示范户、致富能人和非党村委会、村民长、村民代表培养,列入发展计划。要着力在农业生产线和长期不发展党员、力量薄弱的村发展党员,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农村入党分子队伍。

党员两项管理是什么?

1)党员管理:对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党积极分子等管理。2)党员认岗:明确党员在社区中担任的职位,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3)党员联户:确定党员负责服务的人员范围,体现党员为民服务的职能。4)党组织管理:包括对党组织类型(如非公有制、公有制、事业单位等)、党组织层级(如党委、党工委、党支部等)的管理,以及对党组织结构层次和人员构成的管理。

5)分类和定级:综合党员“自我评价”和“自我评分”以及上级组织的实地考核情况,确定党组织定级情况(如先进、一般、后进)。6)网上公开:即党员发展和奖惩、党务干部选拔任免、党的方针政策等适合党员干部学习、借鉴和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的党务内容,予以及时公开。

7)活动通知体系,即党员参加组织活动、集中教育学习前,以网上活动内容上挂、短信活动内容群发等多种方式并行通知。

党员12分制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总结我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决定在全市农村(社区)推行“十二分制”党员积分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激励有效、监督到位的积分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引导党员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濮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主要在农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进行试点。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三、内容程序

(一)积分内容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重在引导党员对照“四个合格”、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是否带头执行组织决定,特别是重点考查农村党员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

(二)积分项目

党员积分一般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总分为12分,由违规减分、贡献加分、一票否决三部分构成。违规减分以12分为底线,贡献加分不设上限,出现一票否决事项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违规减分。针对党员不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交纳党费等情况进行减分,规范党员日常行为。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每次减2分,请假每次减1分;外出党员要通过濮阳党建云平台、党建微信群等参加网上组织生活,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每年必须回村(居)参加2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等组织生活,每少一次减6分。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一次减3分。民主评议党员,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一次减6分。

(2)不执行集体决策、不服从集体决议、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一次减4分。

(3)参与封建迷信、宗教活动、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红白事大操大办、非法上访、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活动,视情况减2-12分。

2.贡献加分。针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见义勇为等情况进行加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

(1)在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党员群众认可度高,受到上级党委肯定的每次加2分。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作用发挥显著的,每次加1分。

(3)带头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受上级党委肯定的,每次加3分。

(4)个人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好评的加1分,受乡级表彰的加2分,受县级表彰的加3分,受市级表彰加4分,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

3.一票否决。设置一票否决项,突出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包括有吸毒、淫秽、嫖娼等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判处刑罚等。

(三)积分程序

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利用党员主题活动日对党员进行记分,并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评议,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

1.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一般在职党员应结合岗位职责、无职党员可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进行设置,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等可适当简化。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2.积分告知与申报。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党员申报。对于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明确积分员,建立积分台账。积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推选产生。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并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四)积分运用

坚持表彰先进、惩戒后进,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灵活运用,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减分达到6分的党员,由支部进行提醒教育;减分达到9分的,由上一级党委进行警示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减分达到12分的,作为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好转化、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工作。对于加分较多的党员,可以适当方式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拟定指导性意见。

四、保障措施

坚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印制发放党员积分管理手册和流程图、强化多种形式宣传、组织专题学习等,把党员积分管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不断增强党员参加积分管理、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全面推行基层组织生活“落地工作法”,依托每月“党员主题活动日”,落实月末提醒谋划及每月1日、3日县(区)和乡(镇、办)党建例会制度,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集中在“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全程记实留痕,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推动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一编三定”、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双服务”、窗口单位“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开展积分管理创造条件。

(四)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把不合格党员处置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各方面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客观分析、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县(区)、乡(镇、办)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实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办)党(工)委等要加强直接指导,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督促指导。

党员管理条例2021?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五条 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第六条 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建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党员教育教材体系。

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第七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八条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第九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第十条 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一条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二条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第十三条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第十四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

第十五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党员管理条例有几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着重把握4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既明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出制度性规定。

四是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并注意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时代特点。

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新时期对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约束和监督之下。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建党原则。因此,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对党员来说,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可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取得党员之间的互相帮助,得到锻炼,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可以在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下,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2)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自觉地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经支部党员大会、党的代表大会或委员会的集体讨论作出的决议,体现了党的利益和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员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就是要求每个党员无条件地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的统一,才能带领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3)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这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党支部要把本支部的党员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为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使党员强化党员意识,促使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从根本上说,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是保障党员从事党的事业、谋求党的利益的权利。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这样才能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要克服只注意让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的倾向。

党员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党员制度包括:党员发展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党员送温暖制度,党员创先争优制度,党员监督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党员管理制度。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农村党员5项管理制度?

“目标式”管理在职党员。重点针对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中的党员,以支部为单位与每名在职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在职党员的任职承诺、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根据在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奖惩,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推行乡镇包村领导干部“列席督导”村党组织党内生活制度,督促在职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学习,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及时掌握上级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大局,增强能谋善断的能力,提高工作能力,在全村带头宣传党的声音、带头服务广大群众、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带头移风易俗、带头维护农村稳定。

“设岗式”管理无助党员。合理设置岗位,让无职党员“有职”,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不足、党员管理难的问题,按照村情和党员队伍实际,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设立政策法规宣传、民事纠纷调解、勤劳致富示范、文明新风倡导、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等18个岗位,通过个人选岗、党员议岗、支部定岗、群众评岗等方式,根据党员特长,将“合适”的人分配到“合适”的岗位,让他们“有责、有位、有为”。将每个岗位的职责、设岗党员姓名、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加强群众对上岗党员的监督,年终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评议、奖惩,调整、交流,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带头发展经济、展示才能特长、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为打赢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帮扶式”管理困难党员。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困难党员制度,建立生活困难党员爱心档案。对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致富门路的党员,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致富信息、联系帮扶资金、引导外出务工等形式提高发展生产和致富奔康的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党支部、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多渠道筹集党员关爱资金,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党员纳入低保范围。在春节、七一、古尔邦节等节日组织专门人员到家中走访慰问,了解情况,解决生活难题,让广大困难党员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党员意识、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关爱式”管理老年党员。将农村老党员、退休移居辖区的党员纳入老龄型党员进行关爱管理。把村党支部主题党日中“奉献日”活动开到老党员家中,定期不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党员排忧解难,耐心做好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对村级重大事项,自觉征求老党员意见,引导老党员人老心不老、离岗不离心,发挥余热,做好表率。

“服务式”管理流动党员。积极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流动党员台账,详细记录流动党员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实行跟踪管理。开展流动党员“三教育”:行前教育,党员外出前,由党支部派专人进行谈话教育,重点强化党员的遵旨观念和党性意识;经常性教育,每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流动党员,要求他们自觉在“拜城县初心红党建”公众号线上参加学习,并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返乡教育,利用春节、古尔邦节等流动党员返乡时机,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教育。

党员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党员的先锋作用是党员管理重中之重,党员的岗位职责是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的具体体现。

加强对党员自身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服从党的领导。在工作中起带头模范作用。熟练本岗位职责。1.加强学_ ,自身素质过硬。 认真学_、贯彻和领会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努力实践 “三 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原则,党性观念、政策观念强,坚持“八荣八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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