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唯物辨辩证法原理结合自身体会说明在我?
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应用于生活和工作中,用以说明事物、解决问题,使之变成生活的哲学、行动的哲学。
唯物辩证法是客观世界规律和人类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原本深深植根于现实的活的哲学。但是,在当代,许多人对辩证法的认识,停留在经过高度抽象形成的一系列概念、范畴、原理上。
辩证法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上,停留在理论中,专搞概念的演绎,死抠书本的教条,就会变成空洞的、枯燥的、僵死的东西,那就会陷入本本主义的泥潭。
只有使辩证法回到现实中来,密切联系实际的生活和工作,用以认识和解决现实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显现其活的、旺盛的生命力。
辩证法就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有许多将辩证法运用得活灵活现的经典例子。例如:“夏天有苍蝇、蚊子,但夏天能长出我们所必需的粮食和各种作物;冬天虽然少一些害虫,但冬天也不长庄稼,因此,谁也不会希望总是过冬天。”道出了评价改革开放要看主流的道理。
又如:“按锁配钥匙,锈锁先膏油。
把思想问题比做锁,是先有锁,钥匙后配。
对很落后、难办的人,转化得有个过程,得先点一点儿油,慢慢再捅,不然不是把锁捅坏了,就是把钥匙弄断了。”告诫人们做思想工作要尊重规律,要讲究循序渐进。
我们如果把唯物辩证法、群众的智慧和通俗生动的语言创造性地融合在一起,使他的思想和观点呈现出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如用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语言道出了许多深刻的辩证法道理,给人印象深刻。
比如:“下了高棋得意,下了臭棋生气,下了废棋不在意,其实废棋有时比臭棋损失还大,它耽误了许多时间和机遇。回想一下,建国以来我们下了多少废棋!”
又如:“自吹不好。越吹越灰,越吹越飞。
八分成绩吹成十分,人们最多给你打六分;八分成绩只说六分,人们反而给你打八分乃至十分。
如果你不服,继续加大吹的力度,那么群众会只看你的缺点问题。”
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以中国化的语言讲马克思主义哲学。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使哲学深深扎根于人民大众的生活之中。这些经典著作影响了中国几代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瑞环同志的《辩证法随谈》在把哲学通俗化、生活化、群众化上与以上著作是一脉相承的,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深受感动。
人们长期生活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思想方法,对我们做好工作、加强修养、为人处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比如:“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方针政策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发展规律上找原因。”
又如:“看人必须抓住主要方面,看主要方面是缺点还是优点,既要看缺点对工作有多大害处,更要看优点对事业有多大用处。
就一般讲,要先看长处后看短处,发挥长处避其短处,在发挥长处的过程中补其短处;要先看优点后看缺点,在发扬优点的过程中克服缺点。”
再如:“高明的领导之所以高明,主要不在于他的脑袋比别人聪明,而在于他善于综合,善于概括,善于汲取更多人的实践经验和聪明才智。”
这些话读后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总之,可读性强的优秀的哲学普及著作。会给指导人们如何社会与学习和工作。
延伸阅读
有多少人懂辩证法?
辩证法看上去也很简单,实际上真正懂的人不多。能用会用的人就更少。
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实践性,就是要结合现实,能用,会用。真正懂辩证法,一定是会用辩证法的,把这两个特点结合起来看,现实中懂得辩证法的人很少。
请问一下到底什么是,辩证法、方法论?
一般讲辩证法应当归属于方法论。不过辩证法又不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方法论,因为它是比其它方法更灵活、更全面、更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最科学的方法。无论哲学家、科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理论家以及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等等,谁都离不开辩证法,离开辩证法,就会受到辩证法无情的惩罚。谁掌握了辩证法,谁就掌握了锐利的思想武噐,无往而不胜!
如何理解辩证法?
辩证法就是全面地一分为二地看问题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与统一是不可分割的。矛盾双方的对立即矛盾双方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矛盾双方的统一即矛盾双方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联系,一定的条件各相互转化。
辩证法是什么意思?怎样才能学懂会用?大家能否举个例子?
辩证法是对事物全面分析的方法,既要看正面,也要看反面,但主要是看主流。
学生阶段不要从这么深入的地方理解人情世故,不然会处处碰壁。
因为辩证法说到事物的时候是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事物,青年不懂事务,强行用辩证法,其实与辩证法毫无共同之处。
辩证法最后还是生活,这叫做实践辩证法,就是如何恰当地处理事情就行了,那就是辩证法。
如何通俗理解辩证法?
辩证法即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