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龙退役后,很多VIP想知道的事情:他和其他成员到底要不要跟YG解约?
按照bigbang成员前两次续约时长,最近合约可能快到期了。YG有艺人合约快到期,必定要出来作妖。但是现在没有任何外人知道具体的到期日子。
大成和TOP身上还有麻烦,胜利不提也罢,外界的重点放在权志龙和东永裴身上。
新消息:YG早已将G-DRAGON和太阳TAEYANG进行商标注册。意味着一旦与YG解约,我龙和永裴可能再也不能用GD和太阳的名字进行活动。
这里先科普一下:韩国的所有经济公司(YG,JYP,SM)会在艺人出道前,先把名字等相关内容进行商标注册。因为艺人火了以后,会制作发行各种周边产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都一定先抢先注册。
新消息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solo或是小分队活动,没想到是这个:
丢了GD的名字,对我龙影响还是不小。
首先是他的个人品牌PEACEMINUSONE,有“和平减一”的含义。品牌的logo是和平符号去掉一笔,关键是拆开后还有GD的意思。非常巧妙的一语双关,也是我龙这个品牌的小亮点。
PEACEMINUSONE是我龙的品牌跟YG没关系,不然估计早被卖了。但是我龙再也不能叫GD,这个LOGO就有点尴尬。品牌换LOGO绝对不是件小事情,好在PEACEMINUSONE成立的时间不算长,对于这个牌子,更多记忆点是雏菊。
长痛不如短痛,大不了从新来过。
个人品牌还不是关键,VIP最担心的是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按照韩国娱乐公司的做法,离开YG后,bigbang的歌基本上是不能唱。我龙虽然一直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创作,但这不代表著作权一定都在他手上。要看他的合约是怎么签的,这其中牵扯太广了。
再看看邓紫棋,吴青峰,霉霉这些都是跟经济公司之间的问题,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VIP们的态度,统一战线:
粉丝又为什么生气呢?YG家的艺人会离开,目前为止两种情况:公司不给资源,合约到自己走或是出丑闻,被公司放弃。
后者无可厚非,但是前者真的很欠。粉丝想法是这样:我家爱豆辛苦给你挣钱,还是帮公司挣很多钱。结果你不给资源,一直闲置耽搁他。他想自己发展,你还要拿走他的艺名。
事情也不用太悲观,2NE1的CL李彩琳虽然跟YG闹得不愉快,但YG还是把CL的名字给她,允许她继续用,也许GD和太阳还有转机。
借此机会提醒搞创作的朋友们,请一定要有版权意识,最好再学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然跟人合作的时候,真的很容易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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