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章】“得救”的三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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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据四福音的记载可知,主耶稣曾让三个“死人”复活过来:(1)睚鲁的女儿;(2)寡妇的儿子;(3)拉撒路。这三个死而复生的人,在他们重新活过来也即“得救”以后,均有各自不同的表现。我们本来也“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怜悯仁慈的主“叫我们活过来”(参弗2:1),让我们起死回生、出死入生。我们这些“得救”(重生)的人,也当有些“表现”,来真正体现“得救”(重生)的实质。那么,我们当有什么“表现”呢?让我们从以上三个死而复生的人身上找“答案”吧。
一、吃(参可5:21-24、35-43)
睚鲁的女儿经主耶稣一声呼唤:“闺女,我吩咐你起来!”后,马上自床榻上坐起,活生生地显现在人前。主吩咐睚鲁“给她东西吃”(参可5:43)。活人是需要吃东西的,诗人描写一个缺乏饮食的人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又饥又渴,心里发昏”(诗107:4-5)。小女孩躺在床上死去已久,现在活过来,肚子一定饿了,需要用食物填饱饥肠。一个人只有填饱了肚子,才会有生命的气色、活力去说话、做事。
主耶稣不但关心人的灵命之需要,同样也关心人的肉体之需要。主被钉十架后,门徒们重操打鱼旧业,有一次,他们在海上整夜劳力,竟一无所获,他们真是又饥又寒、心疲身乏。复活的主出现在海边,向门徒们所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小子!你们有吃的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主吩咐他们将船驶往海的深处,然后将网从船的右边撒下,他们就照主的吩咐去做了。当他们打了鱼、重新上了岸时,发现岸上“有炭火,上面有鱼,又有饼”——那是主为他们预备的,主知道他们的饥饿,关心他们身体的需要(参约21:3-9)。还有一次,主在山上讲道,有至少五千人在听道。主讲了三天的道,这些人所带的干粮已经吃完了。当时已是黄昏时分,主知道他们肚子一定饿了,就吩咐门徒们:“你们给他们吃吧!”当知道门徒们无法供应这么多人吃时,主藉着一个小孩的“五饼二鱼”行了神迹——让这么多人吃饱,而且还有剩下(参可6:34-44)。可见主在关心人的灵命需要时,同样也关心人的肉身之需。
我们曾“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也有好长时间,当我们蒙主拯救“活过来”后,我们也会感觉到一种“饥饿”——那是一种灵性的饥饿,也需要“吃”——需要“食物”的填充。我们所“吃”的东西,只有亲爱的主能赐给我们,主说:“我就是羊的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约10:7-9)。我们这些主的“羊”所吃的“草”是什么呢?也就是说,我们“得救”(重生)以后需要“吃”的是什么“食物”呢?主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可见,我们所“吃”的乃是神的话。申8:3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中所出的一切话”。我们“得救”(重生)后要想永远活着,就必须不断地“吃”神所赐的灵食——神的话。主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源到永生”(约4:14);又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6:35)。
一个小孩子刚生下来那一段时间,不能吃饭,只能吃奶;刚信主的人就象这样的婴孩,他们同样也需要“吃”神的“灵奶”——彼得勉励这些刚信主的人“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象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2:2)。过了些年,人长大了,奶无法填饱肚子、无法供应身体机能的需耗量,那么,就开始“吃”干粮了。灵命的道理也是如此。保罗说:“凡只能吃奶的,都不能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唯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来5:12-14)。
复活的主在提比哩亚海边三次向彼得发出一个同样的问题:“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然后给彼得三个使命:(1)喂养小羊。(2)牧养大羊。(3)喂养老羊(参约21:15-17)。从主对彼得的交代中我们可知,一只“羊”(基督徒)需要来自“牧人”(主与传道人)的“喂养”。对基督徒来说,所谓的“吃”,乃意谓着领受神的话——神对以西结先知说:“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人子啊!要吃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充满你的肚腹”(结3:1,3)。
保罗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圣经对神的话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写:神的话如“雨雪从天而降,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赛55:10-11);神的话“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19:10);神的话象火,象能打碎磐石的大锤(参耶23:29)……诗人向神祷告:“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智者教导人说:“神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投靠他的,他便做他们的盾牌”(箴30:5);天使对马利亚说:“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神的话如此有能力,如此炼净、甘甜,我们岂可不“吃”?耶利米先知一旦得着神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而且吃出“欢喜快乐”来(耶15:16)!
先知以利亚打了胜仗后从迦密山上下来,此时他的灵命已开始饥饿、疲倦和软弱了。因此,当他得到王后耶洗别要杀他的消息,怕得要命,赶紧起来逃亡。他狂奔了一天的路程,更是饥饿、困乏不堪,软弱至极的他竟在一棵罗腾树下向神求死,悲观绝望到了顶点。求完死后,就躺倒在地,呼呼入睡了。此时的以利亚,正经历着双重的饥饿——肉体的饥饿与灵里的饥饿。神深知以利亚的需要,就差派天使下来,备妥饼和水,然后拍醒以利亚:“起来吃吧!”以利亚醒过来,吃了、喝了,又躺下睡了——他是多么软弱倦乏啊!此时的他,不仅仅需要肉体的饮食——饼和水,更需要灵里的粮食——神的话!故天使第二次拍醒他:“起来吃吧!”紧接着,也让他“吃”下神的灵粮——“你当走的路甚远”。天使提醒他:作为一个先知,其职责与使命,乃是吃饱了去为神做事,去完成神所托负的使命,而不是吃饱了躺在树下好好睡觉啊!以利亚“仗着这饮食的力”——乃灵食与饮食所共同产生的奇妙之“力”,走了四十昼夜,抵及神的山——何列山上(参王上19:1-9)。以利亚没有“吃”下饮食尤其是灵食——神的话,他的身体能产生如此神奇的果效吗?
我们所当走的灵程同样很长,若不“吃”饱“喝”足,能有那足够的“饮食之力”去跑完吗?让我们大大张“口”,向神讨“吃”,神应许我们:“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你充满”(诗81:10);“我的朋友们,请吃!我所亲爱的,请喝!请多多地喝”(歌5:1)。
二、说(参路7:11-17)
拿因城有一个寡妇,不幸死了独生儿子,当耶稣正要进入城门时,正好撞上送殡出城的队伍。寡妇悲号恸泣,甚是凄楚。耶稣见之,起了怜悯之心,就走上前去,按住杠,对着死尸喊道:“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经上记载那“那死人就坐起,并且说话”(路7:15)。
“坐起”是活人的表现,“说话”更进一步体现少年人已经活过来这个事实。“说”是一个死人从死里复活过来的一个强烈本能,正如一个婴孩从母腹一出来,其第一个动作就是开启嘴巴——进行一场大哭。一个曾“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后被神拯救而“活过来”的基督徒,他(她)“得救”(重生)后的一个充分表现,就是会“说”。神对以西结先知说:“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要心里领会,耳中听闻。你往你本国被掳的子民那里去,他们或听,或不听,你要对他们讲说”(结3:1,10-11)。神让以西结“吃”神所赐的“书卷”——神的话,“吃”完了还吩咐先知去“说”——让那些没有“吃”到神的话的人也能够“吃”到神的话。这里所讲的“说”,有两方面的内涵:(1)向神“说”——祷告;(2)向人“说”——见证。
1、向神“说”——祷告
一个婴孩一生下来,就张嘴大哭——哭的过程其实就是学会呼吸的过程。一个基督徒重生得救后,也要学会一种属灵的呼吸——祷告,一旦停止了这种“呼吸”,属灵生命就会渐渐走向死亡。可见,对一个基督徒来说,祷告是多么的不可或缺!弗6:18要求我们要“随时祷告”,帖前5:17提醒我们当“不住祷告”,西4:2警促我们须“恒切祷告”,均强调了祷告这一“属灵呼吸”的重要性。我们可在清晨祷告——“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诗5:3);也可在午间和晚上祷告——“我要晚上、早晨、晌午,哀声悲叹,他(神)也必听我的声音”(诗55:17);我们可终日祷告——“主啊!求你怜悯我,因我终日求告你”(诗86:3);也可昼夜祷告——“耶和华啊!……我昼夜在你面前呼吁”(诗88:1)。
主耶稣的祷告,可作每一位基督徒祷告的典范。他常在工作结束后退到野地去祷告,更常在山上彻夜与神交通。从主在被卖前最后一次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中(参太26:36-46),我们可以学到祷告的事奉。

(1)“稍往前走”(太26:36)——独自祷告
跟主到客西马尼园去的有十一位门徒,进到园子深处的只有三个门徒——彼得、雅各、约翰。主叮嘱他们要警醒祷告(参路22:40)后,此时“他就稍往前走”,走多远呢?路22:41说与三位门徒相距“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的地方”——在那里,主独自一人祷告。
这时候的耶稣“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38),他十分需要从父神而来的能力覆庇,唯一获得这种能力的途径就是向父神祷告。独自祷告可以排除外界的一切干扰,便于安静、清心地与父神交通。这种祷告,能收到很好的果效。
(2)“俯伏在地”(太26:39)——至诚祷告
将四福音的记载作个比较,我们会发现,当时耶稣的祷告,先是跪着的,然后是俯伏在地——说明他的祷告一次比一次来得恳切、急迫,“耶稣极其伤痛,祈祷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
其时正值时令的三四月份,天气十分寒冷,大祭司院里的人正在烤火取暖(参太26:36;路22:54-55)。而主耶稣却祷告得汗如雨下,可见他祷告的至诚!至诚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份“至诚”非仅能打动人之心,亦能牵引神之情。
(3)“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无私祷告
在灵与肉的痛苦交锋中,在“已意”与“神旨”的激烈争战里,主耶稣最终“舍身而取义”——抛下己意,成全神旨,走向十架。他祷告里所流露出的那份“无私”精神,令人击节赞叹!
许多时候,我们向神献上的祷告里,搀杂了太多私意的东西;我们往往希望神能照着我们的已意、私意成事(参太20:21),而不是象主那样只要照着神的意思而行。当以之为耻,并努力改正。
(4)“说的话还是和先前一样”(太26:44)——恒切祷告
主耶稣为一件事用同样的语言一连祷告了三次,可见主耶稣祷告里的那份恒切。恒切祷告,是成事的一个秘诀!故保罗切切教导我们:“你们要恒切祷告,在此警醒感恩”(西4:2)。
往往,我们的祷告象为了完成任务似的——轻描淡写就过去了;一两次献上的祷告,就以为必取得果效。及至等了很久,发现事情尚未成就,就怪起主来——却不知自己在祷告上所下的功夫是何等不够!
2.向人“说”——见证
祷告是“属灵的呼吸”,而见证是“属灵的运动”——只有运动,生命才会持续存在着。一个真正“得救”(重生)的基督徒,当会有进行这种“运动”的表现。保罗说:“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保罗的意思其实是,他若不进行这种“属灵的运动”——向人见证基督的真理福音,他就不能好好的“活过来”——因为他将“有祸了”。为神作见证(传福音),是每一位基督徒不可推卸的本份与职责。
(1)往普天下作见证——“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
(2)往各城里作见证——“耶稣吩咐完了十二个门徒,就离开那里,往各城去传道教训人”(太11:1);“后来有人在亚锁都遇见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传福音,直到该撒利亚”(徒8:40)。
(3)往各村庄作见证——“使徒既证明主道,而且传讲……一路在撒玛利亚好些村庄传扬福音”(徒8:25)。
(4)在各会堂作见证——“扫罗和大马色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神的儿子”(徒9:19-20);“到了撒拉米,就在犹太人各会堂里传讲神的道,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徒13:5)。
(5)在各家庭作见证——“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徒20:20)。
(6)对众朋友作见证——“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约1:45);“他们进入该撒利亚,哥尼流已经请了他的亲属密友等候他们”(徒10:24)。
(7)对自家人作见证——“耶稣不许,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可5:19);“他(安德烈)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于是领他去见耶稣”(参约1:40-42)。
主耶稣勉励我们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18:1);神对以西结说:“他们或听,或不听,你要对他们讲说”(结3:10-11)。让我们努力追求,使自己成为一个能够为神而“说”——多祷告、勤见证的人!
三、走(参约11:38-45)
拉撒路死了,当主耶稣来到他的坟前时,他已经死了四天了。主向着墓穴大声喊道:“拉撒路出来!”那死人就出来了,手脚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主对旁人说:“解开,叫他走!”(参约11:44)。主耶稣何等智慧!“手脚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是死人的象征,要想让他成为真正的活人,就得“解开”这些死人的东西,然后“叫他走”!“走”,是一个活人最生动、最充分的体现,只有“走”才能凸现出一个活人“活生生”的形象!一个人只会“吃”,只会“说”,如果不会“走”,就算不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活人”。同理,一个真正“得救”(重生)的基督徒,不但要能“吃”——吃神的话(好比听道或读经),还得能“说”——说神的事(好比传道或见证),而且更要能“走”——走神的路(好比行道或事主)。
以利亚为躲耶洗别之杀而疲于奔命,饥困交加之际在罗腾树下睡着了。神差天使为他预备饼和水,并拍醒他:“起来吃吧!”以利亚吃了喝了,又躺下睡着了。神让天使第二次拍醒他:“起来吃吧!”并告诉他作为一个先知的真正使命——“你当走的路甚远”(王上19:1-8)。可见,一个真正属神的人,单单“吃”——吃神的话还不够,还须“走”——走神的路。吃的目的与结果就是为了“走”!以利亚“吃”了饼和水,仗着这饮食的力,就“走”了四十昼夜,来到神的山——何列山上,领受神更丰富的造就和更伟大的使命(参王上19:15-18)。
升天前的主曾给门徒们最后一个教导——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使命:“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随主三年多在各方面“吃”得饱饱的门徒们,该起来“走”了——《使徒行传》里详细描写了门徒们为主而“走”的情况,因为他们的“走”,使基督的福音得以传遍天下,使万民得以作了主的门徒。
“走”,也象征了一个基督徒出于信仰而生发的一种行动或行为。雅各强调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基督徒,其信心必须与行为并行方可:“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圣”;“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6,22,24)。主耶稣也十分注重“吃”与“走”要相结合的道理,他说:“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太7:24-27)。“听见我这话”表示“吃”主的话,“就去行”表示“走”主的路。主也强调过“说”与“走”并行的重要,他教导门徒们不要效法法利赛人、文士之类的行为,指斥这些人“能说不能行”的作风是一种十分错谬的信仰表现(参太23:2-4)。主还进一步列举了一些诸如“公义、怜悯、信实”等被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忽略的这些“律法上更重的事”,来提醒门徒们:“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可见主耶稣对“走”——行为的重视!
奥古斯丁说:“基督徒的行为是非基督徒的圣经。”奥氏把一个基督徒的“行为”喻为一本圣经,足见“行”——“走”的重要!那么,如何“走”(行)呢?唯一的方法就是:与神同“走”——与神同行。何谓“与神同行”?就是大卫所说的“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诗16:8),让神走在我们的前头,作我们的引航驼手,作我们的指路南针。“与神同行”是神对我们的要求,先知弥迦说:“世人啊!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主耶稣是与父神同行的典范,他不凭自己说什么(参约7:16-18),也不凭自己作什么(参约5:30),他凡事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照父神的旨意行(参约6:38)。除了主这个典范外,经上尚有一些值得我们效法的“与神同行”的榜样,限于篇幅,仅自新旧约中各择两例:
(1)以诺
“以诺与神同行三百年,并且生儿养女”(创5:32)。我们知道,生儿养女会形成家庭中的许多负担以及繁琐的世俗事务。以诺能在如此复杂、沉重的世俗事务中“与神同行”,而且非是一朝一夕,而是三百年,真是不容易啊!
(2)挪亚
“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时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创6:9)。挪亚时代,“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只有“挪亚与神同行”——他不但听神吩咐辛苦造设方舟,而且四处游走,向人宣扬洪水灭世的讯息,呼唤世人悔改归向神,时达一百二十年,亦足见其难得!
(3)主的母亲马利亚
主耶稣临世救人,有西缅在盼望,有亚拿在祈祷(参路2:25-38),还须有一位贞洁童女来作主“道成肉身”的器皿。当天使向马利亚传达神旨时,她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名誉和性命,乃毅然接受神的托付:“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的身上”(路1:38)。她是在主降生这件事上“与神同行”——配合神计划实现的榜样!
(4)伯大尼的马利亚
主耶稣钉十字架的前不久,有一次在西门家坐席。有一位伯大尼的马利亚“拿着一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当门徒指责她是浪费之举时,主却称赞她:“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14:3-9)。她是在主受死这件事上“与神同行”——配合主行动完成的典范!
让我们真诚效法这些夭志不移地“与主同行”的佳范,“以神的心为心”(腓2:5),作一个同样“与神同行”、蒙神喜悦的人。让我们努力为神而“走”,以期在离世之际,能象保罗那样无悔无撼地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提后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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