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什么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谁承担)

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风险吗?

有。即根据公司法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公司对外出现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个人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个人财产,该股东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股东个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那么股东个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我想问下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全转让后债务承担的问题

  •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问题,我是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我现在想把股权全部转让给别人,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那么我们之间是不是算是公司被合并了呢?如果是的话,那么合并之后,按公司法规定是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那么在股权协议中约定转让前的债务由我承担的话,合并之后,没有记录的,没有记录在公司账目中的,第三人拿着盖有原公司章的欠条或者借款什么的协议来要钱,该谁管啊?谁承担债务?具体的依据的法律和法条是啥呢?请给我详细的讥互罐就忒脚闺协酣茅解答,谢谢!
  • 你这不属于合并,只是单纯的股权转让,债务的承担需要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讥互罐就忒脚闺协酣茅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是以转让未切账时间点,之前的债务债权由原股东承担享有,之后的由新股东承担享有;但也可以预定全部由新股东承担。分割时间全部按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计算,之前发生的债务就开债务产生的时间,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承担方,那就不会出现弄不清楚的情况,除非新股东与第三方一同造假将债务证明弄在股权转让协议之前。

对于台港澳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要求法人承担无限担保责任吗?

  • 和此类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合同里有个条款约定若乙方公司破产清算,则由法人承担无限担保责任。 此条款是否有效可执行?
  • 对于台港澳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是不能要求法人承担无限担保责任

既然有限责任公司 有承担有限债务 为什么还有人开无限责任公司呢?也就是个体户~

  • 如题~ 比如这些个体户 为什么不开有限责任公司呢?万一公司破产 也不用追究个人财产 有些不明白我本人学生 过些年也想开公司 想了解一下 一般都是合伙几个人 一起开有限责任公司吧?~找投资人即可问题补充: 我真是不知道怎么 搞财富值?能买吗。。。实在不好意思 没有财富值啊。。我晕~~~~
  • 个体户是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户其实是自然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中国古话说的欠债还钱。其不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有些经营范围受到限制。其优点是注册方便单简,经营灵活,税收按月核定,不到起征点免税。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登记注册的,其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公司章程还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虽然公司根据国际惯例,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其对社会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是个体户无可比拟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未足额出资的原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

  • 我父亲和朋友发起开办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实收资本1600万,我父亲占股10%,分五年缴清。公司成立后半年,我父亲将其名下全部股份转移给了朋友,签订了股份转移合同,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留在公司。现在公司申请破产,朋友外逃,清算组以我父亲为发起人为由起诉我父亲,向我父亲追偿公司注册资本10%也即是800万的债务,并且拒付17万的工资,这有依据么?或者有什么免除或减少责任的方法么,我父亲兢兢业业,真的很冤,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多我家真是灭顶之灾!求高人指点
  • 分期交纳出资,在自己的出资尚未缴足的情形下,将股权转让的,通常应由受让方履行继续缴足出资的责任,与原股东无关。股权转让后应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下,清算组有权向您父亲追偿尚未缴足的出资。拒付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和是否是公司的股东相关联。工资在破产清算中,属于优先清偿的序列。

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实收资本未缴足,股东和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何算作实收资本缴足?

  • 现ABC三个股东,平分出资每人10万,已到账。公司是认缴制,2年内认缴100万。如果到了2年,100万没有缴足。 1、三个股东以及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2、如果有罚款,那剩余未缴足部分还需偿还么? 3、提早申请破产或者注销公司可以规避处罚么? 另外有一点搞不懂。假设公司运营过程中实际累计利润是有过100万的,但是每次公司账户中都上不了100万(因为总有一部分资金用于各项支出了,所以公司账户的数额上没出现过100万或以上过),那这种情况下,2年到期,你还能去工商说我的实收资本实际已经在认缴期内满足了么?还是说一定要公司银行账户上实实在在有100万存款才可以?
  • 公司是认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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