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速算扣除
第一,均衡税率、消除不同来源收入的税负差异,从分类计征转向综合计征。
第二,创造条件,从针对个人所得计征逐步转向针对家庭综合所得计征,以家庭人均收入作为征税基础。
但最近出炉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除了对工薪所得免征额和税率结构进行了实质性调整、并增加了专项扣除外,在上述两个方面没有实质性进展。其中有些修改是不适当的,即单独把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劳动所得(主要是脑力劳动所得)纳入综合计征的范围,适用3%到45%的累进税税率,而非劳动收入仍然排除在综合计征的范围以外,这反而提高了劳动所得的相对税负,对非劳动收入低税和不适当免税的问题完全没有触及。如果实施,可能进一步扩大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之间已经不合理的税负差距,不利于改善收入分配,而且不利于鼓励研发和科技创新、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