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哪些(意外伤害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1、意外伤害主要包括六大类型:中毒、窒息、溺水、交通事故、烫伤。

2、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意外:动物抓咬、跌倒摔伤、交通意外、自然灾害、意外溺水、运动拉伤、烫伤烧伤、高空坠物等。

一、意外包含以下要素: 1、非本意的,预料外的、非故意的事故导致的伤害,如飞机坠毁,而自杀就不属于意外; 2、突发的,发生时间快而短,来不及避免,如被歹徒袭击; 3、外因造成的,身体受到伤害是由身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4、非疾病的,不是因为疾病引发的身体伤害,疾病是人体机能弱化的结果,属于正常生命现象,不属于意外。

二、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的流程如下: 1、意外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2、准备理赔资料,例如理赔申请书、个人有效身份证、诊断证明等; 3、保险公司根据理赔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以后,被保险人可以领取赔付的金额。

三、保险公司对于意外的规定其实与我们理解的意外还是不同的,赔付需要满足三重条件: 1、必须是客观的意外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不可预见的、非本意的。 2、被保险人因为外来的客观事故导致人身死亡或残疾。 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人遭受伤害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四、一般意外险的免责范围还有如下所示: 1、被保险人在违法犯罪活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酒醉、酒驾、吸食(或注射)毒品/兴奋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3、由于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的自伤/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4、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杀害。 5、被保险人在高风险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遇的意外伤害。 6、被保险人在战争、核爆炸、核辐射、医疗事故等不可抗因素中遭遇的意外伤害。

总之,意外伤害通常是非疾病引发的身体伤害。保险方面含义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所谓意外是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所谓伤害,是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收到法院传票了 意外伤害事故

  • 13年10月29号,我的船正在骆马湖宿迁水域进行采沙作业,湖里有很多卖菜的小船售卖零件,菜肉这些日常用品,船上员工叫来一卖菜船买东西,顺便要了一根皮带到机器边比划了一下,怀疑尺寸不对又还给卖菜船上的人了,当时买菜船上有三人,关系是夫妻和男方母亲,男方有其他职业,跟着他们来帮忙的,对船上作业完全不了解,我船上员工把皮带还给他以后,要皮带的员工就回去干活了,卖菜船上的男的自己拿着几根皮带去我采沙船上机器上试图拆下旧皮带比划长度,当时没有和我船上任何人打招呼,我船上员工也没有叫他来帮忙,结果在拆皮带的过程中,我船员工启动那台机器,皮带轮转动将那男的右手大拇指挤掉了,(那台机器是使用率最高的电动机设备,正在工作的采砂船的必须用到那台机器,当时我船正在进行采砂作业,很明显,当地人多少都懂点船上的规矩或者说是常识问题,可以说正常人都不会去碰正在工作的机器)因为他在的位置和操作台有一定距离,而且中间有其他设备挡着,根本无法看到他的存在。事故发生后,我船员工和我连忙开快艇送他去医院,检查结果是断肢坏死无法重接,植皮保留现有长度治疗。当时协商结果,我承担医药费,其他费用不需要我承担,当时我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医院在市区,伤者老婆留在医院陪护,伤者老丈人跟我回小镇上,我又凑了7500现金给他,并签了协议,给钱和签协议的时候,我,我船员工,伤者母亲,伤者朋友,伤者老丈人,和我另外一个朋友也在,因为我钱不够和他借的2500,叫他送钱来的,署名写的是代办人,他老丈人名字,因为一直都是他老丈人出面和我们谈的。半个月前,伤者父亲和几个自称是法院的跑来我船上,送来个什么民事裁定书,大概意思是诉前保全我船价值的15万元。这事具体谈证据,我没有证据他也没有证据,完全就是意外,他起诉我应该是他提供证据吧,我想不到他能提供出什么对他有利的证据,这种事法院一般会怎么定性呢?意外我应该没赔偿责任,他看病就 花了几千块钱,但是什么评残,各种损失无法计算,我该赔多少,法院遇到这种问题一般会怎么判?一直都是他老丈人出面协商的事情,他母亲也在场,他老丈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有用吗?我有几个问题第一个,他起诉内容是义务帮工,他是卖皮带的,也没叫他帮安装,正常人都不会碰正在使用的机器,而且是徒手拆卸皮带,根本就拆不下来的,必须用工具的。他卖皮带的,没人叫他安装,他自己跑来瞎比划,这算义务帮工吗? 如果算,需要按照工伤赔偿吗?第二个,他说的事发地在新沂水域,我们当时明明就是在宿迁水域,起诉的地方都不对,事发地在宿迁,我是南京人,是不是只有宿迁和南京才能起诉的,我能找到证人证明事发地在宿迁水域,我是否能提出管辖权问题。第三个,我看伤残标准,第16条,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他右手拇指就是指甲没有了,去医院的时候骨头还在,没有伤到骨头,从手上割掉点皮补在骨头上了,长度少了不到一厘米,就是指甲没有了,植皮上去的,明显达不到九级伤残标准,我能否要求重新鉴定。他起诉我,是不是一切都要他自己提供证据,比如,证明事发地在新沂,比如证明我要求他帮忙的这些呢?第二被告是我船员工,当时是他启动机器的(那台机器是负责沙子出口的,在船装沙的时候必须用到,几分钟就要开关一次,控制沙子流到船舱什么位置的,一直往一个地方流沙子船很快就会偏载,很危险的)。员工是否有赔偿责任呢?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官司必须要打的,我需要找那些证据,求高人指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雇员在履行合同中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受益人即雇佣人补偿,若因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减轻或者免除雇主责任。 对他主张的诉讼请求原告要拿证据,仅仅是个人陈述法院不一定采纳,如果你真的承担了责任,你可以向员工追偿。

在学校内被同学烫伤了,属于意外事故还是故意伤害事故?学校该赔偿吗?买的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吗?这种事

  • 在学校内被同学烫伤了,属于意外事故还是故意伤害事故?学校该赔偿吗?买的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吗?这种事情该咋办?
  • 那要看那同学是不是故意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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