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莫须有(“莫须有”是秦桧构陷岳飞的吗?)

岳飞莫须有

“莫须有”是秦桧构陷岳飞的吗?

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

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

成语“莫须有”的解释为:恐怕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也有人解释为“没有”的意思。

有人则认为,如果结合对话双方的身份,以及当时的情景,这些解释都有点牵强。

秦桧是南宋朝宰相,韩世忠是宋军元帅。岳飞被俘下狱后,韩世忠为岳飞鸣不平,找到宰相秦桧质疑,秦桧回答“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遭反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
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如果把“莫须有”解释为“没有”、“不一定有”、“也许有”、“恐怕有”,这不是整得跟赵本山、小沈阳演小品似的:“有,还是没有?”

这种解释,确实让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越来越糊涂。

为此,许多学者对“莫须有”进行了考证。

徐乾学在《资治通鉴后编》里,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该是“必须有”;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也该是“必须有”。

清朝学者俞正燮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一定有。“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

台湾学者李傲通过对宋朝书籍中的考证,认为“莫须”是宋朝的口语,是“难道没有”的意思。

在宋朝的书里,比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的话;《曲淆旧闻》里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的话;《铁围山丛谈》里有“莫须问他否”的话;《宝真斋法书赞》里有“莫须与他明辩”的话;《后村大全集》里有“莫须有人”的话……

因此,很多学者又认为, “莫须”的语义,的确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莫须有”三个字,应该是“难道没有吗?有!”的意思。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南宋初年宰相,主和派的代表人物,用现在人的话说就是“鸽派”。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等职。

宋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

秦桧在北宋靖康年间曾主张抗金,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秦桧南返后改弦更张,开始主张议和。估计是权衡了当时的形势,而转变主张的。

由于他奉行和谈政策,此举正中赵构下怀,二人一拍即合。
此后,秦桧的仕途便顺风顺水,一路高歌,仅三个月后就被赵构提升为副宰相,八月后再升为右丞相。

1131年,高宗赵构改元绍兴元年,擢升秦桧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
绍兴八年(1138年)再拜相,前后执政十九年,还被封为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

秦桧死后的封号又有深意,当时追赠申王,谥忠献。人死了,爵位又提升了,有表彰之意;而忠献的谥号,应是“献身朝廷大忠臣”的意思。
据此,当年在朝廷和皇帝眼中,秦桧不仅不是奸臣,而且是个大忠臣。这与人们的习惯认知正好相反。

宋高宗赵构没当皇帝前曾经生了一个儿子,3岁夭折;还生育了5个女儿,都被金人俘虏走了。

正、野史记载,建炎三年(1129年)旧历二月,金兵奔袭扬州,赵构当时正与某个妃子苟且宣淫,得知金兵已经杀过来了,吓得魂飞魄散,来不及穿好衣服就被太监们驾着,狼狈逃命。
经此惊吓,赵构失去了勃起功能,此后不再生于子嗣。

因无后,赵构年高后,将太祖赵匡胤的七世孙赵昚收为养子,也即此后宋朝执政者又回到了赵匡胤的嫡系子孙手中。

又过去50年,赵昚的孙子赵扩也就是宋宁宗,当上皇帝后在开禧二年(1206年),追夺了秦桧的王爵,改谥谬丑。

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当上宰相后,争得皇帝同意,又恢复了秦桧的王爵和谥号。一夺一复,都是皇上英明,尽显帝王权威。

秦桧是个很有争议的人物。站在皇帝赵构的角度,他是忠臣,帮他解决了天大的问题。而后世的统治者却把他当成奸臣,却是为了表彰岳飞执意抗敌的勇气,激励民众维护皇家江山。

关于岳飞是谁杀的,在史学界,一直没有定论。一种说法是高宗赵构要杀岳飞,暗中指使秦桧干的;另一种说法是秦桧改了诏书害死岳飞。
岳飞是大将,秦桧胆子再大,也不敢瞒着皇帝改诏书杀大将的。而且,岳飞死后,皇帝不但没有追究秦桧的任何责任,而是表彰了他;尤其是在秦桧死后,又加赐了封赏,这已经说明了问题。
所以,第一种说法才靠谱。

为啥说是赵构要杀岳飞?原因是:
1.岳飞主张“北伐、迎请二帝还朝”,威胁到高宗的地位,是他被杀的主因。2.岳飞在立储问题上,越职言事,犯了皇家大忌,令高宗视其野心太大,遂起杀心。3.岳飞帅全国大半兵力,个性耿直粗莽,锋芒毕露,不谙韬晦,自恃掌有兵权,难以驾驭,是故收缴兵权,杀一儆百。4.秦桧死后,高宗曾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书,要求为岳飞恢复名誉,但高宗始终不予理会,可见其对该案持肯定态度。

由此可知,秦桧被后世称为奸臣,承接无数唾骂,实际上都是替其主子赵构“背锅”。

所以,后世“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大骂秦桧奸臣、卖锅的时候,都在错怪秦桧。没有赵构授意,秦桧不敢出面杀岳飞父子,也不会跟金国议和签协议;他既没有那个权力和胆量,也没有玉玺给协议上面盖上大印。

回到前文,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其事体莫须有”几个字是有玄机的,可理解为:岳飞父子被擒,兹事体大,不需要证据。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是皇帝的旨意,皇帝要杀大将,还需要证据吗?

岳飞父子都是武夫怎么能明白皇帝的心思,而秦桧自然是了然于心的;秦桧为了表忠心,只好替主子充当“背锅侠”了。

而且,在皇权时代,皇帝即使犯下再大的错误,谁敢说皇帝有错;“皇帝是不会错的,错的都是臣子和奴才们”。

其实,岳飞和秦桧都是赵构的奴才,一个卖命,一个“背锅”;一个死得不明不白,一个落下千古骂名。

所以,那些当奴才的人,在舔食主子赏的“骨头汤”的同时,还要做好替主子卖命或“背锅”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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