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委托书
点击蓝字,轻松关注 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一般都会有投标有效期和授权委托书期限的内容,那么授权委托书期限一定要等于投标有效期,而不能小于投标有效期吗?分析以上问题,就要先弄清楚投标有效期和授权委托书期限的概念和设置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投标有限期一般在投标函(或确认函)中,多设定为90日,以开标之日或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体现的是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承诺和保证。授权委托书是供应商(招标文件中基本都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单位的一名授权代表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委托权限一般为代为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一般也会有委托期限。但从授权委托书的内容看,授权委托书目的是为供应商为了参加投标活动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委托一名员工代表供应商代为参加,所以授权的期限应该自投标截止日或开标之日或者自投标截日之前某一日起算(授权代表代为递交标书在开标前一日,如授权期限自开标之日起算,那授权起始时间不够,甚至存在授权代表递交文件无权代理情形)。从投标有效期和授权委托书设定的目的和内容看,两者均是不相同的。那么投标有效期和授权委托书的期限一定要一致吗?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授权委托书的期限不一定要和投标有限期保持一致,既可以小于、也可以等于、也可以大于投标有效期,都是有效的。如果某一个供应商中标了,在后面的签订合同、履行执行合同等,中标供应商完全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授权代表进行,更何况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的权限也不涉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履行等内容。笔者在政府采购评审环节中,多次遇到供应商授权委托书的期限小于投标有效期被评审专家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导致这一错误认定的结果的,正是因为未能真正理解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有效期和授权委托书的真正目的和内涵,进而剥夺了供应商正常的投标权利。笔者建议: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在给供应商格式文件及投标函中,建议直接填写上投标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和期限,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起止时间和期限,避免供应商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发生,也避免专家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和分歧,从而影响到采购项目,引起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往期推荐财政部最新通知: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能否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购买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承接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最新版: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新规将于9月1日实施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质疑”和“异议”的区别以及注意事项政府采购中禁止和限制进口的产品目录清单新冠疫情下,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吕宏光律师团队成功中选甘肃“张扁高速公路”PPP项目SPV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政采与PPP中心公众号上线啦!“政采与PPP项目中心”公众号,由其源律所吕宏光律师联合政府采购和PPP项目专家张健老师、政采专家王胜辉老师以及律师韩文慧、周骥、顾银、刘静静、曹雯、高娟芝、聂晓邓等发起和运营,主要通过分享行业动态、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解读和分析政府采购和PPP项目全过程所涉法律知识,旨在为政府采购参与人(采购人、代理公司、投标人、评审专家)和PPP项目参与人提供分享和交流的平台。End我就知道你“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