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小编将目录一览:
关于退伍军人下岗政策(一)军人退役安排方式: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
对于非转业安置的志愿兵(士官)安置是依据国务院、军委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行日期2011年11月1日)执行的,只有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其中一个的退役志愿兵,才有民政部门安置职业的。
第五条退出现役志愿兵,制度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安置职业,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统筹安置。
年入伍,2007年退役的志愿兵、应该遵循《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颁布,2011年11月11日被《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替代而失效)规定的安置政策。
按照《兵役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志愿兵(即士官)退出现役后,服役不满十年的,按照《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安置;满十年的,由原征集的区县人民*安排职业;自愿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或者自谋职业的,给予鼓励。
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分。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
具体来说,退伍义务兵原是农村户口的,仍回农村,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以安排职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民族统一分配职业,实行按体系分配职业、包干安置的办法安置,各接收单位必须接受妥善安置。
关于退伍军人下岗政策(一)军人退役安排方式: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
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三级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关于退伍军人下岗政策(一)军人退役安排方式: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
年退伍转业安置政策如下: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扶持自主就业。
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退役士兵安置职业主管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制度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国务院就下面内容的法规,至今还在有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