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怎么样_中央财经大学什么档次

中央财经大学怎么样

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是否出来?

  • 问题补充:自主招生条件
  •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一、招生计划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二、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一)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且成绩优秀者;(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及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论坛)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中获“优胜者”奖项者;(四)在民乐、舞蹈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其中民乐单项须获得七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者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舞蹈须获得五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者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者;(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优秀,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时数达到20小时以上、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优先。上述活动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凡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我校保送生。三、招收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招收专业分A、B、C、D四类,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D类专业由B类和C类专业组成,只允许在民乐、舞蹈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的考生填报。具体专业见下表。类 别 文 科 理 科 A类 金融学 金融学 会计学 会计学 B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税务 投资学 法学 人力资源管理 C类 广告学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 市场营销 D类 B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税务 投资学 法学 人力资源管理 C类 广告学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 市场营销 四、报名方式(一)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二)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学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一般中学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推荐名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中学,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的实际情况,有权决定取消该校所有学生的报名资格。五、报名程序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自主选拔录取”,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二)书面申请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2、《中学推荐信(自主选拔录取).doc》:点击;3、《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全面展示本人的思想品质、身体状况及运动爱好、心理状况及性格特点、父母、家庭及中学给予你的认识、对自己未来的期许等各方面情况;4、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等证明材料可附其中);5、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应提供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材料;6、身份证复印件:将以上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复印件-新课程改革省份考生的相应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的先后顺序装订(不要另制封面)。中学负责收齐本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统一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以“省市-中学—姓名”的顺序标注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六、选拔程序(一)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 校的测试。(二)选拔测试:1、选择A、B、C三类专业的考生,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专业潜能测试、全方位多维素质选拔测试三项;2、选择D类专业的考生,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专业潜能测试、全方位多维素质选拔测试、民乐或舞蹈特长测试四项。上述各类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生无需刻意准备。(三)资格确定: 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D类专业的考生如未能取得本类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可按照其所报专业参加B类或C类候选资格的认定),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资格名单。(四)名单公示: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中学须在校内予以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论坛)平台”,并经省招办审核公示。(五)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七、录取办法(一)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央财经大学,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二)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将《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填为第一专业志愿,否则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三)A、B、C、D类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下5分、20分、30分、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C类及D类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注:高考总分以750分制为标准。对于高考考试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的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四)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依据《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进行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自主选拔录取在第一批次录取之前进行的省份,学校根据《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自主选拔录取与第一批次录取同时进行的省份,按照学校规定参加专业录取,考生可在所录专业与《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中选择其一。八、监督机制(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二)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家委员会,负责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的材料审核、测试等工作。(三)自主选拔录取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9年12月20日后4、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时间:2010年1月,具体时间将在公布自主选拔测试初审结果时另行通知。十、联系方式:电话:010-6228833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sb@ 十一、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央财经大学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如何

  • 问题补充:
  • 中央财经大学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际合作。截至2008年5月,已与遍及世界五大洲的高校、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企业、职业认证机构等84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2005年,学校成为我国接受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2007年成为“接受中国政府 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宿舍楼中央财经大学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建成有特 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这一总体战略目标将分三步实现:第一步,从2005至2010年,学校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为实现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 究型大学转变奠定良好和牢固的基础;第二步,从2010年至2020年,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型大学;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学校建校一百周年时,建设 成为国际知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 哪个快递能送到北京 北京市 昌平区 沙河高教园区中央财经大学

  • 问题补充:哪个快递能送到北京 北京市 昌平区 沙河高教园区中央财经大学 ,102206
  • 一般快递都可以到,像顺丰,圆通,韵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怎么样啊

  • 问题补充:想考那里的民商法研究生
  • (我是把这学校的概况写了出来,你照着看啊)中央财经大学为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学、工学、理学等学科并重的 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系全国 49 所具有法律硕士( J.M )培养资格的高校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 2004 年,其前身为设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经济法教研室和成立于九十年代的法律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设法学本科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 每年招收本科学生 100 人左右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相继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等四个 硕士学位授予权,每年面向全国招收 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50 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 J.M )研究生 80 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 J.M )学员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100 余人。 法学院设有法理学与宪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财经法学系列教材》编辑部、《财经法律评论》编辑部、《证券法律评论》编辑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机构。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 40 余人,其中教授 8 人(含专职外 籍 教授 1 人)、副教授 17 人,教师中已获博士学位者 21 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 3 人。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 优化师资结构 , 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 , 法学院聘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主任王超、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丽洁、 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副局长李佩霞、 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郭林茂、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郑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等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汤世生等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 J.M )导师,采取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以及担任 兼职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J.M )导师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 , 近年来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和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实务特色。法学院在教学方法上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和 “ 法律诊所 ” 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 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既包括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法学核心课程,又包括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的法律实务类课程,如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法、信托法、仲裁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等;还包括突出本校特色的经济学、管理学主要课程,如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信托与租赁等。法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为:向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金融保险业)、法律服务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尤其是财税审计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输送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0 %以上。 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点设金融法、税法、公司企业法和 WTO 法律规则四个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硕士点设民法、商法、公司法、商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四个研究方向;国际法学硕士点设国际贸易法( WTO 法律规则)、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三个研究方向; 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硕士点 设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 WTO 法律规则)等三个研究方向 。 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培养目标为: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能够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研究生课程主要有:法理学、民商法总论、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公司法专题、合同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经济法原理、金融法研究、税法研究、市场管理法专题、证券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 WTO 规则与案例研究、国际金融法研究、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专业课程。历届硕士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高达 100 %。 最近五年来,法学院教师累计发表论文 500 余篇,出版专著 30 余部,出版教材(副主编以上) 30 余种。尤其是自 1997 年开始法学院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湖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合作,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发起编辑出版了 " 财经法学系列教材 " (全套 28 种),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法学院部分学术带头人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和学术骨干在全国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中有 1 人出任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3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2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 1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 2 人出任中国法学会法学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1 人出任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1 人出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4 人出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有数人在中央和北京市其他相关科研机构兼任学术职务或出任国家级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多年来,法学院重点发展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全力建设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点,在证券法、政府采购法、保险法及律师实务等教学科研领域处于全国前列。 为加强我国财税、金融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我国财经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我院决定从 2002 年起主办 "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 大型研讨会,并于 2002 年 12 月 7 日 成功地举办了以“财经监管与财经法治”为主题的第一届论坛(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2002 )和以“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为主题的第二届论坛(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2004 )。 "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 融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为一体,以学术交流为主,是财经法律专家、财经管理人员和财经领域实务工作者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切磋热点问题的场所。尤其是依托于中央财经大学雄厚的财政、经济学科优势,本论坛同时邀请法律界与经济界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和观察视角诊治当前我国财经领域急待解决的问题。 " 以跨学科、跨专业的方式组织财经法律方面的大型研讨会,强调经济、法律之间的融通与结合,是本论坛的突出特点。 在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还从 2003 年开始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财经法律评论》(甘功仁、李轩主编),《财经法律评论》第 1 至 3 卷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法学院还从 2004 年开始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证券法律评论》(郭锋主编),《证券法律评论》第 4 卷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在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还在 2004 年与瑞方合作设立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聘请美国政府采购法律专家 Daniel J. Mitterhoff( 丹尼尔 . 米德夫 ) 为专职主任,开展多方位的合作研究与对外学术交流项目。 此外,法学院还相继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日本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众多的高等院校和法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对外交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期待着以 "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 和《财经法律评论》、《证券法律评论》为媒介与社会各界建立更为广泛的联系,开展更为深入地合作与交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94年的法律系,现设有法理学与宪法学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和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财经法律评论》编辑部等教学、科研机构。该院的主要任务是结合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现实需要,借助本校经济、管理学科优势,致力于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该院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并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相继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该院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课程设置既包括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又包括突出本校特色的经济学、管理学主要课程,以便使学生的知识、素质与能力结构更为合理,更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该院非常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广招人才,致力于探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教学科研模式。近年来,该院教师先后承担了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等多项国家部委级科研课题,取得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有关出版机构的大力支持下,该院自1997年开始组织编辑出版"财经法学系列教材",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该院自2002年开始主办两年一届的大型学术研讨会"中国财经法律论坛",并从2003年开始,该院与有关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财经法律评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目前,该院正致力于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相关法律机构建立更为广泛的联系,开展更为深入地合作与交流。 为适应现代社会对于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法学院在课程设计与教学方面,强调法律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注重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突出应用型法律知识的传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身特长的广阔空间。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该院开辟了第二课堂教育,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文化周、模拟法庭以及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们对所学专业有了更深了解,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该院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绩,每年都有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在北京市高校计算机统考中,该院学生曾经代表学校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该院历年均有一批本科毕业生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研究生;不少同学通过了TOFEL、GRE或者雅思考试,毕业后出国留学深造。跨学科的培养背景使得该院本科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比一般政法院校毕业生更具就业竞争优势,近年来"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该院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法律部门或管理部门就职,工作表现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黑五角星是什么意思

  • 问题补充: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黑五角星是什么意思
  •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符号的意思: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 请问考研中央财经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的物流管理专业那个好点?

  • 问题补充:尤其是以后的就业和哪个比较好考点?
  • 三所学校的物流管理个人感觉北科大稍好一些,就地理位置来说大连海事对以后的个人发展多少有些限制。中财的特色和优势不在物流上,相比较而言北科大的物流还不错,北工商的物流也不错听说在什么物流大赛中获过奖,北工商个人感觉研究生院比较清静不是特别喧闹是个学习的地方。北科大和北工商的物流比,分数要比北工商高一些,但北工商的师资感觉略微占优,不足之处好像这所学校没有博士点。个人浅见,见笑。
  • 中央财经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哪个好一些?

  • 问题补充:中央财经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哪个好一些?
  • 目前,财经院校之间为做天下第一的口舌之争正酣。很多已经骂得很难站在客观角度,实事求是去看问题。 关于中财和上财哪个更好,我觉得你要思考几个问题:是去北京好,还是上海?将来就业取向哪里,是长三角吗?打算报考什么专业?…………… 从学校学科均衡度考虑,个人觉得真正的中财学子也会承认,上财的学科发展更均衡。但总体还是一个层次的高校,比如都是211,都进入了985创新平台,都是高水平研究生试点高校。另外,学校的特色也各有所长。纯粹从实力角度,中财的金融学、国民经济学、保险精算、税务、会计学(仅注册会计师方向)、法学学科培育好于上财,上财的理论经济学学科、会计学科等培育好于中财。 另外,你要明白一个道理,不过如何争来争去,即使谁第一,谁第二,也不能由此断言谁得第二就是很差。就像北大、清华虽然高据榜首,浙大、上海交大、人大、复旦仍然是一流学校一样。 每个高校都有自己影响的区域,比如上财在上海和长三角,中财在北京和沿渤海湾地区的影响。 个人推荐,如果不注重就业地域的选择,而且非常注重整体实力,可考虑上财。的确在2009年学科评估中,除了中财的应用经济学和上财并列全国第三,法学高于上财,上财的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整体评估要高于中财。如果注重专业,国民经济学、金融、注会、保险精算、税务、法学、电子商务等考虑中财,包括会计学等其它专业可考虑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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