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丽莉,女,中共党员,现任北海海事法院三级主任科员、工会宣传委员、团支部书记。参加工作以来,4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获“个人嘉奖”,2次被评为“先进行政个人”,获立“个人三等功”1次、“北海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
她是工作全能的行家里手。曾先后在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工作,每一份工作都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是工作全能的行家里手。在审管办期间,一人承担部门综合事务,并坚持每月、按季度准时提交各类审判报告;在立案庭期间,兼顾部门事务和书记员工作,还跨部门承担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等综合性工作;在办公室期间,承担全院综合性事务和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她还担任团支部委员、书记,带领团支部连续五年获评北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及广西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10余项荣誉,团支部多名团员获优秀团员。
她是廉洁奉献的作风表率。她务实清廉,为人诚恳;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待人真诚,工作勤勉,富有干事创业活力和激情,集体荣誉感强。她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与爱心献血、慰问老人、为贫困村小学爱心赠衣赠书、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
她是争先创优的先进榜样。多年来,她积极主动作为,为全院赢得许多荣誉;连续多年承担全院各项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主持工作,广受好评,曾被市直属机关工委邀请主持全市机关庆“三八”故事分享活动和演讲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