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应当由谁制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0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0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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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应当由谁制定?

怎样做到农村安全用电?

优质回答:

1 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 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的各级电力部门和用户(含区、乡、镇及以下企 事业单位和生产、生活用电户,以下简称为用户)。

1.3 从事农电管理的工作人员、用户均应熟悉并必须执行本规程。

1.4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对 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和规定,工作人员和用户应拒绝执行或向上级电力部门报告。

1.5 对贯彻执行本规程有显著成绩者,应受到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 的责任者,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触犯刑 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安全用电管理组织和职责

2.1 凡用电的乡(区、镇,下同),均应建立乡电力管理站(简称乡电管站)。乡电管站 是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在业务上接受县电力部门的归口管理。

2.2 乡电管站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

2.3 乡电管站在安全用电方面的管理职责:

2.3.1 负责乡村电工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培训及县电力部门委托的考核工作。

2.3.2 负责辖区内用电设施的安装、验收、维护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

2.3.3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3.4 负责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3.5 制定年、季、月的反事故措施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2.3.6 认真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 保护电力设施。

2.3.7 认真执行部颁《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按时上报事故报告和报表。

2.3.8 认真执行国家及电力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努力 完成县电力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2.3.9 按上级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基础资料与工作制度。

2.3.10 定期向县电力部门和乡政府请示报告安全工作。

3 乡村电工和安全工作职责

3.1 凡用电的乡、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以下称乡村电工)。乡 村电工在乡电管站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工作。

3.2 乡村电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3.2.1 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事业心强,服从领导,不谋私利,群众拥 护。

3.2.2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中青年。

3.2.3 熟悉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人身触电紧 急救护法》。

3.2.4 必须经县级电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电工证》,方能从事电气工作。

3.3 乡村电工是乡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基层责任者,负责辖区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和安 全用电工作。

3.4 乡村电工必须遵守《农村电工服务守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专业 技术,接受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成绩突出者,电力部门和乡(镇)政府予以奖励, 对严重违章违纪者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直至辞退。

4 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1 用电设施,系指产权属用户的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室(箱)、低压线路、接户 线、套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和动力设备、用电器具及其相应的保护、控制等电 气装置。

4.2 新建(新增)或改建用电设施,必须按能源部颁《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有 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接电。

4.3 乡电管站应建立低压电网平面布置图、用电设备登记簿、巡视记录、检修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事故记录和安全活动记录,配电室(箱)应有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 控制图和设备档案。具体要求与格式,可由县电力部门统一印制。

4.4 用电设施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4.4.1 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工作:

4.4.1.1 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检查变压器台(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变压器有无渗漏油;油位、声音是否正 常;一、二次接线端子及熔断器和熔体有无异常情况;绝缘瓷件与接地装置有无松 脱、破损、丢失等。

4.4.1.2 配电室(箱),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检查屋顶是否漏雨,门、窗是否完整,有无损坏;检查开关、仪表及保护等电 气装置的运行状况;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等现象。

4.4.1.3 各级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巡视检查、试跳一次。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 规程》的规定做好运行维护和检查试验记录。

4.4.1.4 低压电力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架空电力线路下面有无盖房和堆放谷物、柴草等易燃物;

b.架空线、电力电缆、地埋线路附近有无打井、修渠、整地、挖坑取土、开山 放炮、雨水冲刷等威胁安全运行的情况,地埋线路标志有无损坏或遗失;

c.架空电力线路的弧垂与地面及相邻建筑物(或树木)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是 否合格;

d.架空电力线路与通信线和广播线交叉跨越的距离是否合格;

e.导线是否有损伤、断股,导线或杆上有无悬挂物;

f.过引线或引下线与电杆、横担、拉线的距离是否合格;

g.导线、过引线、引下线的接头是否良好;

h.绝缘子、瓷横担是否有脏污、裂纹、破损,绝缘子铁脚和瓷横担穿钉有无歪 斜和松动,绑线有无松脱;

i.铁附件有无锈蚀、螺栓脱落松动,横担是否严重腐蚀(朽)或歪斜;

j.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规定,杆身有无倾斜、基础下沉,水泥杆有无严重裂纹、 露筋,木杆有无腐朽现象;

k.拉线有无松弛、断股、锈蚀、底把上拔、受力不均、拉线绝缘子损伤等现象。

4.4.1.5 接户线、套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每季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用户有无私拉乱接现象,计费电表有无异常或损坏,接线端子有无松脱现 象;

b.接户线、套户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c.绝缘导线有无过载现象,绝缘层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合格,绝缘包扎是否良 好,导线固定是否牢固;

d.进户线开关、熔断器是否完整,熔体是否合格;

e.接户线、套户线、进户线与广播线或金属晾衣线在晃动最大时的安全距离是 否符合规定;

f.照明装置是否完整,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g.家用电器具安装及使用是否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善,电源线及插座、开关 是否安全可靠。

4.4.1.6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运行时,要每天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导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或接 零是否牢固可靠,地脚螺栓是否松动;

b.开关触头及各部接点接触是否良好,熔体是否齐全合格;

c.起动器的机构、接点是否良好,油位油质是否合格;

d.转子转动是否灵活,轴承润滑油是否适中,有无摩擦的杂音;

e.运行中的电动机最大允许温升是否超过铭牌规定;

f.运行中的电动机有无振动和杂音;

g.运行中的电动机有无过负荷,三相不平衡度是否超过规程规定;

h.电动机拖动的转动部件对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j.停止运行的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要妥善保管。

4.4.2 用电设施的不定期巡视检查工作:

4.4.2.1 在农业生产用电高峰季节和重要节日,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和夜巡次数。

4.4.2.2 遇大风、雨、雪、雾、冰雹、洪水等恶劣天气,必须进行特殊巡视。对危 及安全的线路和设备应采取暂停供电的应急措施。

4.4.2.3 在事故停电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必须立即进行巡视检查,排除故障后方 可恢复送电。

4.4.2.4 在人身触电事故频发的季节、夏秋大忙季节和冬春两季,要有组织地开展 安全大检查工作。

事故频发季节和夏秋大忙季节,一般为5、6、7、8、9月,应以开展群众 性的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为主,并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春季以排灌用电线路、设备检查和设备缺陷处理为主。

冬季以防寒、防冻和设备大修改造以及设备检查评级为主。

4.4.2.5 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确定进行安全大检查 的时间。

4.5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 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暂停使用,并向用户下达书面停电通知,未经修复 严禁私自送电。一般缺陷列入检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4.6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

4.6.1 用户应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4.6.2 漏电保护器应建立运行记录和测试记录。运行记录的主要内容应有:投运日 期、投运时的验收测试记录及负责人、运行天数、正确动作次数、拒动次数、动作 和拒动的原因分析等。测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有:动作电流、动作时间和线路漏泄 电流值等。具体格式由县电力部门统一印制。

4.6.3 县电力部门每年应统计上报漏电总保护器的安装率、运行率、正确动作次数、 拒动次数、误动作次数,以及安装、运行情况分析。

4.6.4 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如无异常情况,可以试送电一次, 试送电后再次跳闸,必须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

4.6.5 在漏电保护器保护范围内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检查保护器的动作情 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并向上级电力主管部门报告,上一级电力主管 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派人检查,确因保护器质量问题,应重新更换保护器后再送电。

4.6.6 发现漏电保护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好或更换保护器后再送电。凡有故 意使保护器拒动或误动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仍不改者,根据情节给予处 罚或停止供电。

4.6.7 县电力部门应建立漏电保护器检修点,乡电管站应备有常用的测试仪器和一 定数量的备用漏电保护器。

4.6.8 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和测试:

4.6.8.1 总保护每年至少测试一次,每季度至少检查试跳一次。

其他网友观点

我来回答一下安全用电的事项。

首先盖房子时请一个水电安装比较专业的人来现场看看,自己房子具体怎么规划,客厅,浴室,厨房,卧室等,方便以后开关插座的安放位置,空调走专线插座卧室2.5专线,客厅的建议走4平方铜线,厨房插座也要走4平方专线,厨房用电器多!

从电表进室内先进2p63安漏,用电器少就32安的漏电开关,一二三楼分层进,最好做到一零一火一地进户,进插座,家装有电热水器的热水器外壳一定要接地,插座面板要用正规厂家的带安全保护门的面板,严防小孩用金属一下就插进去了。

对于老旧房子多年的线路就要更换新线新面板,以坏的面板要及时更换,不能及时更换的暂时可用透明胶封住,每月按一按漏电开关的试验开关看看是否是好的。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严禁湿手拔插头,

严禁湿手摸用电器外壳,

严禁单线进户(偷电,单火线进户,零线打地线)

严禁拉外线升压电鼠,电野猪。

不要在高低压线下烧火,或靠电杆堆放稻草,或柴火

不要在高压线下或附近钓鱼

不要在高低压线路边上砍树或竹子

生命只有一次,自己好好的多去学点安全用电,同消防知识!

其他网友观点

1.用电器一定要有保护接地。电动机、铁壳开关等金属外壳和支架都有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电,因此一定要接地,且接地板一定要符合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规格的圆铁或铁丝做接地板。

2.电力线、广播线、电讯线不能装在同一横担、电杆上,也不能“三线”同时进户,以防止三线相碰,导致触电。

3.检修电器设备时,应用验电笔、验电器测试是否带电,确认无电后才可工作。检修灯头、开关、插座电线时,坚持只接触一根线,绝不能用手同时碰触两根线头或两根接线桩头。检修时要站在干燥的木板、木凳上,不可赤脚、赤膊或穿潮湿的鞋子。

4.临时用电的线路要架空且有专人管理,用过后及时拆除,禁止私拉、乱接和一线一地照明。

5.不要在带电的电线附近架铁丝晒衣服、搭草棚、堆柴草,否则都非常危险,容易触电。

其他网友观点

牢记用电安全、不得麻痹大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使用漏保开关,主电源是不是国标的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观察是否存在电源发热。

1、禁止私设电网

2、禁止乱拉乱接电灯、电线、电器设备;

3、禁止用电捕鼠、捕鱼;

4、禁止挂钩用电;

5、禁止一线一地照明;

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导线和用电设备;

7、禁止带电接火;

8、禁止带电移动、安装、修理电器设备;

9、禁止约时停送电;

10、禁止触电急救中打强心针。

二、为了安全用电,在农村用电中应做到:

1、用电要先申请;安装、修理要找电工。

2、每个用户都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3、不要在电力线路下面盖房子、打井、栽树、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电力线路下打场;

4、不要在电力线路附近架设电视天线、建烟囱、搭建杆塔架构等。

5、不要在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打鸟、钓鱼。

6、不准在电力线路下面采石、放炮。

7、不准靠近电杆挖坑、取土,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事故。

8、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架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能绕在一起,更不能在电线上晒挂衣服。

9、要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爬变压器台、不进配电室,不摇晃拉线。

10、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11、不要使用不合格、损坏或老化得电线、灯口、开关、插座等设备。

12、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先关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在插、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部分,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13、用电炒锅炒菜时,应使用木柄或塑料柄锅铲。

14、不要多个大容量家用电器(如电熨斗、热水器、电饭锅、空调、电烤箱、电暖气电吹风同时使用,不要多个电器同时使用一个插座,防止因线路过载引起火灾。

15、电熨斗、电梳子等电器使用后应拔掉插头,防止因忘记导致长时间工作,温度过高而发生事故。

16、家庭用电务必安装接地线,且不要把地线接在自来水管、煤气管等接地不可靠或有引火、爆炸危险的地方。

17、不得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符合规定要求。

18、家用电器运行一段时间后,如想了解设备外壳是否发热,不要用手掌去摸设备外壳,应用手背轻轻接触外壳,即使外壳漏电也便于迅速脱离电源。

19、发现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专人看守,并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20、在家庭用电中,不要用手模灯头、插座以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可靠的接地。

21、不要用湿手触摸带电设备,不要用湿毛巾擦带电设备,不要将湿手帕搭在电扇外罩上吹干。

22、家庭要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保证保护器灵敏可靠。

23、遇到电器设备冒火,一时无法判明原因时,不要急于用水灭火,要先切断电源但不要用手拔插头、拉闸刀。

24、电表自然损坏或烧损得应通知供电所,由供电所专业人员修理,以防触电。

25、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应赶快拉断开关、断开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棍、干燥的竹杆挑开电线。断开电源后立即用正确地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并播打急救电话。急救时不能打强心针。

其他网友观点

农村安全用电从三方面入手:

一,做好安全用电的宣传工作,让百姓有对用电时出现险情应对处理

二,对农户电改要做到入户,让专业人业对每户进行检验,做到责任到人

三,对进入农村市场所有电器商品一定要有质量识证,杜绝劣质产品进入百姓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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