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一审二审败诉又过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有什么渠道申请再审或抗诉?

网友提问:

一审二审败诉又过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有什么渠道申请再审或抗诉?

优质回答:

你说的对,申请再审是有期限的

伱说一审二审败诉,不知什么原因还错过了申请再审的期限,那是6个月的期限,怎么没把握住这个期限错过了。

所说申请再审是针对一审二审业已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那么容易说推翻就推翻?不大可能。

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又规定了十三种情形之一的,是申请再审的条件。这个面挺宽的,这叫“宽进”。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有个“严出”,也就是说对于作出再审的决定从严。

因为决定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我们国家的审判是两审终审制,经过一审乃至二审就生效了。

为什么还允许申请再审呢?说白了,是给当事人一次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纠错”的机会。这也是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监督一审二审是否存在问题的程序。

你说己经过了再审6个月的期限,还想申请再审,那是申请再审条件的十三种情形之一有个6个月期限。

如果有本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十三种情形其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4项之一情形的,在6个月之内提出申请再审,不算超过再审期限。

有以上4项之一的,仍然通过法院申请再审。这是一个渠道。

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列的3种情形之一的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如果当事人有上述3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是另个渠道。

其他网友观点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有一个期限:六个月内。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上级人民法院在不再受理了。

现在题主是在二审败诉后,又过了申请再审的时间,那就只能走抗诉的程序了。

根据《民诉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显然抗诉的前提是案件经过了申诉,现在题主是过了申诉期间,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申诉,等拿到驳回申诉的裁定后,再向检察院进行抗诉。

那么到底向哪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申请呢?应该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比如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则就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抗诉有道理的,就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检查建议,也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

总之,按照流程应该是先申诉才能抗诉,结果是你自己在申诉期间内不去申诉,等于你自己认可了生效判决,现在想去抗诉,难度可想而知。

其他网友观点

到与二审同级检察院抗诉

其他网友观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申?权利的规定,当事人过了申请再审期限,仍然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可以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还可以向有受理申诉的国家机关部门申诉(如人大、政法委、信访局等)。申诉不受时间限制。同时,当事人在申诉期间不影响执行。

其他网友观点

一个案子通过两审败诉后,又超过了(6个月)申请再审的期限。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向二审同级检察院抗诉。申请检察院监督审理 。【但原则上必须要有准确的依据和事实 】。

其他网友观点

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一审二审败诉又过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有什么渠道申请再审或抗诉?.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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