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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是商鞅变法时期形成的还是秦始皇时期?在当时有什么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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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冥悟天道先生邀!
商鞅变法的十几条内容,都可看着推行中央集权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详细内容我已在先前类似的问题中有答复,今次不再重复,只表明一下个人看法。
中央集权制起始于商鞅变法,成熟定型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他为实行中央集权制所颁布的每一条法令和执行的每一项措施,无论后世的人高兴或不高兴,赞美或诅咒,却几乎件件都影响中国历史二千年之久。
在政府组织上,给中国历代奠定了权威性的规范,使得以后几十个朝代、几百个帝王只能在他所划的圈子里作小修小补,而无力作巨大改变。
在文化观念上,由政府发动,对文字作剧烈的改革,使原先十分笨重的文字,变得灵活好用,是中国文化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质的飞跃,由此奠定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国人万世大一统思想的基础。
秦始秦横扫六国,统一四海,绝不仅仅是为了个人权力和享乐,应该还有改革现状,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个人理想和抱负的成份。因此他不费吹灰之力的灭掉六国,除倚仗其强大的武力这个外在条件外,还有内在条件,即六国贵族统治阶层日益庞大与腐败无能,治下的人民负担和贫困日益加重,渴望变天的心理状态日益强烈。他们再不愿养活这么多吃闲饭的王室、贵族以及依附在他们身上的众多“儒仕”与“侠客”。这后一点,常常被后世儒家知识分子刻意隐瞒,老是一味的吹捧贵族、仕、侠的所谓精神和信义。
所以,秦始皇推行的中央集权制,在当时绝对是一项空前伟大的事业,代表着进步。而六国无论如何美好,也是落后。至于触及伤害一些人的利益,所有改朝换代与大变革都在所难免,今古相同。
当然,秦始皇在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同时,继续死守商君法,也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排斥“异端”,独施“法术”,禁锢思想,愚弄“黔首”,这也是不能否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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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是商鞅变法时期形成的,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开始逐步完善与加强。秦始皇是商鞅的超级粉丝,他将商鞅的政治蓝图付诸实践,并在全国推广,最终在中国形成了中央集权制度。中央集权制度保证了中国分而不裂,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国的主旋律;而罗马的没有形成这样一套有效的制度,所以罗马帝国最终分解成了无数条涓涓细流,至今欧洲的统一还遥遥无期。
所谓中央集权制度就是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人事任命权统一集中到中央,各地方的权力均来于中央政府的授权。在封建社会,所谓的中央就是指朝庭,明清发展到极至中央就成了皇帝本人。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是深彻而全面的,他不仅仅是吏治、税治、民治或者三合一的变法,他是从国家制度上进行了深彻的改革。
商鞅将秦国的分封制全部废除,各领主只有虚封(只有封地上的部分经济权)而无实封。各领主不得在封地内行使治权、军权、财权,也无继承权,封地内民众由国君委派的县令管理。商鞅将全国的所有封地收归国家统一管理,划分成31个县,每个县由国君亲自任命县令、县丞,且有政绩考核,轮调制度等配套制度。废除井田制,推广郡县制,是中央集权的重要手段,他使得全国资源尽在中央掌握之中,再不用跟各封地领主商量资源利用的事。
编民入籍制、成年分家制、军功爵位制、农耕爵位制则可以有效的掌握全国的人力资源,调动全国的人力资源,使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编民入籍制说白了就是今天的户籍制度,是国家掌握全国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成年分家制则是强制拆大家族为小家庭的制度,以增加全国户口数,因为古代征税服役都是以户口为基数的,如果四世同堂则只能收一户的税,禁止四世同堂则可以收十家人以上的税。军功爵位制、农耕爵位制是用来鼓励人民当兵打仗,或者种地纳粮的。统一度量衡,同一文字等都是中央行政的手段之一,也是加强全国统一的手段。
因此商鞅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中央集权制度,这套制度充分利用了秦国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因此秦国的战斗力与生产力都十分的强大。同时期楚国还是分封制,国家人口虽多,但是大部分掌握在各分封地领主的手中,直到灭国之时各领主才拿出老本,短时间内成军六十万与秦军决战。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将秦国的政治制度推广到全国,遇到的阻力也不比商鞅小,各国贵族均反对秦法,因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了切实的伤害。因此秦始皇加强中央集权可以看作是商鞅变法的扩大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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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略陈陋见。
应该说,中国一旦进入文明时代——国家体制机制下的最高统治者国君及其官僚队伍、都城、军队、被管理的各阶级人群以及一定的土地和地域五位一体有机结合,就开始了中央集权制探索,虽然只是雏形。分封制从来都不可能与集权制在一个层面上。即使采取分封制的西周,在管理上依然是中央集权,周天子有权号令天下。被分封的诸侯国国君有义务遵从周天子命令。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骊山狼烟,诸侯勤王。
马克思在论述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时,充分考虑到了水利、交通在中央集权制建立过程中的作用。实际上水利工程在中国远远超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意义范围,是国家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体现。舜之所以传位给禹,是禹在治水方面的经验和成就。与之相关的是道路交通与物资运输。这些都促进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商鞅变法是加强国君的权利。与分封制相对的是郡县制——地方官员不再仅仅从王室中选,而是从官僚队伍中任命。君王既然能任命,自然就有权废黜与更换。这是秦国变得强大的重要因素。是对周天子有名而乏实及前376年韩赵魏三家分晋的教训的汲取。
真正实行中央集权制,是从秦帝国嬴政开始的。因为只有到了秦帝国时,国家军队才真正由秦皇亲自缔造,并由秦皇一人调遣。此前西周东周真正属于周天子自己的直属军队很少,各地方军队属于各诸侯。
这里就可以看到:军队的建立及军事力量的强大是中央集权制得以真正实行的根本保证。汉景帝时的七国之乱和西晋时八王之乱都是分封制残留引起的历史反动。
据研究,由于至少2000多年以来的历史延续,在东西方人的大脑和思维习惯里,西方人三权分立思维和东方人中央集权思维已经根深蒂固,差别明显。
从中国的自然环境和资源分布,和历史发展看,统一时间远远多于分裂的时间。统一对国家的发展和地区平衡有绝对重要的作用。
从当代历史看,欧洲早在二战(1939——1945)时丘吉尔就提出建立欧洲理事会, 后来又有了欧盟。美国虽然实行三权分立的51州市联邦制,但国家军队直属最高统帅总统指挥,而且军队十分强大。总统在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利——特别在非常时期。
中央集权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显得很重要。,但绝不是仅有一个两个人来管理和思考,而是一个庞大而高效的官僚队伍,这个系统中的每个人都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整个国家才得以很好发展。否则鼓响锣不动,很容易造成殆政。
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在军事外交上,一个指挥棒,一个声音,对内各司其职,协调发展是中央集权制的理想模式。
图一:商鞅因维护君王权威二而触及贵族利益而被车裂
图二:西晋叛乱八王
图三秦始皇
图四:二战时的罗斯福与丘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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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先解释下何谓“中央集权制度”,简单的来说就是全国一切事情全部由中央说了算,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等,地方上的行政机构只有行政权,而没有其他的权利,如军权、官员的任免权、税法的指定、法律的实施等等,而这些权利全部都掌握在中央的手中,中央决定政策的走向,地方上只能去实施这些政策,但没有制定这些政策的权利,这就是“中央集权制度”。
首先这种中央集权的思想最早是由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来的,而开始实施这一思想的就是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商鞅变法有很多的制度都是为了实现“中央集权”这一理念,具体的有以下几点:
1、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可以说秦国当时的世卿就等于是秦王底下的一个“小君主”,这些小君主可以任免手底下的官员,可以自己制定税法,并有自己的土地和军队,就等同于国家一般的存在,但是商鞅变法就废除了这个制度,而废除了这个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秦国境内所有原本属于世卿的土地全部都收归国有,有国家统一分配或者用于买卖,并且之后秦国所有的事情全部都有秦王说了算。而在当时秦朝的土地十之八九都被这些世卿垄断,也就是说当收回这些世卿的土地的时候,也就代表着中央掌控了全国90%的土地,意味着秦王掌控了这些土地的话语权。
2、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简单的说就是有秦王授予军队有功之臣对应的爵位,这种制度的好处就是,以后被封为爵的士兵就只会听中央,听秦王的吩咐,而不会再有私兵的出现,这样军权就彻底的落入秦王的手中,整个秦朝的士兵就只会听从秦王的。
3、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这个制度很明显就是将官员的任免权牢牢掌控在中央的手中,这个制度实施之后,也就因为着全国的官员都有中央说了算,官员的任免也只有中央做主,其他人无权任免官员。
可以说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中央集权”这一制度,这次变法将原本属于贵族的权利全部收归国家,之后秦朝所有的一切事情都有中央和秦王说了算,其他人都无法做出任何的决定。
当然中央集权制度在商鞅时期并不是很完善,真正完善这种制度的是在秦始皇时期,秦始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大行政机构,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掌政事、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三公之下设九卿,具体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司法;治粟内史,负责租税和全国财政;宗正,管理皇室亲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廷尉,负责司法和首都警卫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可以说这个制度的实施使其秦朝的君主可以彻底的牢牢掌控全国的政权,同时实时帝制、郡县制、制传国玺、度同制、统一货币、统一文字、车同轮等等一系列的政策也彻底的将巩固及完善了中央集权这一制度。
而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对秦朝最大的好处就是得以最终能够灭六国从而统一全国,并成为中国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同时该制度的成立彻底的奠定了古代大一统王朝的基础,提高了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效率,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统治,该制度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而中央集权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个制度的实现对于中国之后近2000多年的历史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稳定作用,因为有它的存在我们的国家才能始终保持的统一,即时有分裂的时期但最终也是走向统一,而不会出现类似现在欧洲那种小国林立的情况,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中华民族能一直强盛下去的原因吧,因为我们从未分裂,我们从来都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所以我们总能在团结在一起,总能一致对外。
以上纯粹是我个人的观点,若有错误的地方请指正,我必虚心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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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春秋时期,卿大夫很容易就篡位、架空国君、杀国君的、废立国君,而到了战国时期,几乎在没有权臣篡位、架空昏君、废立国君的事了,像四公子再有权势,只要国君怀疑他们的,他们马上吓得躲到别国去了,
为什么会这样?
春秋时期属于奴隶制晚期,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公有制,天下把土地分封诸侯王,诸侯王再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坐拥土地、人口、军队、财富,他的权力来源是自己的封地和军队,这样卿大夫坐大威胁诸侯王,
春秋晚期,土地私有制产生,奴隶变成了农民,庄园经济变成了小农经济,卿大夫的权力不再来源于自己的军队,而是来源于国君,
土地私有制是中央集权的基础,从春秋跨越到战国,实际就是中央集权的过程,郡县制的萌芽在春秋晚期,(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法家改革成型,秦朝建立,全国实行郡县制。
制度的形成不是某一个人决定的,而是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制度就是上层建筑。
所以,中央集权形成于公有制瓦解的春秋晚期,郡县制的形成就是中央集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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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最初形成于战国时期,战国时期是奴役社会的结束,封建制度开始逐渐形成。战国末期郡县制初步形成,中央集权的形成结束了春秋时期卿大夫架空诸侯王取而代之的混乱局面,给秦国郡县制提供了丰富经验。
商鞅变法让秦朝迅速强大,秦始皇继承了商鞅变法,加快了全国统一步伐。秦始皇登基统一全国后建立郡县制,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制,结束了夏商周时期的封分制度,田地私有化,小农经济的形成。全国军队由中央集权控制,地方政府只是一个管理者而不是拥有兵权者。这种制度延续了几千年,乃至现在都在使用,不得不说秦始皇的功劳贯通古今。
另一方面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论的政令,秦始皇还统一了货币,统一全国文字,统一了道德与规范,都有利于中央集权管理促进社会安定的一种先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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