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简章(北塘小学校长)

自主招生简章

2014那些985院校出自主招生简章了?

  • 完整问题:2014那些985院校出自主招生简章了? 2014那些985院校出自主招生简章了?
  • 好评回答:现在还,没有的,一般年后才出的,不过变化一般不大,你可以参考2013的增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感觉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您,请选择好评,谢了,好评喔,好运与你常在
  • 复旦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是怎样的?

  • 完整问题:复旦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是怎样的?
  • 好评回答:复旦大学(Fudan University)  复旦大学,简称复旦,始建于1905年,初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创始人为中国近代知名教育家马相伯,首任校董为国父孙中山先生。“复旦”二字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中“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  复旦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首批全国重点大学,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9所985工程大学,首批“珠峰计划”、“111计划”和中国顶尖学府“九校联盟”(C9联盟)的成员大学。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复旦大学涵盖了文学、理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工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拥有邯郸、枫林、张江、江湾四大校区。复旦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通过“望道计划”体验营、“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生三种项目开展,各项目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下表: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望道计划95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基础医学博雅杯40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奥赛决赛20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保密管理、基础医学  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均为上限,宁缺毋滥。  二、各项目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一)“望道计划”体验营  1、“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或基础医学中选择其一报名“望道计划”体验营,并提供证明其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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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评回答: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报名条件  1。主要招生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1)轻工与食品类;  2)化学与化工类;  3)环境与能源类;  4)机械与材料类;  5)生物与医学类;  6)数理基础类;  7)信息与软件类;  8)社会科学类。  2。招生计划: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本科总招生计划数的5%(315人),各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  3。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确有佐证材料证明具备学科特长,且学业成绩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者:理科数学及物理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文科语文及英语成绩在高中三年共五次期末考试(十次成绩)中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上海、浙江考生数学、物理、语文、英语中任何两科)。  达不到以上基本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最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测试内容  包括笔试、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的广度、学科特长的深度、对三观的理解等,为100道不定项选择题,分为学科测试一(适合理科或选考科目相近的不分文理科考生)和学科测试二(适合文科或选考科目相近的不分文理科考生);学科特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具有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考察学生是否色盲色弱,该测试结果仅作为专业安排的参考,不计入总分。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无须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科特长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六个(含)以内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2。网上报名: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08:00?4月6日17:00,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院校(华南理工大学)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扫描件;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撰写(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  (3)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需加盖中学公章,其中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上述5次考试缺一不可;  (4)各类佐证材料的扫描件。考生出具的,需出具人实名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非考生出具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上述材料中第(1)、(2)和(3)项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第(4)项的材料名称等信息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加盖中学公章的证明材料(例如封面、奖状、详细说明等的内容)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还必须上传高考选考科目成绩。  上述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4。资格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拟于2017年5月上旬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和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5。确认考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确认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确认截止日期,未在确认时间内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缴费: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须于缴费期限内在线缴费,缴费时间请留意报名系统通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笔试收费标准:人民币40元/人,学科特长面试不收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报名系统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内通知为准。  8。笔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  (3)分值:总分100分  9。学科特长面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7年6月11日  (3)分值:总分100分  10。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7年6月11日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确定  所有考生入选专业综合考虑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所述)、学科特长、专业志愿填报与调剂、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原则上安排在附件1中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可不受附件1的专业限制)。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并根据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综合择优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优惠分值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为该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省(市、区)考生为该省(市、区)普通类一本控制线。  2。其他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确定笔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学科特长面试资格线;按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特长面试成绩*70%)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优惠分值。根据近三年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线与一本控制线的平均差值,分类确定优惠分值如下:理科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文科贵州、山西、西藏汉3省(区)测试总成绩(不分省计,下同)前10%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30分;文科其他省(区)(含西藏民)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30分,其他考生优惠20分;其中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一个A一个B及以上,测试总成绩前10%考生优惠20分,其他考生优惠10分;上海市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分以上录取;浙江省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5分以上录取;上海、浙江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最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为准;其中我校近3年没有文理科招生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录取。  五、录取原则  1。所有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该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且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志愿为公示的入选专业才可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录取,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六、 监督机制  1。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  2。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信息将按教育部要求,均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6-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admit@scut。edu。cn  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八、“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等善加利用,及时关注。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 中山大学的自主招生简章内容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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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评回答: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不少于2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按人文学科类(50名)、社会科学类(40名)、经济管理类(65名)、理科基础类(65名)、信息科学类(45名)、工程技术类(40名)、资源环境类(40名)、医药类(40名)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  第三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二、考核  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一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各学科大类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五条 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学科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二、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三、考核中超过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并在该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2月2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内容有哪些呢?

  • 完整问题: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内容有哪些呢?
  • 好评回答: 第一条 招收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中学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含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可报考我校“学科竞赛特长生”,详见《中山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科竞赛特长生)实施办法》。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00名),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7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附件1)  第三条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学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以下简称“联考系统”)进行报名并填报学科大类志愿。(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2日-2014年1月2日)。  (二)报名原则  1、中学推荐。中学根据我校分配名额(校荐码将以公函形式发至相关中学)进行推荐,被推荐学生可获得笔试资格。  报名材料:《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中学推荐名单汇总表》。由中学统一集中邮寄。  2、个人自荐。学生须提供至少2名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的推荐信,证明其学科特长和培养潜质。经我校审核通过的个别优秀学生可获得笔试资格。  报名材料:《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个人陈述(手写,500字以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请于 2014年1月4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可于2014年1月11日左右登录联考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笔试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理科生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生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时间:2014年3月1日  地点:各省考点(学生可在联考系统自行选择)  (三)确定面试资格  根据学科大类招生计划、笔试成绩等综合确定各学科大类面试入围学生名单。学生可于3月中下旬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查询面试资格。  (四)面试  以学科大类分组进行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五)入选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学科大类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名单,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第五条 录取政策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  (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二)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三)经考核认定,在某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及相当培养潜质、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  具体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 相关说明  (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为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以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确定测试资格时,我校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学生适当倾斜。  (三)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入选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四)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招生类别以及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范围。  (六)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 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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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评回答: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获省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  2。高中阶段有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获国家发明专利者;  3。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者;  4。高中阶段平时成绩在年级排前10%者。  二、招生专业及生源范围  1。招生专业:  文科:历史学(师范)、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教育学类、广播电视新闻学、图书馆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法学、国际政治、哲学;  理科: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环境科学、生态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学类、地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图书馆学、生物科学(师范);  外语:英语(师范;文、理)、日语(文)、俄语(师范;文)。  2。招生范围:吉林省83所首批省级重点中学、我校教育实习基地校和就业基地校和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省级重点中学。  三、报考程序、考试科目及日程  1。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复印无效)。  2。请考生所在中学在3月22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送寄至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130024),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3。3月24日前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4。被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介绍信于3月26日下午1:30分到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办理由东北师范大学举行的自主选拔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3月27日笔试,3月28日面试、英语口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面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英语口试。  6。4月2日左右在网上公布合格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录取原则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自主选拔录取原则:参 校自主选拔考试合格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相应专业,高考成绩在本省重点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该专业投档线下2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录取。  3。凡被我校师范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免收学费、住宿费,并补贴生活费。凡拟被师范专业录取的学生要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纪检、招生等部门组成的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为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网 址:   联系电话:0431-85098500  邮 编:130024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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