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君主立宪制(英国君主立宪制知识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 完整问题: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对英国有什么影响
  • 好评回答: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政治作用主要体现在,英王是国家元首,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英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 完整问题: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对英国有什么影响
  • 好评回答: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政治作用主要体现在,英王是国家元首,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英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 紧急啊! 有关英国君主立宪制的问题

  • 完整问题: 1、英国君主立宪制延续至今的原因。 2、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利与弊。
  • 好评回答: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指在宪政体制下由一个世袭或选出的君主作为元首的政体。 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英国的《权力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等。 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 游牧民族的部落首领(欧洲中世纪前的日耳曼人、哥特人、汪达人等,中国北部的匈奴蒙古人在建立元朝以前等,阿拉伯人在20世纪初)往往是世袭和选举混合出来的。一般历史学家认为,君主和君主制度是从这些首、领制度中产生的。欧洲游牧民族从罗马末期民族大迁移到中世纪君主独裁国家的建立被比较完善地记录下来了。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是英国。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假如不将教皇列入计算)都是立宪的君主。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受到宪法明确地规定。这样君主的权力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实际的权力,称为“虚位元首”——英国、日本、泰国等都是此类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爱戴和尊重。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宪的、拥有很大权力(比如组织或解散政府、指挥军队)的君主,例如位于中欧的列支敦士登;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者,往往前身是走向“军国主义”之“帝国主义”却先胜后败之君主,例如:1945年日本昭和天皇。 目前世界上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 亚洲:日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巴林、卡塔尔、不丹、约旦 非洲:莱索托、摩洛哥、斯威士兰 美洲: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大洋洲:汤加、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英国 君主立宪制是现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实质是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这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英国的议会制度奠基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牛津条例”等封建法律文献。它们所确立的“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权”基本原则,构成了英国立宪政治的政治基础。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而作为重要成果的《权利法案》是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文本。现代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在保留古老的宪政传统和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基础上,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从价值选择来看,不难发现,这实际上也是人为地将法理与情理结合在一起的制度设计。法律固然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但“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固有矛盾从未消失过;法官固然是精通法律的,但存在着机械执法、无视情理的可能性。来自社会的陪审员们虽然不懂法律,却懂社会情理。一个人难以代表复杂的社会心理,但来自方方面面的12个人应当说差不多了。知晓情理的陪审团和精通法理的法官结合在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巧妙的组合。这不等于诟病没有陪审团的诉讼模式,更不等于说不设陪审制度就必然会出现情与法的冲突。那么多大陆法系国家都没有陪审团,定然有别的结合方式,比如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理念应是相近的,即刚性之法和柔性之理的统筹兼顾。有一点还需注意,情理是柔性的和不具体的,但吸纳情理的途径和范围应是刚性的和具体的,严防情对法的随意侵蚀。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利与弊,君主立宪制政体是英国同时国情下各阶级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 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机构有国王、议会和内阁。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国王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职能。 国王、议会和内阁三者之间,既有分权,也有制约,体现了英国政体运行的特点。 君主立宪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搜集而来,希望对你有帮助)。
  • 美国总统制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 完整问题:美国总统制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 好评回答:总统是由选举产生的,有时间的限定。君主制是世袭的。总统有实权,君主不能干涉政治,虽然新法律的最后通过是由君主签名,但只是个形式。君主还有一个很大的作用,他们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是国家的荣誉。他们的相同处是,都是资本主义。
  • 什么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

  • 完整问题:什么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英国君主立宪制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 好评回答: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用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一切都要由法律决定,君主没有实权,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如英国,从法律上看,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但实际上英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在现代英国,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权力象征。特点:①在君主立宪制政体下,国王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但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作为国家的象征的地位更为突出。②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作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历史:革命发生的背景:英国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是革命发生的根本原因;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形成是革命产生的领导力量;都铎王朝的改革,不仅增强了英国的实力,而且对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势力的壮大起了促进作用;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直接促使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革命过程:1640年议会召开,国王要求征收新税,而议会要求限制王权,国王与议会矛盾公开激化,革命爆发;1642年,国王讨伐议会挑起了内战。克伦威尔率领议会军打败王党,并于1649年处死国王,建立共和国,发展工商业,保护清教徒,革命处于上升阶段。克伦威尔执政后,征服爱尔兰,与荷兰争霸,解散议会,就任护国主。他死后王朝复辟,革命出现倒退。1688年,辉格党、托利党两党联合,邀请威廉来英国执政,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最终与封建势力妥协,完成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革命意义:推翻了封建专制的君主制,确立了君主立宪制,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对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都有广泛的影响,使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时代。政治: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原理认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发生的必然性。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出现反复曲折表明:一种新社会制度的确立过程具有曲折性和复杂性,进步性与反动性的斗争始终影响着革命的进程,但进步的事业最终会取得胜利。运用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的辩证关系原理分析认识都铎王朝的改革动机是为了加强专制统治,但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最终促使了革命的爆发,这也是改革者所始料不及的。运用两点论及重点论的观点分析评价克伦威尔的功过。
  •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 完整问题: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 好评回答:查理一世被斩首后,克伦威尔掌握了共和国的大权,成为“护国主”。但是,克 伦威尔很快就走上了独裁的道路。1658年9月,克伦威尔逝世,他的儿子理查?克 伦威尔继任护国主。庸碌无能的他不到一年就被迫辞职,国家政权落到了高级军 官集团手中。一片混乱的政局让大资产阶级更加恐慌,于是恢复斯图亚特王朝的 统治应运而生。1660年2月,保王党分子、英国驻苏格兰军队司令蒙克率军进驻伦敦,并召开 了以长老派和保王党分子为主的新国会。会议决定请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斯图 亚特回来当国王,称查理二世(1660?1685)。就这样,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了。查理 二世一上台就对革命进行了疯狂的反攻倒算。他大力捕杀参加革命的人,还挖出 了克伦威尔的尸体,吊在绞刑架上示众。他不顾国内人民的反对,把克伦威尔从西 班牙人手中夺得的敦刻尔克卖给了法国,引起了资产阶级及人民的不满。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他的弟弟詹姆士二世即位。詹姆士二世是个狂热的 天主教徒,他比查理二世更加反动。他的一些措施严重损害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 的利益,也遭到了广大人民的反对。到了 1688年,反抗运动相继兴起,詹姆士二世 却仍然残忍地迫害清教徒。资产阶级新贵族和广大人民的愤怒情绪日益高涨,预 示着新的革命的到来。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最终发动了一次政变,结束了詹姆士二 世的统治,并向詹姆士一世的女婿威廉发出邀请,请他立即到英国来继任王位。 1688年11月5日,威廉来到英国。他的到来受到了贵族和乡绅们的支持,许多高 级军官亲自到威廉的驻地表示支持。众叛亲离的詹姆士二世无奈地逃往法国。1689年2月,议会宣布威廉为英国国王,玛丽为女王,实行双王统治。随后,议 会又通过了著名的《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它们都有利于保护资产阶级的利 益。1688年的政变,是一次没有经过流血而完成的政变,所以又称“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彻底结束了英国的专制主义统治,英国从此开始了君主立宪制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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