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苏轼那么聪明为什么会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呢?他与司马光同流吗?
优质回答:
苏轼那么聪明为什么会友对王安石变法呢?他与司马光同流吗?
(
(原创)苏轼的确是十分聪明,不然他怎么会列为宋词之首呢?但是,词人必竟是词人。他在政治斗争中与文坛上的伟大成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苏轼在政治思想上,是复杂而多变的,大体上属于保守倾向。他初期有改革弊政的要求。当宋神宗任用王安石实行变法时,他又持保守的态度。这个中原因不排除在皇帝面前争宠的因素存在。
古时候有一定地位的人,特别是象苏轼、辛弃疾、陆游这样的大文豪,自己有压倒群雄的才能,无不想得到适合自已才能相匹配的地位,以实现自已的政治主张。有相当的地位,便有机会报国,光宗耀祖。名垂青史。苏轼正是企于这样的政治目的,加之他认为王安石变法有太过之嫌,故而反对王安石变法。这种政治抱负,其实跟他的聪明和不聪明无关。他也因此而多次被贬。
宋哲宗时,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重新当权,起用苏轼做翰林学士,当旧党废除一切新法,他不满旧党一意孤行,又被排斥。等到新党再次得势,他又以六十高龄再次被贬到广东偏运的地方,直到1100年才逢大赦内移。徽宗靖国元年七月死于常州。
题主所说他与司马光同流吗?这一问,是对苏轼的不理解。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也同时反对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对新法的全盘否定,虽然旧党得势给他封了个翰林学士,由于反对旧党的一些做法而再次遭贬,他怎么会与司马光同流呢?如果是同流为什么六十高龄的他再次遭贬,几乎死于被贬期呢?
因此,无论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还是反对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只能说是苏轼在政治道路上遭遇的坎坷太多,玩政治不是玩诗词歌赋。在当时的社会里,他只能成为文豪立足于文坛之林,不能成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立即删除。
其他网友回答
这个问题牵涉到苏轼、王安石、司马光、熙宁变法等多个问题,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一、王安石与熙宁变法
公元1069年(宋神宗熙宁二年),王安石发动了旨在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危机为目的,史称熙宁变法。
变法主要有三项内容:一、富国之法(包括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内容);二、强兵之法(包括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械监法等内容);三、取士之法(包括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等内容)
变法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但是,由于部分举措不合时宜,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良运作,造成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同时,变法也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遭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对。
因改革阻力重重,宋神宗的立场也摇摆不定,王安石两度辞官,并于1076年辞去宰相后隐居江宁,至病逝。
公元1085年,宋神宗病逝,宋哲宗继位,启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全部废止。
二、苏轼与熙宁变法
苏轼的政治思想较为保守,他虽不满当时的社会现状,但也不完全支持王安石的改革思想,他认为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法制,而在于吏治,他希望能以较缓和的方式推进改革,而不是像王安石那样急功近利。
严格意义上说,苏轼不是反对变法,而是不赞成新法中的部分不合时宜的改革举措,以及新法执行过程中的不良操作。
请看苏轼反对之变法内容:
第一,农业改革之青苗法。新法把天下民众分为五等,每年由政府分春秋两次按等级贷款给他们,帮助他们渡过“青黄不接”的时期。每次贷款要收20%的利息,所以其年利率为40% 。
规定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如果贫者借钱后无力偿还,“吏督之急”则逃离四方,保户要分摊赔偿其贷款,富者还要承担“联保”责任,“独偿数家所负”。这样就造成了“贫者既尽,富者亦贫”的局面。
如果遇到灾荒,百姓的欠款可以顺延到下次收成时再还。但是,连年的灾荒造成百姓旧债未还,新债又增,本息叠加,越欠越多,以至百姓被“积欠”压得喘不过气来,只有逃往他乡,家破人亡。
更甚者,各级官吏以多贷为有功,假借新法之名,不问民之贫富,强行“抑配”(摊派),徇私舞弊,更进一步逼得百姓无法生存。
第二,商业改革之市易法。国家成立“市易务”,低价收购滞销货物,让商贾、行户以田宅、金银等财产为抵押赊贷钱款或物货,半年付息一分,一年付息二分,另纳相当于利息10%的“市例钱”,用于市易务官吏们的俸禄开支。
市易务为了实现多赢利,先动用市易务本钱,从各地客商处“贱买”物货,再“贵卖”给零售商人,同时强迫商户“必买于市易”,使“市易务”成了官家的市场垄断机构。市易本钱始终处于全额出贷状态,虽有流失,却仍挂在账上。同时为了提高政绩,多得奖励,那些无法追回的呆帐、死帐在账面上都不显示。这样,上坑害国家,下坑害商户,却肥了市易务的官吏牙人。
市易务以收息多少来衡量官吏工作的优劣,所以市易务官吏就以多收息钱为能事,有压力就有动力,强买强卖的现象时常发生,引诱民户赊贷的事件也普遍存在。
市易务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商业垄断集团,需要大批牙人、仓库管理、催欠等大小的管理人员。北宋殿中侍御史韩川在《上哲宗乞罢市易》中揭露:“仓务占官六员,仓场专副、书吏、库级等不减百人,月给俸食几千缗。”
苏辙在《乞放市易欠钱状》中揭露:“市易催索钱物,凡用七十人,每人各置私名不下十人,掌簿籍,行文书,凡用三十余人,每人各置贴写不下五人,共约一千余人。以此一千余人,日夜骚扰欠户二万七千余家。都城之中,养此蟊贼,恬而不怪。此事之当行者四也。市易之法,欠户拖延日久,或未见归著,及无家业之人,皆差人监逐,遇夜寄禁。既有此法,则一例公行寄禁,然吏卒顽狡,得钱即放,无钱即禁,榜笞捽缚,何所不至。”
公元1086年(元祐元年)《市易法》废罢时,东京城内欠市易务钱的行户共计27155户,共欠237万余贯,已致大批商户倒闭。
第三,军事改革之免役法。“免役法”就是“以钱代役”,以前的差役法百姓早已怨声载道,新法规定百姓向政府上缴募役钱,政府用这笔钱去雇人来服役。这项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一是农户不再受烦杂差役的骚扰,可以安心农耕;二是雇用无田可耕的闲散人员和灾民来服役,促进了社会稳定。
但是,在实际征收这一项免役助役钱时,却又增加了高达20%的免役“宽剩钱”,名义上是为了“备荒年”,实际上却年年都要征收,等同于“常赋”,而且规定标准是20%,实际执行中却普遍扩大到了40—50%。仅此一项,比青苗法的收入还要多。
此法一出时,苏轼曾经大加赞扬,后来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弊端,他实事求是地向王安石提出过整改意见,但是王安石刚愎自用,把苏轼的建议当成了耳旁风。
其实,针对熙宁变法中的部分内容,不只是苏轼提出了反对意见,苏辙、韩琦、富弼、文彦博、欧阳修、范纯仁等一批重臣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抨击,他们都是为国为民、一身正气的国之栋梁。
公元1071年(熙宁四年),苏轼因反对变法,被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诬陷诽谤,为躲避政治灾难,苏轼自请外任,调任杭州,后辗转密州、徐州、湖州。
三、司马光与熙宁变法
司马光是北宋历史上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四朝元老,博学古今,因为反对王安石变法,曾离开朝廷十五年,主持编纂了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
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二人因为政见不同,常常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是全面反对,尤其是在变法初期,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司马光还进行劝解和说服。但是他经历过范仲淹的庆历变法,深知变法不能急于求成,要徐徐图之,但他看到王安石急功近利,颁布“青苗法”损害国之根基时,才站出来公开表示反对,认为县官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危害更大,同时认为不应该对贫困农民加重负担,而是要施以“仁政”。
公元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哲宗赵煦继位,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六十七岁的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修心治国之要札子》,建议“广开言路”、用人赏罚分明,提出新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建议废除。
后又进言,将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吕公著、文彦博等人召回朝中任职。
针对新法显露出的种种弊端和社会各界沸腾的民怨,司马光再上书《请革弊札子》、《请更新新法札子》,请求立即采取措施,救民于水火,至正式拜相,新法全部废除。
四、熙宁变法产生的社会效果
据宋元时代著名学者马端临编撰的《文献通考》记载:
变法前的国家年税收,治平三年(1066年)1229万8千7百石,而变法后的熙宁十年(1077)剧增到5210万1千029石,变法八年增长了4倍。中央积蓄的钱粟,“数十百巨万”,作为户部的经费,“可以支20年之用”。
“国富”对应的应该是“民强”,实际情况是这样吗?请看苏轼在任期内给朝廷的奏状:
《乞赈济浙西七州状》:“熙宁中,饥疫人死大半。”《奏浙西灾伤第一状》:“熙宁之灾伤..……本路死者五十余万人。”《相度准备赈济第一状》:“熙宁八年,两两浙饥馑……卒死五十万人。”《相度准备赈济第二状》:“民间有钱,尚因无米饿死四十万人。”《乞将上供封桩斛斗应副浙西诸郡接续粜米札子》:“熙宁中,杭州死者五十余万,苏州三十余万。”《奏准南闭粜状二首》:“熙宁中,张靓、沈起首行此事,至浙中饿死百余万人。”
这仅仅是苏轼在任的两浙几个典型的地方,其他地方呢?全国呢?北宋时期全国总人口八千万,数字触目惊心。而且,两浙还是富庶地区。
公元1092(元祐七年),苏轼在调任扬州途中看到的社会现实更让人触目惊心,以江都县为例,一个县的百姓就“积欠青苗钱斛2万4千9百20贯石”,还不起的农户还要年年加息,越滚越多,永远还不完。
民不强则国不稳。改革改成这样,饿殍遍地,民不聊生,焉有不失败的道理。
五、苏轼与王安石
公元1084年(宋神宗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改任汝州(今河南省汝南县)团练副使。路过金陵(今南京市)时,遇到了已辞官隐居的王安石,两人把酒言欢,谈得很投机。
不过,苏轼对王安石仍然不客气,责备王安石不该在西北连年用兵,又在东南造成大刑狱,违背了祖宗仁厚的作风。同时用社会现实责备王安石变法中存在的不当之处。
这时候,新法留下的后遗症已经凸显出来。王安石辞官在家,和社会接触的机会多了,历尽沧桑,胸襟也开阔了很多,眼界也不再只局限于朝堂,对这一切有了感同身受,能正确看待自己犯下的错误。事后他对别人说:真不知道要再过几百年,才能再出现像苏东坡这样的人物!
六、苏轼与司马光
公元1087年(元丰十年),苏轼晋升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语,同时兼任侍读。
入京以后,苏轼发现实施了十几年的新政,有一部分己经相当有成果,司马光上台后却不顾事实,完全予以废止,于是力劝司马光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好的保留,不好的废除。
但是司马光却另有考虑。他需要平抚各种社会矛盾,使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这各种社会矛盾的交织点,就是王安石的变法新政。所以,他只有牺牲新法,就像当年的商鞅为新法作出的牺牲。皇帝年幼,他个人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他除了废除新法别无选择。
可是这样一来就有趣了。当年苏轼反对变法,还因此被贬,因此激进派就认为他是保守派的人。现在,他又强烈要求保留新法,因此保守派又认为他是激进派的人。苏轼成了夹缝里的人物,两面都不讨好。
由此不由让我想起一个典故。《梁溪漫志》记载:一日苏轼闲来无事,拍着肚皮笑问众人自己腹中有何物,有人说都是文章,有人说都是见识,苏轼皆不以为然,轮到他的宠妾王朝云了,朝云说:“一肚子不合时宜。”苏轼捧腹大笑。
由此可见,苏轼为人光明磊落,即便政见不同发生争执,都是与国家利益有关,只对事不对人,他与王安石、与司马光都是历史上响当当的人物,他们之间的争斗也留存了一定的古人之风,不存在利益上的勾心斗角,不存在政治上的互相倾轧。
我是热爱传统文化的小鱼,一家之言,不知当否,欢迎大家批评斧正。码字不易,望高抬贵手,不吝点赞赐评。
其他网友回答
主要还是因为治国理念的不同导致,王安石变法中最为核心的就是经济改革,苏轼与王安石的分歧也是围绕经济改革而展开的。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加强中央集权,加强政府对经济的管控力度以此来增加中央的财政收入,他的整个一系列措施和历史中上的商鞅变法是一脉相承的。
而苏轼与王安石的相关政策主张则不尽相同,他主张儒家传统的休养生息、轻徭薄赋的经济治理理念,认为王安石变法采取的措施只会与民争利,最后受伤的还是百姓。
治国理念的差异注定苏轼和王安石不会是同一路人,只会渐行渐远。
一、变法背景:国库空虚,急需充盈国库
王安石变法的终极目的,就是充盈国库。王安石所处的北宋时期,国家有很多事情要做,但钱不够用。历史上的汉武帝当时为了抗击匈奴,急需用钱就采取了这种与民争利,搜刮民间财富的做法。
北宋亦是如此,北辽威胁近在眼前,朝廷则是财政紧张,连年亏损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变法应运而生,最核心的内容有以下几条:
1、实行均输法。即让国家把控关键商品的流通权,比如盐、铁、粮食,由国家统一分配经济资源。
2、实行市易法。即将市场定价权收归国家,由国家收购商户商品,并规定出售价格,所有到开封的商户都要将商品运到市易司进行统一出售,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谋求垄断利润。
3、实行青苗法,王安石规定,凡是遭遇灾年青黄不接的农民,可以向国家贷款,年景好时偿还20%的利息,从而增国库收入。
王安石变法三大举措,看似完美实则弊端无穷,苏轼在一次朝会上将变法的弊端讲的十分透彻。
二、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根本原因:与民争利
苏轼觉得王安石变法的举措就是一种愚民政策,他原话说: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苏轼认为,王安石这种明着不加税,暗中操控商品价格来谋取垄断利润的做法更可恶。
而面对王安石变法,司马光也在朝堂上提出了很多质疑。
司马光主张很简单明了,财富不在民间就在国家,国家取走多少财富,就意味着民间少了多少财富,没人能生生变出财富,强行与民争利,只会导致百姓苦不堪言,进而盗贼四起,生灵涂炭。与其做伤害老百姓的事情,还不如不做。
三、变法成果:官员中饱私囊,国库仍未充盈。
如果王安石变法通过与民争利迅速达到充盈国库的目的倒也好,遗憾的是北宋官员的腐败最终也未能实现。
青苗法的初始目的是在老百姓遇到困难时候,国家对其贷款,给予扶持度过困难时期,国家也可赚点利息,可结果呢?变成了官员强行摊派贷款,不需要贷款的百姓也被迫贷款,被迫来年交20%利息,使得百姓民不聊生。而收来的利息,上交国家很少,大部分被贪官们分掉了,包括市易法一样搞得市场凋敝,民怨沸腾。
苏轼、司马光反对声音也就有了大量的群众基础,变法很快陷入沉寂,最终沦为劣政。
至于苏轼与司马光是不是同流,个人认为他们不是一伙人,苏轼对王安石变法是局部反对,其他方面的意见不是很大,司马光则不一样针对王安石变法一律反对全盘否定,因此后来司马光上台执政,苏轼也是受排挤的。
其他网友回答
你好,这里是“阳明悟行学宫”很高兴看到你的问题:
根据《宋史苏轼传》的记载,苏轼是少数几个敢于直接上书批驳王安石变法的人,正义直言的个性使他敢于在王安石倡新法面前直言切谏变法之不便,这也极大影响了苏轼的政治命运。在本文中,朱永嘉教授细数史料,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在庙堂之上敢于担当的苏轼,并直指王安石变法之难即在于不得人心。
《宋史》卷帙浩繁,整体上后人对其评价不高,但其中的《宋史·苏轼传》还可以算是一篇难得的佳作。苏轼本传云: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苏)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苏轼与其母的对话,是他早年的立志,也就是他的初心,是要做一个如范滂那样坚持正义、敢于担当、不怕牺牲的君子,再大的困难和个人的委屈也能够面对,在这一点上,苏轼一辈子是坚持到底的。
苏轼母子关于范滂的对话是什么意思呢?在《后汉书·范滂传》有一段范滂母子生死诀别时的对话,要理解他们母子的对话,先要知道他们母子诀别时的历史背景。范滂是何许人也?《后汉书·党锢列传》有《范滂传》,范滂是党锢之祸中受害者的代表人物,性格非常刚烈,《党锢列传》篇首云:“桓灵之际,主荒政谬,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奋,处士横议。”这是党锢之祸的起因,当时朝廷政权掌握在宦官手上,政治处于黑暗时期,于是士大夫议论朝政,而执政的宦官则久已怀恨在心,导致统治集团内部分裂。一件极为偶然的事件引爆了朝廷与地方官僚士大夫之间的一场火并,当时士大夫有名号的,依次有“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而范滂是“八顾”之一。范滂字孟博,汝南人,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这个人敢于说话,曾为太尉黄琼所辟举,朝廷征求地方意见,“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因此名声大振。太守署其为功曹,他斥逐了一大批行为不端者,甚至连太守打招呼也不听,因此反被指为党人,捕系黄门北寺狱,后被释南归,汝南、南阳士大夫数千人前往迎接,这样他便成为汝南地区党人的领袖人物。其本传云:
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
从这一段对话,可知范滂母子都是有担当的人。而从苏轼与其母对话的时间看,苏轼当时正是青春期有逆反心理的阶段,范滂的事例,使其敢于和一切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抗争,在抗争时要敢于担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由此可知,苏轼早年便是一个能立志于坚持正义、敢作敢为、有担当而不怕牺牲的人。青少年时期正是一个人世界观形成时期,如何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对青少年世界观教育是正向的,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是鼓励青少年积极向上,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亚当·斯密那个经济人假设是一个极端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者,追求的是金钱、财富和时尚,它对今后社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不良影响,这是我们今天需要认真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儿童的教育还是要寓教于乐,但盲目模仿西方的儿童游乐设施的倾向不好,还是应当回归传统文化的长处,对青少年要加强励志教育,要发扬中国在这方面的优良传统。
从苏轼与母亲之间的这段对话,可以知道其早年立志的初心就很高了,有这样生死以之的初心,为其成为国家社会未来的栋梁奠定思想基础。那么苏轼又如何不忘初心的呢?我们不妨看一下,苏轼是如何像范滂那样敢于担当,敢于说真话地一步又一步走上历史舞台的。《宋史·苏轼传》称:
比冠,博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好贾谊、陆贽书。既而读《庄子》,叹曰:“吾昔有见,口未能言,今见是书,得吾心矣。”
比冠,古人二十岁行冠礼,为成年礼。这是说苏轼在二十岁的时候,已博通经史了。他喜欢贾谊、陆贽二人的文章,贾谊是汉代人,陆贽是唐代人,这两个人喜欢作议论时政的文章,记得毛泽东曾对田家英推荐过贾谊的政论《治安策》。苏轼读了庄子的集子,为什么说“得吾心”呢?因为他知道作政论文也可以如庄子那样汪洋恣肆,以适己为用了。《宋史·苏轼传》又讲到“嘉佑二年,试礼部”,这一年是公元1057年,主持礼部考试的是欧阳修,“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欲擢冠多士。”结果排在第二名。苏轼这篇文章好在什么地方呢?
他在文章中引用经典:“《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关于这两段话,苏轼说: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孔子在《论语》中说“过犹不及”、“仁者爱人”,功赏过了头则滥,但不至于伤人,刑罚过了头要伤人。苏轼这个话,在今天来讲就是疑罪从无。孟子说过:“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之。”忍人之心也就是整人之心。苏轼这篇文章的主旨便是不能有整人之心,古人尚且如此,今人则何忍以整人为能呢?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宋神宗召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君臣之间有一次对话。次年二月,即拜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君臣之间意气相投,便拜相了。《宋史·王安石传》称:
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令判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预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这时苏轼在宋神宗面前唱反调了,神宗召见苏轼,《宋史·苏轼传》称:
即日召见,问:“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对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镇以安静,待物之来,然后应之。”
苏轼这一番话锋芒所向,很明显是对着王安石而来,其所言“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便是讲神宗过于轻信王安石了。对此神宗的态度是:“卿三言,朕当熟思之。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无有所隐。”可见神宗愿意听不同意见,而且抱鼓励的态度。当苏轼这番与神宗推心置腹的话流传开来以后,“安石不悦,命权开封府推官,将困之以事。”那就是把苏轼调离馆阁,不让他有与神宗直接说话的机会,让他忙于具体事务。苏轼却仍然抱着直言的态度,正巧逢上这年上元灯会,朝廷下令以低价收购浙灯,为此苏轼上疏言:
陛下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耳。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
宋神宗接受了他的意见,“即诏罢之。”宋的职官制度,有三司使,是沿袭五代的旧制,三司使的职务是统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其位亚于执政,目为计相,其待遇与参知政事及枢密使处于同等地位。三司使有使、副使、判官为其长官,下属有三部副使和三部判官。王安石建议在三司使之外,另设三司条例司,进行新法改革的制度设计,那些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的方案,由三司条例司来搞顶层设计,另外派四十余使者往全国各地去颁布和推行法令。《宋史·王安石传》记载这些新法的具体内容: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又增茶盐之额,又设措置河北籴便司,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以备馈运。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
王安石这一套变法的制度设计,是几个士大夫知识分子,关起门来所作的顶层设计,难免是闭门造车。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如果付诸实施,当然会带来很多问题,结果是“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苏轼是敢于在王安石倡新法面前讲真话、说反对意见的人,当然,反对新法的人很多,但如苏东坡那样,针尖对麦芒地说到点子上的人不多,《宋史·苏轼传》记录了苏东坡上书论变法之不便,有那么几个要点。
一是机构重叠,且以逐利为目的,其云:“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今陛下不以财用付三司,无故又创制置三司条例一司。”又言:“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
二是闭门造车的顶层设计,强行求利。“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余辈,分行营干于外。”“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余辈,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换一句话说,这一套新法的措施,吏民惶惑,皆不以为然,失民心也。
三是列举新政的措施进行剖析,并指出其弊端。关于免役法,即以雇役代替差役,因而要收免役钱,苏轼斥其向单丁女户收费。其云:
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顾役,而欲措之天下。单丁、女户,盖天民之穷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杨炎为两税,租调与庸既兼之矣,奈何复欲取庸?(按:意谓唐中叶,杨炎行两税法,已把租调与庸一起包括在内了,怎么可以再庸,即重复收取雇役之费。)万一后世不幸有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按:这是指责免役钱是复征庸钱,是加税的一种做法。)
关于青苗法,苏轼云:
青苗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与?计愿请之户,必皆孤贫不济之人,鞭挞已急,则继之逃亡,不还,则均及邻保,势有必至,异日天下恨之,国史记之,曰“青苗钱自陛下始”,岂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谓至矣。今欲变为青苗,坏彼成此,所丧逾多,亏官害民,虽悔何及!
青苗钱在古人心目中是一种高利贷的形式,利用农民急难时盘剥农民的一种方法。常平法是收成时谷价贱,予以收购,青黄不接时谷价贵,则以低于市场价销售,借此以平抑谷价来救济贫民。已有了常平法,没有必要再搞青苗法了。
四是作为万民之主的朝廷不应敛财。
其云:“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论说百端,喧传万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何恤于人言。’”这是针对王安石对宋神宗的一席话:“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把反对新法的意见说成是天下之流俗,把神宗变法说成是为了行先王之正道,这样就避开了新法言利与理财的宗旨。其实当初王安石在乞制置三司条例的奏文中说得很清楚,新政就是为了理财。他说:
盖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夫以义理天下之财,则转输之劳逸,不可以不均,用度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今天下财用,窘急无余,典领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
王安石这些话是解释实行理财的新政之必要性,通过加强对州郡地方的管理,“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矣。”王安石整个新政设计是以理财为中心的,既然把理财的新政说成是先天之正道,那么就把借理财以谋利这个主旨掩盖起来了,所以可以“我无其事,何恤于人言”,换一个说法便是“人言不足恤”,所有议论上的不同意见,皆不必顾忌。对于这样的说辞,苏轼认为这是自欺欺人:“操罔罟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罔罟而人自信。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苏轼的结论是:“欲消谗慝而召和气,则莫若罢条例司。”那就是停止以新政名义提出的各项理财措施,撤销三司条例司这个机构。苏轼的话很尖锐,但确实是他的真心话,没有一句虚伪捧场的假意。
当时不赞同王安石新政的有不少对王安石友善的师友,若文彦博、吕公著、韩维,是王安石赖以立声誉者;欧阳修是推荐他的;富弼、韩琦当年推荐他为侍从,司马光与范镇与他也颇有友情。但王安石对他们的意见全都是完全排斥。当时的御史和谏官也大都反对王安石的新政,“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继去。”(《宋史·王安石传》)这一方面可以看到王安石行新政的阻力之大,另一方面,对于王安石一意孤行而力排台谏的做法,苏轼也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在上书神宗时说: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奸臣,万无此理。然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盗,不可以无盗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万世之防?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臣之所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
苏轼这一大段议论,是为那些因不满新政而去职的台谏而言,批评的矛头又是针对王安石的。王安石为了在台谏这个系统寻求对新政的支持,于是提拔迎合自己的小人李定为御史。这个李定何许人也?《宋史》有传:
李定字资深,扬州人。少受学于王安石。登进士第,为定远尉、秀州判官。熙宁二年,孙觉荐之,召至京师,谒谏官李常,常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法何如?”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是事,君勿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据实以言,不知京师乃不许。”安石大喜,谓曰:“君且得见,盍为上道之。”立荐对。神宗问青苗事,其对如曩言,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听。命定知谏院,宰相言前无选人除谏官之比,遂拜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
宋神宗与王安石听不进君子们的不同意见,于是如李定之类的小人就主动投上门来了。苏轼见宋神宗以王安石独断而专任,因试进士发策,即进士试策论时,苏轼出了一个题目:“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这样一个策问题目,直指宋神宗独断专任王安石,究竟是对还是错呢?这里关键是独断专任某一人所提的政策建议,用现在的话讲,一是提出的那套政策方针,在思想路线上对不对头,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二是有没有心地正直、作风正派的干部队伍去执行根据这一套政治思想路线所制定的方针和政策。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的话,那个独断专任非失败不可,苏轼提出这个问题还是对的。还有一条,便是那时人心之向背,用现在的话,那就是能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苏轼上书的开头就讲:
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灯之有膏,鱼之有水,农夫之有田,商贾之有财。失之则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
王安石新政之难,难在不得人心,朝堂之上,得不到君子们的支持,庙堂之下得不到民心的支持,靠一帮子小人是难以成大事的。王安石当然是君子,但红花要有绿叶相衬,王安石仅仅依靠神宗的支持,得不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当然会有一种悲壮的感觉。他那三句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有敢于担当、勇于任事的一面,但也由于得不到民众的拥护,没有君子们同心协力之相助,因而又有悲壮的一面。王安石之为人与他周边的那群小人还是有区别的,苏轼的策问题目,当然激怒了王安石,二人处处对立,互不相容,当然在庙堂之上难以共事了,王安石派御史李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在这种情况下,苏轼便请求外放了,于是前往杭州任通判,他是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北宋的京城开封的。苏轼与王安石的争论,从熙宁二年到熙宁四年,前后有二年左右。
其他网友回答
王安石变法虽然达到富国目的,迎合了皇帝利益,但是百姓被剥削的苦不堪言,苏轼和司马光本着体恤天下苍生民本思想所以挤兑变法!∵
“富国之法”通过理财达到富国强兵,变法目标
通过改革的三个变法内容看一下他变法效果。
一是《青苗法》
国家以货款为名,用高达40%年利率征收税赋,政府一年两次贷款给农民,穷苦百姓粮食缴不上来了,缴税金,承受着高息贷款,灾荒连年,本息叠加,税金缴不上了,就造成农民逃亡,人员流失,土地荒芜!
二是《市易法》
《市易法》是市易务,低价收购滞销货,再向商户贷款,赊货,收取差价交易费,市易务赊货给商户分销,商户以田宅抵押,缴纳例钱和利息,市易务实行的是“贱买贵卖”,政府出头,逐渐垄断市场,在一个地区内只准卖它的货物,这些因贱买贵卖的商品或者质价不符或者滞销,给商户带来巨大损失,贷货的本钱无法交回,帝国市易务的官员,在其中捣鬼,做假账,造成帐面不符,自已中饱私囊,亏损国家,商户纷纷倒闭!
三是免疫法
免疫法,“是以钱代役”百姓上缴役钱,政府雇人服役,开始实施得到苏轼支持,农民可以得到部分自由,去耕种土地,后期实施违背初衷,增加了20%的利钱,名目是为了储备荒年利息,实际上增加了下等农户的负担!
这只是其中三个改革的例子,改革确实为国家做出贡献,当年国库财富增长了几倍,而农民饿死数十万,苏轼在做杭州太守时,在民间调查,灾民难民不计其数,杨州一个城积欠青苗赋几万贯钱,年加息,利滚利,农民几乎破产!因此遭到苏轼,司马光反对!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苏轼那么聪明为什么会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呢他与司马光同流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