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最感人的故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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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鲁迅最感人的事迹在于对青年人的关心与帮助。
鲁迅帮助过很多青年作家,不仅在写作方面,甚至直接进行物质资助。比较广为人知的巴金、萧红、萧军都曾经接受过鲁迅的指导与帮助。
我认为这是很无私很了不起的品质,鲁迅去世后,众多青年作家为其抬棺,可见先生对青年的影响力。
对比现在某些成功人士,他们对青年人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
作为老师,鲁迅为学生发声,纪念刘和珍君,不是所有老师都能如此勇敢,如此关心学生的,作为文坛领袖,鲁迅尊重青年人的想法与选择,给予他们最诚挚的帮助。
其实这个话题还有很多话可以聊,但我比较懒,就到此为止吧。
鲁迅有哪些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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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大家陌生的“趣料”:在民国时代,鲁迅是提倡丁克的先驱之一。他身为留学医生,在避孕方面很是专家级的,尽管其子周海婴的出生是避孕失败的结果,完全是个意外。这个事对现在人来说,其实很有现实意义。
鲁迅应该很年轻时,就打定主意不要孩子。在1931年给好友李秉中的信中,他坦言生娃是“累赘之事”,“以绝后顾之忧为目的”,把准备丁克说的很明白;稍后,给曹靖华信,也说“虽无子女,素不介怀,后顾无忧,反以为快”,直白说丁克生活很快乐。他讲这些话时,已经结婚30年,并且正与许广平女士“同居”着——从法律上讲确属如此。
一个“中年大叔”,生活中也不乏伴侣,婚后如此漫长时光,却始终都没生孩子,在过去属于很怪异的,推敲起来一切是他有意为止的。那时前后,鲁迅身边熟人似乎都晓得这事,所以荆有麟在《鲁迅回忆断片》中会说,“终鲁迅一生,他的太太没有生产过”。后来的周海婴,他说是“偶失注意,遂有婴儿”。
鲁迅先生26岁,就与乡下小脚朱安女士结婚,不算晚婚。一直以来流行说法,朱安“独守空房41年”云云,其实不太准确。他们是有同房记录的。还是荆有麟那本回忆录讲到的,“在北平时代,先生谈话而讲到:Wife,多年中,也仅仅一两次”,此处“Wife”就是指同房,是动词。但为什么“从未同房”会成为主流说法呢?
这里面的“奥秘”在于版本文献学:建国后几乎所有简体横排本,“手民”不知有心还是无意,在涉及这句话时都改动了一个标点符号,成为“在北平时代,先生谈话而讲到Wife,多年中,也仅仅一两次”,至此意思完全大变,此处“Wife”就成为妻子的意思——这是我偶然翻检国图数据库时发现的。而在我涉猎所及今人文字中,正确引用此段的只见到学者止庵一人,见其《比竹小品》一书,也准确理解到了“Wife”一词。读书心细,直接摸索到了最初版本,真是令人佩服!张铁铮后来写周作人传,也说曾当面问过周二先生,朱安何以不育,周说是因为朱安发育不良有侏儒症,未说不曾同房。
而且,鲁迅本是学医“海归”,后来回绍兴担任还是生理学教员,曾“应学生之请授性学知识”,避孕这种事在一般民国人看来很陌生,鲁迅却是很专业的。鲁迅先生从来不是刻板人物,他在太多事情上都是先行者,包括避孕。还是在给李秉中的信中,他很耐心地给人解答“节育法”;他的这种理念,似乎也广为人知,章廷谦明显“不见外”地咨询过具体做法,鲁迅也丝毫不“避嫌”地一一教他,也让后世我等终于明白民国人到底是如此避孕的。
他给章廷谦的这段话,见于1928年3月31日书信之中,步骤其实跟我们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唯独不同在于他们所用是“橡皮套”,鲁迅还“补刀”说“缺点在阻碍感觉也”——具体就不写出来了,有心朋友不妨自行翻书。而为啥要特意谈这种似乎难登大雅的边角料,用意倒有两点“共勉之意”:
1,读书得心细如发,比如一个冒号的改动可以让历史真相掩埋,后面无数人无数文章都在做无用功;2,鲁迅除了是“民族魂”,更是个有意思的作家,超有趣的人,没必要把他刻板化,弄成冬烘先生一般,似乎得不食人间烟火才“伟大”,这其实才是真正的辱没。
昨天,浏览香港嘉德2021春拍,看见有尚在世的一二文化名人的手稿,是被视为宝贝出卖的,而且颇有“奇货可居”之意,起拍价就贵到惊人,有时还搞出“名家书稿、手札专场”之类。这让我联想到鲁迅如何处理自家手稿这一趣事。
我们知道,鲁迅写稿是靠毛笔的,而他又是“美而不自知”的真正书法家,郭沫若曾吹嘘是“洒脱而有法度,远超唐宋,直攀魏晋”,如今一字千金不是夸张说法。但鲁迅生前,可从来不会把这些当回事,以至于1935年萧红夫妇住上海拉都路时,某天早上在街上的大饼油条店买早餐时,竟然发现包油条的纸竟是鲁迅大师的手稿,还很“活久见”地给鲁老师写信报告此事。
翌日,鲁迅回信说,知道了“我的原稿的遭遇”,“我是很满足的,居然还可以包油条,可见还有一些用处”。并说,平日他都是用来擦桌子的,因为比较能吸水云云,可见真是很“糟蹋”宝贝。鲁迅实在是个很平民化的人,对于文人虚头巴脑的那些玩意,什么取斋号呀、刻印章啊,都不屑一顾;对于名声、稿件之类,也从不在意,只求“速朽”。他甚至还说过“大实话”,说当官也好写文也罢,无非就是因为太穷了,“目的是在弄几文俸钱,因为我祖宗没有遗产,老婆没有奁田”(《不是信》),哈哈哈,真正“耿直boy”。
稍加引申,一个作家尤其是名作家,如何看待自己的手稿,其实也很能体现性格、自我定位。比如“现代小说之父”卡夫卡,众所周知是临死前叮嘱务必毁掉他的书稿;比如虽是亲兄弟,周作人就有名的珍惜手稿,他一生发文几千篇,每次都会刻意强调需将原稿寄回,据说是要一字一字对照看编辑删改了没。陈忠实给任何人写信,都是复印件;莫言的几张手稿,400万元被土豪买下。我听人说,前些年咱们的范曾“大师”,将手写诗稿“欣付剞劂”时,口吻差不多都是警告了:
“我的书法价值连城,500年来第一人,一笔一划都值几十万,可得用看宋版书的待遇对待咳~”鲁夫子若还在世,得聆如此纶音,到底有啥感受真不敢想。
下午,一位在香港某知名出版社供职的好友,衔命也在头条开了账号,这让我想到鲁迅与香港的关系。
据我所了解,鲁迅一生中,有过66次公开演讲,但“跨省”奔波去演说的,似乎就只有寥寥两回。一次,是1924年6月,成名未久的他,应西北大学校长傅铜邀请,火车+坐船半个月到了西安,连讲了三场,并在西安痛快玩了整整一个月。这个时候的他,之所以会答应远游,最直接原因可能是缺钱——演讲酬金足足有300大洋,而他那时刚被赶出八道湾老宅,刚借钱买了房,太需要钱补贴了。
另外一次,是3年后的1927年2月中旬,他远赴香港演讲。这次邀请,主要是青年学生出面的,据说除了提供住宿与路费,并没有什么酬谢,但鲁迅很高兴应允了。他对香港毫无好感,贬为某某地,但很希望能给那里的有志青年带去一点激励与希望,完全乐于奉献,一如他平素为人。
2月28日到港,吃过晚饭理解赶赴演讲地开讲。第二天下午接着讲,翌日早晨立即离开,没有耽搁也没有看任何风景,留下两份长篇文章,都很有名,也都是旁听的人笔录下来的。从西安与香港这两次演讲看,鲁迅的口才其实是不错的,甚至可说滔滔不绝,出口成章,稍加整理都成名篇。
鲁迅曾称自己最笨,“不善于演讲”,不加辨析真的很容易被他“哄骗”——他可是也有一二十年教龄的教师啊,怎么可能最笨呢,完全是自谦。他的问题,其实不是口才不佳,而是绍兴口音有点重,需要人多听几次才行。而据在场之人回忆,他演讲时不用讲稿,说话很诙谐幽默,明显不是木讷之人。
他演讲时,有几个特征:喜欢踱来踱去,爱把手放在长衫后袋里,“像一只熊似的挪来挪去”——据我多年观察,凡智商高、反应快的知识分子,演讲时似乎都有这情况,我见识过好几位“名学者”。而且,鲁迅一旦站在讲坛上,那个习惯也改不了,得时不时得点一支烟,边抽边讲,吞云吐雾不亦乐乎,自称没烟就卡壳,名副其实“瘾君子”。
近些时日,听说因为复旦哲学教授王德峰上课抽烟的事情,头条网友吵得不可开交。我想鲁老师若还在,会不会有群众也要轰他下台呢?
21.4.28,晚
有一次,鲁迅去理发店剪头发,店里的小哥看他穿着朴素 胡子拉碴 就对鲁先生很冷漠,就开始自己的freestyle ,胡乱剪了几下子。小哥一瞅,行。鲁迅就付钱,随便抓了一把零钱给他之后完了就走了。小哥这时就寻思 ,呀,这是个大主顾呀!!!!!!!下回,鲁迅再来时 ,小哥剪的很仔细,付钱时,鲁迅给的不多不少 。小哥又纳闷儿了,就问鲁迅 ,鲁迅说,你上回瞎剪头发 ,我就瞎给你钱。这次你认真剪,我就认真给钱。小哥听了很惭愧。不得不说 鲁迅大爷怼人技术真是没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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