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对谁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吗?)

网友提问: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吗?

优质回答:

有局限性。自己不欲不为,不代表他人同样不欲不为,就像你吃饱了,不想再吃了,不等于他人正饿着肚子也不想吃。受传统、宗教、习俗等等对己的约束,不等于也普遍适用于他人。[祈祷]有时候己所不欲,恰好却是施于人极好的顺水人情。[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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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称孔子为圣人,就是他说的话的意义,到现在和将来,都有实用价值。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已不能接受的事情,不要强加于别人。某些事情,要换位思考,自己能接受的,别人可能会接受。在日长生活中,人与人之间,要相理解,不该要求别人做的事情,能不能做成的,不要强加于别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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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半,错一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先立人”都是儒家“推己及人”思想的表达方式。换成现在的话说就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这句话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如果用逻辑推理推一下,问题很大。

比如,这些话在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是站得住脚的,自己想想过上好生活,希望别人也一样过上好生活,可以说对一半。

但在精神和兴趣爱好等方面就不一定站得住脚了。例如自己不喜欢读书,不叫别人不读书,行吗?自己喜欢打牌,要求别人也要打牌,这种要求合理吗?显然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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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孔子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是一种控制利己之心的自我修养,更是一种消解利益上“主客对立”的处世智慧。为什么这么说?请大家跟着我继续往下看。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控制利己之心的自我修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其实可以看成是孔子对“仁”之思想内容的一个阐述。在论语中记录着樊迟问孔子何谓“仁”的对话,孔子给樊迟的回答是“爱人”。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爱人的体现。

有人说,儒家思想太理想,太天真,没有考虑到人内心的“利己之性”,真的是这样?孔子想到了,只是不直说罢了。既然孔子突出“仁”为“爱人”,那么什么是不仁?那就是“不爱人”,什么样的人“不爱人”?当然是利己的人不爱人。

基于不爱人之人的“利己”,孔子继而提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这句话中对“利己之心”的压抑已经滥于言表。自己不想做的,就不要给别人做;自己不想承受的,就不要让别人承受。这是一种感同身受的将心比心,而这种将心比心,就是建立在对“利己之心”的控制上。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看成是一种控制利己之心的自我修养。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消解利益上“主客对立”的处世智慧

儒家思想毕竟入世,俗世中的人,不管承认不承认,理解能力确实大大不一样,儒家思想要力求自家思想能够最大限度传播,并且能够让人知道其一二真意,自然会在表达上略微“浅显”。但是,虽然是脱口就出的浅显表达,背后的立脚点却十分深沉,其深沉的内涵,不比道家逊色。道家思想虽然精妙,但是却有些个难懂,如果能和儒家一般深入浅出,道家思想的影响力可能更大,这些便是后话了。

首先,我们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能看到两个对立,即“己”和“人”,从这句话中,我们能够知道,让“己”和“人”对立的,属于“不欲”,将“不欲”说得再通俗些,就是“利己之心”,因为“利己”,所以“自己不想做,让人家来做”、“自己不想吃的苦,让人家来吃”。但是,这人和人交的往,谁还能比谁更愚笨些?“己所不欲,施之于人”的人自然会遭到怨恨,而这个怨恨的起源,便在于“损人利己”之私利,为何有“损人利己”的想法,因为不爱人,为何“不爱人”,因为把自己和他人区分地得太清楚。说白了,“利己之心”区分你我他,而你我他的区分,助长利己心。

所以,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孔子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人要“将心比心”,而“将心比心”是对“利己之心”的消解,利己之心消解的具体表现,就是不区分“你我他”之主客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消解利益上“主客对立”的处世智慧。那么,人与人间没有“损人利己”之对立关系,又何来怨恨一说?

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是自我修养,更是处世智慧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一方面是孔子给出的一种控制利己之心的自我修养,告诫人们,一个心中怀“仁”的人,一定是“爱人”的,而“爱人”的人一定是可以很好地控制利己之心的。另一方面,这句话也是一种消解利益上“主客对立”的处世智慧。人与人的怨恨,大抵源于处于利己之心的“损人利己”,如果可以抛却“主客对立”,不那么强求“一己私欲”,这个时候就能消解主客对立,继而可以维系良好的社会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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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孔的国学”大师们”,都觉得孔子这句话正确。本人认为这句话不完全正确。”大师们”把这句话简单地解释为:自己不想要的,不要施于别人。而且以此奉为正确的道德准则而大加宣扬。

只要用头脑仔细想一下,用眼睛去环视一下,在人类社会上”己所不欲,必施于人”的现象则到处都存在。

比如在体育运动的竞技场上,争夺冠军的双方,都不想失去冠军而得到亚军。不想得到亚军的双方都想打败对手,自己得到冠军,而把自己不想要的亚军(失败)施于对方。

在前不久的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进入决赛的马龙和法尔克都拼命地把自己不想要的失败给予自己的对手。双方都想自己得到冠军,而不是把自己不想要的亚军不给予对方。马龙和法尔克都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说教背道而驰,而采取”己所不欲,必施于人”之道。这种选择有错吗?是不道德吗?显然不是。此时马龙和法尔克所采取的态度是完全正确和道德的。

若从世界大事上看,古今中外,大大小小的战争无数。如果孔老夫子去到那里对战争双方鼓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把失败给予对方。战争的双方肯定都不能接受,而且会认为孔老夫子那就是个神经病,疯子。

不把敌方置于失败的境地,难道还要把失败留给自己吗?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现在不少国家采取多极竞争民选制。那些参加竞选总统的候选人在竞争中,那不都是把自己不想要的失败给予对方,而把胜利留给自己吗?

所以当年孔子到互相争斗的各诸侯国去鼓吹他”克己复礼”的那一套,结果是不招人待见而到处碰壁成为丧家之犬,最后只得以教书混钱谋生。现在看来,那就是理所当然和可以理解的了。

话说回来,如果上升到道德准则的高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表述是不完全正确的、片面性较大的、不可采纳的。就像”己所不欲,必施于人”一样,也是不完全正确的、片面性较大的、不可采纳的。

正确的道德准则的表述应该是:严禁直接或间接侵犯他人自主权,或者说在不直接或间接侵犯他人自主权的框架内,个人可以自主随欲而为。这种表述才能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的正确意思涵盖其中,而又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错误成分剃除出去。

总之,我们今天对于国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只能和必须是”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对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也应该是这样。不能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幌子对这句不完全正确的片面性较大的话盲目地全盘接受,更不该进而把这句话抬高到指导人们行为准则的高度到处鼓吹。不管这句话出于何人之口,都是如此。

孔子说的话,有对的,也有不对的,有的不完全对,有的则是完全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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