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顾】杨文礼:虎趣(“趣”文化系列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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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趣文/杨文礼虎是体型最大的猫科动物。是人类畏惧与崇敬的动物。
时珍曰:按《格物论》云:虎,山曾之君也。状如猫而大如牛,黄质黑章,锯牙钩爪,须健而尖,舌大如掌(生倒刺),项短鼻。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声吼如雷,风丛而生,百兽震恐。……人死于虎,则为伥鬼,导虎而行。虎食狗则醉,狗乃虎之酒也。闻文羊角烟则走,恶其臭也。虎害人、兽,而鼠能制之,智无大小也。《抱朴子》云:虎五百岁则变白。又海中有虎鲨能变虎……见古人观察有局限性,有想象的成分。
现代人在虎事上,个别刁民和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招摇撞骗、混淆视听、欺世盗名、弄巧成拙上,远远胜过古人。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周老虎事件”。为汉语奉献了一个新成语,一一“正龙拍虎”,特指用欺世盗名的手段获取个人利益,而相关监管部门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指鹿为马的现象,也可释义为某人或某集团为利益所驱动而做假,被揭穿后还抵死不认,社会公信力缺乏。笔者牺牲正经内容,仅将此事件简述如下,不嫌繁琐,立此存照,为后代中国人引以为鉴。
“周老虎事件”亦称“华南虎事件”,首先启动于陕西,继而轰动全国,最后骚动于世界。
事件过程。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省安康市镇平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于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消息的潜台词是:陕西林业业绩非同一般,生态恢复到华南虎出现)。但这一轰动性的消息随即引来广大网友质疑,指出可能是他(们,周老虎等)用纸老虎造假(媒体舆论,不可小觑)。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个从事植物研究20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10月22日,面对外界对于华南虎照片质疑声,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听取了陕西省林业厅及相关人员关于2006年开始的华南虎调查工作及镇平县野生华南虎照片情况的汇报,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国家林业局只是对保护区存不存在老虎这个事件,来做一个考察论证,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立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新照片虎目圆睁,露出凶光,并依稀可以看到部分虎尾。同时,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生表声明,称照片中的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10月30日,陕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即使中科院有关专家认为照片有假,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8日,曾打过多少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局对省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Science)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南虎”的实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11月20日,宝鸡的一位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10月21日,陕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的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11月26日,网易公布周正龙拍摄的全套40张原始“野生华南虎”数码照片。周正龙表示要起诉“私自发布虎照。”
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陕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作出回应。12月4日,国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典型的强盗逻辑,官霸主义)。
12月10日,围绕“华南虎照片”事件,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郝劲松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12月19日,在国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表示,国局已要求陕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的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资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省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状,请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局一案。12月27日,国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陕厅根据国局和陕西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广大网民、广大公众很快就会知道“虎照”的真伪。(中国某些机构的行政作为堪称典型)。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喊狼来了多了,真狼来了也未必有人相信,诚信是政府存在的合法性)。
2008年1月7日,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2万元。2月4日,陕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浮夸、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避重就轻,以枝节混淆和掩饰实质,是官僚行政惯伎)。当天有消息称,国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厅副厅长朱巨龙(又是一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一个农民造假照片,竟然难倒各级行政衙门,它们的行政能力真匪夷所思)找几家鉴定机构,但“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不是愿沾不愿沾的事,是如何对待民意的事)。
3月4日,陕西省长袁纯清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省政府对华南虎照事件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即将开幕的两会上,我们应该把精力主要放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上”。3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列席全国政协别联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虎照门”的有关问题、有关事实查清楚之后,将依照法律进行处理,这是毋庸置疑的。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朱巨龙(又一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事实如此,追查不到任何领导具体责任的)。
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
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讲演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水平太高了。”说的太智慧了。
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局提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6月23日,郝劲松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省厅,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相关信息。6月24日,省厅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还算大幸,没因车祸或什么意外而横遭不幸)(近些年因媒体公开,得知在监的中国人,创造和创新了各种死法:有“藏毛毛死”、洗脸死、睡觉死等等,最近媒体披露有一犯人因用湿卫生纸捂口鼻而成功自杀的事件,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和发明创造真是放在世界上比,也决不会落后)。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是一张老虎照片。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犯罪嫌疑人周正龙依法逮捕。经省政府批准,省监察厅决定撤销林业厅作出的“经鉴定周正龙提供的华南虎照片是真实的”和“对周正龙奖励2万元”的行政决定,对省厅和镇坪县13名相关公务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
有“新闻短评”:一个农民拙劣的造假行为,演变成一场全国所关注的打假风波,而一场闹剧的结局,恐怕是造假者以及轻率发布消息的陕厅所始料不及的。有人说,“正龙拍虎”将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成语,成为蓄意造假和欺世盗名的代名词。而华南虎照片真相逐步被揭示的过程,也是科学战胜伪科学、舆论监督战胜武断认定的过程。”笔者认为“巨龙证虎”也会因其行政不作为、负作为、胡作为而名留史册。任何人或组织,在科学与與论面前容不得半点含糊,造假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
有人编“世说新语”:其一,“正龙拍虎“,为新贬义词语,四字中第二字为龙,末字为虎,龙虎相对,非常符合汉语成语讲求对仗或对称的规律。与成语“叶公好龙”、“指鹿为马”等词语在字面和组字规律上颇为相似,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周老虎、朱巨龙、纸老虎亦可起互为表里之功。其二,汉语成语大多有典故出处,而“正龙拍虎”的出处典故,其影响力和知晓度并不比其他汉语成语典故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故而,其具备了成语的基本条件。相信这一成语将会被人们广泛运用,用以贬斥和比喻造假的行为。现代新语汇往往出自被社会广泛认可和关注并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公共事件或外来新语,“正龙拍虎”,正是具备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事件这一条件,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语言岀自生活这一最基本的语言形成规律。喧闹一时的“周老虎、纸老虎”事件尘埃落定了,其最终被认定为“用年画虎造假”事件。与此事件相关的陕西省多名政府官员受到了严厉的处分,其中陕西林业厅的两名副厅长因此被免职。然而,由于此次造假事件影响的广泛性,特别是通过现代网络媒体的迅速传播,使这一事件充分融浸了民众的情感和思辨,“周老虎”也一度成为造假的代名词。故而,由此事件演绎出的汉语新名词“正龙拍虎”,也已经具备了社会认识和历史渊源,这似乎是一个意外,但也将成为语言和社会生活相结合而派生新词语的最好的范例。
“正龙拍虎”的近义词:唐骏读博、弄虚作假、狐假虎威、招摇撞骗、混淆视听、哗众取宠、欺世盗名、弄巧成拙、画饼充饥、泽民反腐、周老虎、朱巨龙、纸老虎等。反义词:实事求是,光明磊落,脚踏实际,敢于担当等。
为周老虎立照:周正龙,1955年生,男性农民,陕西省镇坪县文彩村人。该民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于2007年10月被陕西省林业厅鉴定为“真实的”而公开,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网友、虎专家、法律界人士、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并引发了中国乃至世界的关注。2008年6月底,政府宣布周正龙拍摄虎照造假,13位大小官员受到处分;11月17日,周正龙因诈骗和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告缓刑三年。2010年5月初,周正龙被法院带走,经调查证实,周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缓刑,收监服刑。于2012年4月27日刑满出狱。2015年2月周正龙向义乌警方寄出一份针对义乌商人骆光临的刑事控告书,要求警方彻查骆光临“年画虎”来源,并追究其诽谤诬陷自己的刑事责任。周正龙语录:1.谈拍假虎照片动机:“县上的人多次催我,有个领导还专门开车三次到我家,让我去找华南虎”。2.谈虎照事件发展:“后来的事情都是县里给安排的”。3.谈坚持是真虎照:“这件事我做错了”。
各方评价: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中国“二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下,二审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这起轰动全国长达一年之久的“正龙拍虎”闹剧,有了尾声。周正龙罪或非罪,司法能否揭开背后鲜为人知的内幕,都随着二审的终结尘埃落定。一个独特的观点是,周正龙案的一路演变,让人们多了一个观察中国司法现状的“显微镜”;周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确是个进步,遗憾的是,违背常理的辩护律师,欲求旁听而不可得的周妻子,一审判决中的疑点,都让这起案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而这,又激发了人们对二审更强烈的关注。
还有人站在中国法治建设30年的背景中,点明了这种高度关注所折射出的进步意义:人们期待一个权威的司法系统能够还原真相,能够成为化解社会争议的最高凭依,能够成为捍卫公民权利的最后倚仗。一位司法界人士说,“司法是评判周正龙行为的最后依据,司法还承担着保障周正龙面对公共媒体说法的权利,以及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责。古语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让周在法庭上面对着公共媒体说话,公众的疑窦自然烟消云散”。(想法好,太幼稚,行政作为如何体现?)。
有人针对周正龙再度申诉认为:当年,“挺虎派”并没有全部因“虎”牺牲,虽然倒下了几个“抛头露面”的,更有一些人仍然是“风光依旧”,他们没有也不会因为“周氏老虎”的倒下而“分道扬镳”,而是时时刻刻在图谋着翻案,其目的是要达到:最好能“扬眉吐气”,至少也能“恢复名誉”,这次周正龙的“重出江湖”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权力和利益是永恒的。“因虎牺牲”的还念念不忘重掌权力,他们需要证明自己的“正确观点和立场”,“侥幸脱身”的期冀当初着力打造“老虎出山”的重头戏绝非“梦幻”,他们需要重新“挺直摇杆”。
可谓“虎假雄心在,人挫志不短”。浮世绘,众相图……
文中插图来自网络
本期作者
杨文礼,陕西志丹人,长期从事教研行政工作。发表诗歌、小说、散文300余篇,发表论文140篇,与人合作、参撰、参编的专著、教材以及论文集、诗集正式出版的有60余部。是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散文学会会员,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委员会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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